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美队3:英雄内战

楼主: a5378623 (黑云)   2016-03-19 15:58:52
※ 引述《a5378623 (黑云)》之铭言:
: 超级英雄不是普通老百姓啊...。
: 简单的类比,就是“枪枝”的管制,你想要拥有枪枝、使用枪枝,你就必须登记。
: 拥有东尼的钢铁人套装,怎么会是普通老百姓可以拥有的自由囧
: 美国人民尚且可以拥有枪枝,其他国家呢?更别说国家级的武力
很多板友不接受“枪枝”的类比,认为枪枝是后天的,超能力是先天的。
然而我们要先厘清一件事情,那就是注册法案管制的不是“超能力者”而是“义勇行为”
什么是“义勇行为”,好的状况是路见不平见义勇为,不好的状况就是动用私刑。
其中的差异是难以拿捏的,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们需要司法仲裁,判断谁有错,又应该受到
怎么样的惩罚,而不是把这个判断的权力交给个人。
换句话说,一个健全的法治国家,绝对不会允许民众动用私刑
不管你有没有超能力。
: 嘘 lovecmgirls: 不要再拿枪枝类比了好吗 注册法案是只要你是超能者 03/16 16:27
: → lovecmgirls: 在公开场合有使用你的能力就得要注册 被监控 你生来 03/16 16:28
: → lovecmgirls: 有超能力就要把身家资料摊在阳光下,这跟枪枝法案哪 03/16 16:30
: → lovecmgirls: 类比 03/16 16:30
所以,不管你有没有超能力,只要你不使用超能力来进行“义勇行为”就不用被管制。
当然很多人还会继续质疑,不是所有人进行“义勇行为”都会失控,有些人的道德水平很
高,或者他的能力只能用来救助他人,这种人也要被管制很不合理。
: 嘘 KingKingCold: 我举一个简单例子,我假设有用双手就能把伤者创口愈 03/16 16:47
: → KingKingCold: 合的能力,我不想使用也不想注册,结果有一天我看到 03/16 16:47
: → KingKingCold: 路边有人被车撞,肚破肠流,我使用我的能力就能救他 03/16 16:47
: → KingKingCold: ,我救了他,结果隔天东尼就派人来我家要我签下去, 03/16 16:47
: → KingKingCold: 不签就是违法,请你到42号监狱去当终身会员,你觉得 03/16 16:47
: → KingKingCold: 如何?? 03/16 16:48
但是就像前面说的,撇开超能力不管,任何的法治社会都不会允许“蝙蝠侠”这种存在,
更不要说“制裁者”了,当然,我们没有办法确定每个人都是“制裁者”,说不定人家是
有高贵情操的“美国队长”,这样误会人家很不好意思。
可就是基于对个人的不信任,我们才会有民主、法治,才会有司法独立。
所以如果你想要使用你的能力参予“义勇行为”,你就必须注册,必须受训,否则谁知道
你真的只有治疗的能力?谁又知道你不会失控?
很多人看漫画,主角都是好人,所以会觉得这些不信任很荒谬。
但这都是现实世界需要考量的问题。
: 推 aa10504: 你天生是同性恋(超能者),但你只要不出柜(不使用能力 03/18 02:31
: → aa10504: )就不会被异样眼光(管制),差不多的道理吗?不妨碍他 03/18 02:31
: → aa10504: 人自由的使用能力是天赋人权吗? 03/18 02:31
: 嘘 aa10504: 另外这个id要嘘一下 03/18 02:33
然后我们再回到“超能力”的问题。
为什么好像特别针对超能力者?就只是因为超级英雄大部分都有超能力啊...
并不是因为他们有超能力才要被管制,而是会有这类行为的人刚好都有超能力。
拿“你管制我就是歧视我有超能力”来回应,完全是没搞清楚事情的先后顺序
这就像前阵子蔡明亮要去辅大,没有经过申请遭到拒绝,有些人就说这是歧视同志囧
再者,回到枪枝的类比,不管你有没有超能力,只要想要从事义勇行为都要被管制,而你
又拥有强大的力量(枪枝),政府更加具备有管治正当性。
那些有枪的人,就算不从事义勇行为,也要登记喔!
: 嘘 Hippy: 这篇才因噎废食吧?因为东尼(再加个蚁人好了)的缘故,所 03/18 04:55
: → Hippy: 以很多自然拥有能力(黑寡妇鹰眼队长的身体技巧、绯红快银 03/18 04:55
: → Hippy: 的超自然能力)的人就要被管制?就要冒着曝露身份的风险被 03/18 04:56
: → Hippy: 管制?想想看鹰眼的身家都被公布了,那他的家人难道不会有 03/18 04:56
: → Hippy: 危险吗?而且症结点是到底为什么可以信任这个政府?今天不 03/18 04:56
: → Hippy: 是“担心”政府走偏,是“已经”走偏了。 03/18 04:56
最后,许多人还是不同意注册法案的理由是不信任政府。
可是这种想法走到极端,难道是无政府主义?很显然也不是。
更何况,你不信任政府,为什么可以信任无数个不知道身分的蒙面人?
