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话
个人发文不爱射后不理,能回尽量回,
但基于本篇自私愚蠢并重复推文太多,
恕小弟在此作几个重点回文,
首先因为太晚回复让误认为小弟害怕不敢回的几位朋友高潮好几遍深感抱歉,你们现在应
该很累吧,辛苦了。
lo大您大可不必重复po你那为奥客开脱似是而非的法规,您的“程度”真的无需浪费生命
在此处。虽然你的论点破绽百出,但基我看多您这类人,跟您讨论最后只会沦于鬼打强,
就当我卒仔好了。请回您的集中营继续享受光环吧慢走。
推文中有人假掰提到反托拉斯法,那我就用美国举例好了,
瑞凡,美国政府完全没干预影城对禁带食物的规范内。。。他们认为经营规定是业主的自
由政府无法干涉,因为贩卖食品的确是影城主要收入来源,只要影城规定禁带外食,而客
人被抓到的话影城有权请他不可带入影厅,如果客人不遵守的话可视为非法入侵,严重一
点可报警把你赶出去,当然美国人也是会有人偷带食物进去,但他们自觉这是极为丢脸被
抓到少有人因此去申诉,因为规定就是规定你不遵守是你的问题,反观台湾素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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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也是有开放外食的影城,但通常也是会对食物作规范,基于同理心他们也自觉的不带
会影响别人的食物。反观台湾。。。。。。。。
总之食品贩售收入是影城主要收入来源是几乎可确定的,尤其是开在商业区的大型影城,
台湾人只想享受高级设备及服务却不去考虑人家的经营成本有多高,成天只想到人家只想
赚你的钱在那边抱怨,问题是你真的知道一家影厅成本要多少吗?如果不知道又如何有脸
在那里大放厥词?在美国的观念里,他们知道影只靠门票收入很难维持,购买影城的食物
等于是变向支持一家影城能开下去,有点像给小费的概念。台湾人大概都以为开影城不用
花太多钱吧。。。可拨
看看美国想想台湾吧,垃圾民粹发疯连政府也跟着发疯,真的为难了这些愿意在台湾作生
意的商人。连眼里最自由最保护消费者的美国都不会过度干预商业自由了台湾人怎么有脸
在那边讨论消费权益,尤其是那位开口闭口寡占事业的专业奥客开脱家。。。。可笑可笑
。
虽然小弟对台湾人的素养已接近放弃了,但有一点觉得值得欣慰,就是推文如何义正严词
但就是绝口不提美日,让我感觉至少奥客们知道要比较起来很丢人所以绝口不提,而且说
明美国台湾消费差异的后文 po上后无耻嘘文瞬间减少许多,算还是有点羞耻心,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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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这样,以下开放各种崩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