Re: [问题] Lindberg 配镜心得与疑问

楼主: aortic (Go! GTI)   2016-03-14 21:56:39
记得iamtops这位大哥在几天前发了一篇质疑版上某神级验光店家
将您朋友那黄黄的蔡斯镜片做小了,
并有交付规格不诚实问题,扬言走法律途径。
不过在发文几小时后就删文了,没有任何交代,不知后续处理如何。
若有任何误会,建议还是交代一下究竟大概发生何事才好。
否则容易让人以为只是利用此版放话来满足私欲。
事后删文,不留痕迹,毫无公共利益可言。
长期下来,版上尽是歌功颂德文章,对资讯交流实非好事。
※ 引述《iamtops (Tops)》之铭言:
: 结论先说在前头 眼镜真的是很高深的行业
: 诚实且良心的店家真的越来越少 大概都倒光了
: 可能越往南部越好找 以下故事是发生在某龙国
: 最近花了15k配了一支Lindberg Now系列的眼镜
: 该公司给有开发票,给的客户回条是蓝色的
: 不过就是很奇怪 上面就是只写了订金跟总价等对店家来说非常重要的资讯
: 保护消费者的资讯 例如眼镜的型号 镜片的型号 半样都没有写
: 后来 中间又去看了一次眼镜
: 在三催四请的拜托下店家终于写了 好像是我欠他一样
: 店家强调了一句话 "他们做生意是做信用的"
: 后来我才了解 原来所谓的"做信用"是怎么回事
作者: joyce1204 (Joyce)   2016-03-14 22:22:00
推备份!!
作者: iamtops (Tops)   2016-03-14 22:48:00
就神级搓汤圆的店家,懂?另外如果你是要来护航还是??
作者: tsairyiing   2016-03-14 22:59:00
是3/10那篇吗?我有印象说....因为关键字是“在本板有不可撼动的地位”的店家....
楼主: aortic (Go! GTI)   2016-03-14 23:08:00
关心iamtops大的冤屈是否被河蟹了!要不然怎么自删了!
作者: iamtops (Tops)   2016-03-14 23:15:00
http://i.imgur.com/lWwvweP.jpg对方回信说笔误了,目前顷向退款处理!得饶人处且饶人,懂?我比较想知道您这篇是打算出来护航,模糊焦点?
楼主: aortic (Go! GTI)   2016-03-14 23:24:00
说笔误,您就信了。说退款,您就算了。我比较想知道这是那一店家。您说谁像是在护航?
作者: iamtops (Tops)   2016-03-14 23:25:00
另外不想公布店家只是不想被当成既得利益者的工具去攻击对方所以呢?我得什么私利了?请说明?勿影射!朋友相信不相信不关您的事?请问您有什么权利置喙?
楼主: aortic (Go! GTI)   2016-03-14 23:33:00
店家若跟您有误会,事后圆满处理,资讯公开,没人有损失。若不清不楚容易让人联想是否私下条件和解。这些都只是生活常识,都在合理的评论范畴。
作者: iamtops (Tops)   2016-03-14 23:35:00
可以私下问,倒是现在这家十分恶质。可虑公开。当日文章嗜血者众,且私下来信者多,攻击店家非我本意,我的目的是责任厘清现在这篇也是,我也只是想了解,问题出在那?这家店应该不是版上神店,不会有汤圆可以搓
作者: tsairyiing   2016-03-14 23:48:00
我比较好奇这句“发现镜面做太小之后,对方把的的镜脚折成S,告诉他这样比较符合他的设计”这个有图可看吗其实关键字太敏感...才导致来信者众多吧!至于噬血,好像只有其中一位板友是。其他多半是问是哪间店而已...当时aortic也给了很实在的建议 建议您揭露资讯
作者: iamtops (Tops)   2016-03-14 23:52:00
其实多数人都知道,如果我公开了,我想对方反而更不可能只有退钱了事,因为镜框也折坏了因为该店老板自己也折自己的眼镜XD请知道的不要说出来!
作者: tsairyiing   2016-03-14 23:54:00
公开了对方更应该要退钱给公道吧!(单从您单方面资讯来看)如果真是店家的问题的话我是觉得aortic这篇文章考量的点很正确 并非护航虽然您没有真正公开店家名字 但有关键字也一样差不多呼之欲出 ..加上只有单方面说辞 我认为不太公允
作者: iamtops (Tops)   2016-03-14 23:57:00
我没有拿到任何私利,请勿影射!另公布店家与否,我会问一下当事人
作者: tsairyiing   2016-03-14 23:57:00
我想应该是这样的考量才发文的 :)
作者: iamtops (Tops)   2016-03-14 23:59:00
已公布店家说法,非单方面说词,店家说是笔误?另外请问我有公布过那个关键字与该店家有关?既然楼上两位都认为我吃了螃蟹,又似乎认为我影射某间店,为什么不直接站内信询问该店!
作者: a8801092 (拥抱一切挑战)   2016-03-15 10:59:00
我个人觉得如果真的是对方的错误,就说出来吧,这里应该不是iphone版,不能接受其他意见
作者: gavenni (台中联合爆走)   2016-03-15 12:07:00
如果店家愿意第一时间出来处理我想因该原po也不会这样发文,不过突然无预警的删文真的不太好。
作者: tsairyiing   2016-03-15 12:17:00
详情我们不知道,当原PO说要循法律途径时,有些网友是以客观角度给建议,比如说考量诉讼成本、比如说建议原PO再多沟通或者是把资讯揭露出来前面有几篇也是类似有消费纠纷的网友文章 里面也没有提及什么令人联想的关键字词 如果不愿意公开店名我认为这样的讨论会比较客观 避免让有心人士有机可趁见猎心喜 我也推aortic大说的 资讯能公开透明与对称只要合理的评论范畴 网络就是一个很好的交流平台至于您在自己案例中提出,问题一 事后店家把所有的责任推给消费者 这样是对的吗?”与问题二:2.请问Lindberg原厂刻字的样式? 我怀疑店家根本没把该付眼镜送回原厂雷雕”以上这两个问题都是您自己提出的,其他资讯网友根本无从得知。试问要怎么让大家来公评?您3/10那篇文章的描述方式也是非常片面,多次修改文章而且PO文时间短短几个小时就撤下(下面有众多网友的推文)网络暂存盘也找不到资讯(因为时间太短)这样的方式我不认为对这板的网友有任何益处只留下一堆臆测。您说已经公布店家说辞。没有单方面说法。从头到尾大家看到的只有消费者这端的“片面资讯”哪来的资讯公开?
