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实说目前状况不明,双方释出的讯息还太少
债权到底是借款,还是场地使用费用,或者各种分润?又或是其他债权?
如果是借款债权,债权人手上有本票还不够,还需要交付金钱的证明,上千万多是汇款、支票等方式,一定会有证据。
如果没有借款债权即不存在,打个确认诉讼也没啥大不了
至于其他债权,则要看情况……
※ 引述《Mohism (墨者)》之铭言:
: https://i.imgur.com/gjCvbUK.jpg
: 心得:
: 以正式声明稿来说内容满差的,
: 整篇像是IG限动上的抱怨文,
: 话说律师在国外就不能处理也太奇怪...
: 难道国外没有网络吗?
: 事务所也有其他助理能协助律师吧?
: 而且自己拿不出证据,就说司法不正义,
: 还抱怨拿的出证据的一方是干扰司法正义......
: 这实在是看不懂...
: 魏导是走错哪一步,才沦落到今天这种下场,
: 台湾观众不是没给他机会呀......
: 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