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劳基法吵得沸沸扬扬
结果刚好又看到桃姐这部电影
发现这部电剧情是根本是违反劳基法的惯老板欺压员工的故事
结果还得到华人影圈那么多影评人与观众的赞赏
真是不可思议
华人社会到底是怎么了???
借用一下维基百科的剧情介绍
桃姐自13岁就到梁家当佣人,转眼60年过去,她已伺候了梁家老少四代人。
后来,梁家人有的去世有的移了民,近十年间只剩下桃姐和梁家少爷罗杰在一起生活。
主仆两人相处颇有默契但很少交流。
后来有一天,桃姐突然中风,罗杰把她送去老人院,展开了一段触动人心的主仆情。
香港人移民去加拿大的
都是身家破3000万新台币的有钱人才办得到
也就是刘德华演的富二代家里至少有3000万新台币(大约港币750万)
这么有钱
却居然不让桃姐过好一点的生活
还让她中风然后送去老人院
(有钱人至少半年会作一次详细的全身检查 甚至还有砸钱请随身医师的
老早就检查出有中风的危险 老早就做好预防措施了)
这叫触动人心的主仆情?
桃姐的工作时数跟薪资八成也不符合香港的劳基法跟最低工资
根本欺负桃姐
最后呢?
富二代看着桃姐离开人世
继续回家抱着压榨佣人与员工省下来的家产享福去了
真是一部假柔造作的电影
真的是负雷
会赞赏这部电影的人大概都是有钱人
所以想法跟刘德华演的富二代差不多
对自己的佣人或员工八成也是这样对待的
所以才会觉得好看吧
有人跟我有同样的感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