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标题:新增2例境外移入COVID-19病例,自缅甸及印尼入境
发稿单位:疾病管制署
发稿时间:2020-12-09
撰 稿 者:指挥中心
原文连结:
https://www.cdc.gov.tw/Bulletin/Detail/s_NZVkSAKvK6BQPZ7ikzhQ?typeid=9
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今(9)日公布国内新增2例境外移入COVID-19确定病例,分别自缅甸
(案720)及印尼(案721)入境。
指挥中心表示,案720为缅甸籍40多岁男性,11月22日来台工作,持有登机前3日内核酸检
验阴性报告,入境后至防疫旅馆居家检疫,迄今无症状;12月7日检疫期满后,搭乘专车
至其他处所自主健康管理,同日由仲介安排自费采检,于今日确诊。卫生单位已匡列个案
同车接触者共6人,因无适当防护,列居家隔离。
指挥中心指出,案721为印尼籍40多岁男性,11月21日来台工作,持有登机前3日内核酸检
验阴性报告,入境后至防疫旅馆进行居家检疫,迄今无症状;12月6日检疫期满后进行自
主健康管理,12月7日由公司安排自费采检,于今日确诊。卫生单位已匡列个案接触者1人
,列居家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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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移工自主健康管理措施 产业类居家检疫移工应办理采检
https://www.cdc.gov.tw/Bulletin/Detail/5kpRok4IueXEH6R724eiQQ?typeid=9
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今(9)日表示,移工完成14日集中检疫及居家检疫期满,应进行7日
之自主健康管理,为掌握移工于自主健康管理行踪及落实移工生活照顾,雇主及仲介公司
应自公告之日起,配合办理下列措施:
1.雇主或仲介公司应于移工入境登录检疫作业时,同时于入出国移工机场关怀服务网,登
录移工自主健康管理地点(如雇主工作地、仲介公司安置处所等),以利掌握移工行踪及地
方政府进行实地关怀。
2.自主健康管理期间应尽量一人一室。如有困难者,应保持1.5公尺距离,配戴口罩、落
实消毒作业。
指挥中心表示,基于国内防疫安全,雇主或仲介公司如有未依上开新措施办理通报、或有
通报不实、或有居住环境未符合规范者,将依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第36条、第37条规定,依
同法第70条规定,处新台币3千至1万5千元罚锾;此外,仲介公司因办理就业服务业务,
未善尽受任事务,致劳工权益受损,将依就业服务法第40条第1项第15款及第67条规定,
处新台币6万元以上至30万元以下罚锾。
指挥中心说明,移工完成集中检疫后,依规定应办理健康检查,如移工于假日完成集中检
疫无法办理健康检查,雇主如有需要协助延长安置移工1至2天之需求者,得于每星期二
17:30前向劳动部(03-3989002)提出申请延长安置服务,延长安置费用将由指挥中心负担
。此外,上开协助安置措施,非属法定集中检疫,移工不得申领防疫补偿,且移工应遵守
集中检疫场所相关规范。
指挥中心表示,越南、泰国产业类移工入境应居家检疫14日,自明(10)日起,居家检疫移
工于完成检疫程序后,应于翌日前往指定医院办理采检作业,其采检费用由指挥中心负担
,至于交通接送部分,则由雇主或仲介公司自行安排。如对上开措施有相关疑问,请洽询
劳动部1955劳工咨询申诉专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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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COVID-19本土疫情获控制,即日起调整为低风险国家
https://www.cdc.gov.tw/Bulletin/Detail/_qLy-0H8FpUT3IUZoj3UEQ?typeid=9
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今(9)日表示,国内新增2例境外移入COVID-19确定病例(案720至
721),截至目前累计113,230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相关通报(含111,291例排除),其中720