这里要再重申,漫画让读者站在全知的角度认识的主角,但那不是现实。
而现在面对政府可能失控的风险,我们的选择是分散政府的权立,并成立公民团体监督。
这也是平行世界的HappyEnd呈现的解决手法。
因此,重申我的重点:“管制不等于邪恶!”
如果现实世界出现了“英雄”这种职业,那么他们是必要受到管制。
问题是如何管制,而非要不要管制。
作者: lpb (Θ_Θ)   2016-03-19 16:07:00
这篇说的有道理,问题是你忽略了电影世界的政府真的令人难以相信,连神盾局都潜伏有一大批九头蛇成员了,谁知道政府部门里还有多少,用人民力量监督?别忘了美队2里连民意代表的议员也有九头蛇,这样是要怎么让这些超级英雄相信,注册后不会被九头蛇给知晓身份,进而一个个被暗中收拾掉?“管制不等于邪恶!”没错,但是当管理你的组织本身可能就是邪恶的时候,贸然推动注册不就等于是赌命吗?
作者: masayo (苍穹炼狱剑N￾ )   2016-03-19 18:04:00
现实世界的各国政府也是很容易被财团 被宗教 被外国势力各种程度上的渗透的这点其实不能视作“只会在漫画里发生的情形”现实世界是很难有完全品德操守没问题的英雄没错 但同时也很难有完全可以相信的政府要“现实的讨论”两者都该考量进去
作者: KingKingCold (お元気ですか?私元気です)   2016-03-19 18:35:00
如果要公民团体监督政府,那不如直接把超级英雄纳入公正第三方的公民团体监督自律下,例如现实中的电影分级制度,由公正的第三方公民带动自律要比政府直接伸手进去控管可靠多了
作者: owenkuo (灰色腦細胞)   2016-03-19 19:25:00
原po中肯,政府阴谋论者和反核电一样,只要你有一点点被渗透的风险就都不能管(不能用核电),哪怕是告诉他们再多重的外控或分立制衡机制都没用,贩卖恐惧就是这么简单表面上是自由主义高举人权? 实责搞不好削弱制度的正当性性之后好让他们顺势接手(核电的情况就是民间电厂有机会卖贵的电给大众或台电) 不说破还以为真是自由人权好棒棒~照阴谋论的标准,军队不能配武装、警察不能配枪、连市场卖肉的都不能拿刀,因为通通都有中性工具被歹人滥用或渗透控制或社运最爱讲的宰制之潜在危险性,通通不允许制度去控管。社约论者所幻想的state of nature终于在这里实现
作者: deerdriver (骑鹿人)   2016-03-19 19:41:00
原po中肯 楼上跟阴谋论一样自己幻想......
作者: harlemfans (harlem)   2016-03-19 19:46:00
我的理论就是漫画跟真实是不一样的 现实随便一个人有超能力的人 你不知道他是怎样的人 当然要受某种程度管制 但是这也要考量人权法律问题 要协商谈判取的共识当然现在讨论是电影漫画 那当然不能交给政府这是常识现实中政府也非完全可性 但考量大众安全这是政府工作现实中政府不可信 你要透过改善政府来解决不是就不信
作者: pastor1982   2016-03-20 01:14:00
你可能误解法治国家的概念,法治国是出于对国家公权力的不信任,所以要求国家一切的行为都必须尊守人民订出的法律规范,所以衍生出依法行政原则用来绑住国家的手脚,换句话说依法行政是要求国家一切行为都要守法而不是要求人民要守国家的法,所以法治国不是你说的对个人的不信任民主,法治,三权分立以及司法独立都是证明法治国的内涵就是出于对国家公权力的不信任
作者: fox0731 (fox)   2016-03-20 01:30:00
看你们几位老兄讨论成这样真好玩这只是一部漫画爽片,ok?编剧爱怎么编就怎么玩,纠结成这样....看完隔天还是乖乖去上班啊
作者: archlich (archlich)   2016-03-20 02:12:00
可以从日本明治时代的禁刀令跟中国人对江湖的描写讨论
作者: freezeblue (管)   2016-03-20 03:06:00
现实生活有需要打超能外星人吗?老是拿现实跟电影吵..
作者: sensha (sensha)   2016-03-20 07:49:00
管制其实也只是个形式,超级英雄真的存在的话你想动他?只怕怎么死的都不知道,会有媒体或狗仔敢去拍浩克吗?
作者: XSZX (沉默‧封印......)   2016-03-20 08:04:00
所以...那几个在捷运上打郑捷的通通给原PO站出来,你们被原PO宣告有罪!操!
作者: best0811 (御六)   2016-03-20 09:03:00
系列文越来越无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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