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50827000508-260106
林伟信、萧博文、潘杏惠/台北报导 中国时报
“真相达文西特展”遭质疑打着达文西名义,以廉价画作“挂羊头卖狗肉”,法界认为,
这样的情况难构成刑法诈欺罪,但民众买票进场看画,却与广告文宣内容不符,可主张消
费者保护法,要求主办单位退费,并打官司请求民事赔偿。行政院消保处已派员到华山艺
文中心了解布展及广告情形,但因还涉及文化部等单位,将进行相关调查。
台北地检署表示,目前尚未收到消费者提告或检举,没有分案调查,至于画展主办单位有
无刑事责任,北检初步认为纵使广告夸大,尚不构成诈欺罪。
法界人士指出,虽然在刑事上难以构成犯罪,但主办单位若广告不实,恐违反消保法及公
平交易法,有民事赔偿责任,民众买了票看不到广告文宣的画作,可以要求退费,甚至打
官司要求主办单位,赔偿交通费等必要支出的损害。
行政院消保处副处长吴政学表示,此案若主办单位在宣传广告时,曾宣称展出的是真迹,
事后调查证明展出的不是真迹而是复制品,或者非广告宣称的画家作品,作者另有其人,
恐涉及广告不实,已违反《公平交易法》、《消保法》规定。
他指出,此案若违反《公平交易法》,可开罚5万至2500万元,由公平会调查,但若违反
《消保法》,只要有消费者申诉,消保处会介入协商,协商不成,消费者可提民事诉讼,
要求业者返还部分或全部的门票费用;但目前没有接获任何投诉。公平会则指出,目前尚
未接到民众申诉,但此案若有涉及违反《公平交易法》的部分,会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