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调整清冠一号公费对象?陈时中:还没有定

楼主: kensukeshu (贤介)   2022-06-24 16:16:02
完整标题:调整清冠一号公费对象?陈时中:还没有定案
发稿单位:中央社
发稿时间:2022/6/24 15:58
撰 稿 者:记者:陈婕翎、陈至中、余晓涵/编辑:陈政伟
原文连结:https://www.cna.com.tw/news/ahel/202206240188.aspx
(中央社记者陈婕翎、陈至中、余晓涵台北24日电)
媒体报导卫福部研拟调整清冠一号公费对象,13岁至64岁确诊者须自费购买;对此,中央
流行疫情指挥中心指挥官陈时中说,都还没有定案,仍待与专家讨论。
国内COVID-19(2019冠状病毒疾病)疫情持续,有媒体报导,卫福部中医药司根据指挥中
心要求,提出新的公费使用对象规画,从7月1日开始,只有65岁以上,以及12岁以下确诊
个案可以使用公费清冠一号,其余对象须自费购买,自费清冠一号市价每盒约新台币1500
至2700元左右。
陈时中今天下午疫情记者会中被问及此事,他仅说,都还没有定案。日前确诊的陈时中也
分享居家照护阶段自身用药经验,期间很多人问过他,要不要使用清冠一号,因为他有吃
西药,就没使用清冠一号。清冠一号是处方药,开立需要符合适应症条件,相关公费使用
要与专家讨论。
卫福部中医药司今天中午已发布新闻稿澄清,“公费COVID-19治疗用台湾清冠一号申请补
助方案”正与国家中医药研究所及中华民国中医师公会全国联合会研商中,尚未定案,相
关报导称“13至64岁新冠肺炎确诊者台湾清冠一号7月起改自费”与事实有落差。
基于“公费COVID-19治疗用口服抗病毒药物领用方案”订有确诊者使用药物的适用条件,
因此“公费COVID-19治疗用台湾清冠一号申请补助方案”参照该方案,修订调整公费补助
使用药物适用条件,将具重症风险因子轻症患者、临床症状明显中症患者及无口服抗病毒
药可用12岁以下儿童纳入。
中医师公会全国联合会则呼吁,不应限缩确诊民众使用“台湾清冠一号”公费补助,倘若
防疫医疗费用不足,建议公费补助清冠一号者的条件应扩及高风险族群,具任一“重症风
险因子”的确诊轻症民众、有喘症的中症确诊病人,以及12岁以下的轻、中症确诊儿童。
(编辑:陈政伟)111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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