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聊] Number Portability, NP

楼主: linyantin (为什么?!)   2006-01-29 15:04:07
跳槽不必换手机门号
不满意目前手机系统厂商的服务,又担心跳槽之后得告诉大家“我换门号了”?而电信总
局宣布开放门号可携式服务之后,是否从此就能过著幸福快乐的日子?
过去想要跳槽手机系统业者的人,最困扰的不是费率不同,也不是收讯不佳,而是要联络
所有亲朋好友“我换电话号码了”。自从电信总局宣布开放门号可携式服务(Number Portab
ility, NP)之后,我们可以换系统业者,但是不需要换手机号码,消费者选择的自由度更
高。但是好像听说抢先去申办的人,都说没有这么容易申请,甚至还会被故意刁难?
亲自办理问题最少
其实门号可携式服务,是由电信总局一手主导的便民服务,消费者只要直接到要“跳槽”
的系统业者,拿表格申请门号可携式服务就可以了,后续的问题通通交给“新东家”解决。
因此假设我们要跳到A家业者,不管现在使用哪一家,只要到A家门市,带着身份证和另一个
证件,比如驾照或者是健保卡,填完简单的表格,就可以跳到A家业者了。只要是本人亲自办
理,过程其实相当的简单。
退件主因:合约未到期
但是根据电信总局提供的资料,目前的申请件数其实不如预期的热烈,仅有几万件申请,
由于是服务开办初期,这样的情况其实可以接受。但是申请成功率不高却造成许多人心中的
刻板印象,甚至还有听说因为字迹潦草、笔迹不符等刻意刁难的情况。
但其实那些都是少数个案,真正一般使用者被退件的最大的原因,根据亚太行动宽带执行
长郑俊卿表示,因合约未满或者是欠费未缴,占了申请退件的九成以上,其次才是使用者提
供的文件不齐全,或者是在两家业者及电信总局寄送时遗失资料等。因此如果你刚搭门号买
新手机,可能短期内就不能使用NP服务,其余的并没有想像中的那么样的“困难”。
解约VS退租大不同
如果你目前仍有合约在身,但又坚持要换系统业者的话,在申请可携服务时就要注意“解
约”与“退租”的差异,其中解约和退租都要付“违约金”,但是退租的话必须使用新门号
,也就失去了NP的意义。因此如果坚持要换业者的话,一定要使用“解约”的方式,由于目
前的门号都有绑约的限制,解约必须要付出数千元不等的解约金,以目前业者提供的优惠来
说,只有亚太行动会针对高使用量消费者提供三到五千的补贴金,想转其他业者的使用者,
最好还是先等合约到期才是比较划算的方法。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