例确诊,分别为628例境外移入,55例本土病例,36例敦睦舰队及1例不明;另1例(案530)
移除为空号。确诊个案中7人死亡、585人解除隔离、128人住院隔离中。
指挥中心监测资料显示,全球累计68,229,520例确诊,分布于191个国家/地区;病例数以
美国15,359,641例、印度9,703,770例、巴西6,674,999例、俄罗斯2,515,009例及法国
2,309,621例为多;病例中1,558,432例死亡,以美国290,997例、巴西178,159例、印度
140,958例、墨西哥110,074例及英国62,033例为多。
指挥中心指出,澳洲近期以输入病例为主,考量其本土疫情获控制,达低风险国分级标准
,故即日起将其自“中低感染风险”调整为“低感染风险”国家。各国感染风险级别最新
名单如下:
1.低感染风险国家/地区:新西兰、澳门、帕劳、斐济、文莱、泰国、不丹、老挝、瑙鲁
、东帝汶、毛里求斯、越南、马绍尔群岛、新加坡、柬埔寨、澳洲。
2.中低感染风险国家/地区:无。
指挥中心呼吁,民众自国外入境时如有发烧、咳嗽等不适症状,应主动通报机场及港口检
疫人员,并配合防疫措施;返国后应落实居家检疫,期间如出现疑似症状,请即联系卫生
局或各县市关怀中心,并依指示就医,切勿搭乘大众运输工具;就医时请务必告知医师旅
游史、职业别、接触史及是否群聚(TOCC),以供及时诊断通报。
此外,指挥中心再次提醒,民众出入医疗照护、公共运输、生活消费、教育学习、观展观
赛、休闲娱乐、宗教祭祀及洽公机关(构)等八大类高感染传播风险场域,因不易与他人保
持社交距离,且会近距离接触不特定对象,请务必佩戴口罩,并应落实勤洗手、咳嗽礼节
等个人卫生习惯,以降低感染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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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制口罩自12月31日起,逐步调整为14天10片40元,贩售通路不变
https://www.cdc.gov.tw/Bulletin/Detail/vJMnN4w9D8r9A53insqrGQ?typeid=9
https://i.imgur.com/JyBJr5v.jpg
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今(9)日表示,目前国内口罩产能已大幅提升,为有效追溯口罩来
源,实名制口罩政策将进行以下调整:
1.药局自109年12月31日起、超商等贩售通路自110年1月4日起,无论成人口罩或儿童口罩
,销售片数及售价均调整为14天10片40元。
2.实名制口罩将由厂商统一包装成10片/包,并依药事法规定,于包装袋上明确标示许可
证字号、厂商名称及有效期限或保存期限等相关资讯后,再配送至药局及超商(市)销售,
方便民众辨识。
指挥中心指出,本项政策在药局通路自第20周期(109年12月31日至110年1月13日)起开始
实施,口罩售价为10片40元。超商通路则自第24期(预/续购109年12月21日至12月30日;
取货110年1月4日至1月17日)起开始实施,贩售价格为10片47元(含7元运费)。民众可上网
至eMask系统或健保快易通APP登记预购缴费,或持健保卡到四大超商机台登记预购缴费,
再于指定时间至八大超商/市/药妆等通路门市领取口罩。
另为因应本项新政策,口罩配送及电脑系统程式将配合进行调整及修改/转换等作业,因
此第23期取货及第21期补领口罩(仍为9片45元,另再外加运费7元)之取货及补领时间,将
由原先109年12月21日至110年1月3日,调整为109年12月21日至12月27日,请民众多加留
意。
指挥中心表示,未来实名制口罩将由厂商统一于工厂完成10片/包之包装作业,并依药事
法第75条规定于包装袋标示医疗器材许可证字号、品名、药商名称及地址、制造厂名称及
地址、批号、制造日期及有效期间或保存期限等资讯;而药师仍会持续提供口罩使用相关
卫教咨询专业服务。另为保障民众健康及权益,民众未来若对10片包装口罩品质有疑问,
或于必要时须办理退换货事宜,可依包装标示之制造厂商资讯,向该厂商询问办理。
指挥中心再次感谢药师及各超商/市/药粧店等人员,近一年对疫情防治付出的努力和辛劳
,重大贡献值得民众肯定。同时提醒秋冬专案已自12月1日起实施,民众进入医疗照护、
公共运输、生活消费、教育学习、观展观赛、休闲娱乐、宗教祭祀、洽公机关(构)等八大
类场所时,务必佩戴口罩,共同配合防疫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