作者: iamtops (Tops)   2016-03-15 13:28:00
楼上的您有看清楚我的截图吗?有人在模糊焦点,实在是.....
作者: tsairyiing   2016-03-15 22:02:00
我明白了...谢谢楼上 一切都真相大白这种方式,是谁都不敢得罪的顾客...做生意真难为
作者: gavenni (台中联合爆走)   2016-03-15 22:13:00
疑T大怎自删文了呢?
作者: iamtops (Tops)   2016-03-15 22:14:00
楼上我愿意好好沟通,但是你愿意吗?
作者: tsairyiing   2016-03-15 22:15:00
因为I大说要提告,说我未经他同意贴文章
作者: iamtops (Tops)   2016-03-15 22:16:00
抱歉是楼楼上,可以好好沟通,好吗?
作者: tsairyiing   2016-03-15 22:16:00
他说我违反著作权法。写信到我信箱说要提告了我好怕... 可是,我问过律师律师是说,这类公开文章 很多网站都有备份
作者: iamtops (Tops)   2016-03-15 22:17:00
你问楼上G大,我有没有好好跟他沟通?
作者: tsairyiing   2016-03-15 22:17:00
整篇文章的著作权 也不专属于原PO因为推文也属于每一个网友的...但这部分有模糊地带 如果对方有钱有闲要告我基本上是告不成 但会花我很多时间他劝我不要惹事 公平公义的事情让其他人去做就好我觉得律师说得对~ 毕竟现在PTT上面很多人都不小心
作者: iamtops (Tops)   2016-03-15 22:19:00
您说的没错,但本文是我的,明天我自已贴回去
作者: tsairyiing   2016-03-15 22:19:00
会因为一点点事情就被告 所以我还是不要招惹别人好因为钓鱼的文章跟推文很多 大家请小心发言我真的好害怕...T^T
作者: iamtops (Tops)   2016-03-15 22:20:00
所以楼上 大我明天自己贴回去这样,Okay?
作者: tsairyiing   2016-03-15 22:21:00
我可以理解开店的人的心情了...我有认识很多律师朋友 其实他们收费都不高我想...万一有事情 他们应该会算我便宜一点我真的好怕... 大家对不起喔 我先离开了 保重自己
作者: gavenni (台中联合爆走)   2016-03-15 22:26:00
呵呵,这是个匿名的讨论区但是自己说过的话必须要负责啊,敢发言就要赶承担后果啊,比如说我在验光人员版上发表自己的工作地点,结果马上一堆不具名人士开始发布黑函给老板,后来我会把工作地点给删掉是因为我立马辞退啊~真的不要嘴输人家就开始说一些有的没有的~
作者: iamtops (Tops)   2016-03-15 22:30:00
我会删文,是因为认为一直有不当影射
作者: gavenni (台中联合爆走)   2016-03-15 22:30:00
开店来发表文章间接取得商业利益这样因该算广告的一种吧?有本事打广告也要有本事被人接受检验的肚量,慢走不送嘿。
作者: iamtops (Tops)   2016-03-15 22:34:00
楼上辛苦了!
作者: gavenni (台中联合爆走)   2016-03-15 22:47:00
不当隐射?那是象由心生吧~原po的例子很简单,他认为他买了东西就因该要有该有的东西,不管是订单方面的认证,或是拿到商品后的真伪这都是在考验顾客对店家的信任度啊,你今天去中华电信买一只iphone6s 128G,付了钱也没给你订单也只是说我们是做信用的,但是你事后却拿到iphone5 16G这你做何感想呢?店家被你发现也只是说那是笔误之类的,换做是你会做何感想?没有去上报频果或去备案都难消心头之恨吧!我个人认为这些抱怨文都很好,这样可以让店家深深的知道客人在意的点进而去改善不足的部分,这才是正确的方向吧!因为这样一些就觉得客人难搞不好,那收钱的时候怎不会喊累?
作者: YAHO0 (雅猴靈)   2016-03-16 00:55:00
网络公布栏是分享资讯、互通有无的地方 不是你觉得吃亏 想要闹大、要糖吃的地方 文章之中多处的疑问、猜忌、制造话题已经显示出你心中所想 以及希望人家告诉你“店家就是该死”的感觉 倒不如将完整经过PO上、照片放上 众人自有公评阁下现在这样的举动 才是真的在"影射"吧
作者: jimmylin2002 (小吉米)   2016-03-16 14:03:00
应该要有完整的资讯 包含"时间" "处理状况"等感觉只有拿一点点东西 挤牙膏? 想造成店家压力?
作者: kenick (SOLID_SNAKE)   2016-03-16 14:18:00
他会全部公开就不会删前文了按错 补个推
作者: WhiteNot (whynot?)   2016-03-16 21:00:00
拉板凳
作者: isentropic (isentropic)   2016-03-16 21:15:00
112果然逻辑清楚... :3
作者: stradadelsol (史抓达达兽)   2016-03-17 00:53:00
结果还是没贴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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