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雷]名画的控诉心得:非关正义,想想台湾

楼主: kevin61604 (kevin61604)   2015-07-19 16:51:10
有雷出没!注意!
日前看完了名画的控诉,站在(很容易被讨厌/社会的公害/台湾的罪人)法律人的观点有
些心得可以跟大家分享~
(一)非关正义
首先,想先来谈谈“什么是正义”,这个部分我认为可能是电影处理比较不那么完善的地
方。然而,处理不好的原因并非完全归咎于电影的本身,而在于普遍大众对于正义的想像
使得编剧及导演在这块显得有些无所适从。简而言之,粗俗一点来说,如果女主人单纯就
是想要钱到底是不是一种正义?
这个部分其实在电影末段轻轻带过,似乎导演也不太想触及这个话题。最主要的原因,恐
怕源自于我们总觉得钱乃身外之物,硬是要孔方兄就落了俗套了,也因此,一旦女主人最
后不是把画抱回家里供著(或是捐出来),而是卖给博物馆的时候,感觉其正义的神圣性
就会被打了折扣,女主角之前“正义”云云似乎就有些牵强了。
进一步想,女主人要回画作的诉讼,真的是“正义”的展现吗?这个单纯“返还所有物”
的诉讼是否因为披上了反战/反纳粹的外衣而产生改变?如果那幅画不是莫名其妙的不属
于她阿姨,又阴错阳差的刚好符合遗嘱的要件,女主人可能根本不是该画的合法继承人,
若然,到底是正义还是不正义?因此,就诉讼的本质来说,倘若有任何正义被实践,应仅
是仲裁庭尊重行为人意思自由决定的权利而已(换句话说就是尊重立遗嘱人的意志),而
与反纳粹本身没有任何关连。(如果说返还所有物是一件正义到可以拍一部影片的话,我
想光是台北地院民事庭每天都可以拍好几部电影了XD)
对此我觉得,与其说这部电影是关于正义的实现,毋宁更应是宽恕的履践。当然,我不确
定女主人一开始诉讼的动机是不是单纯的“想跟亲人团聚”,可是赢得诉讼之后到底该不
该要钱呢?我承认,如果最后女主人选择用捐赠的方式会显得更大器些,但是单就她选择
让画作继续留在维也纳,就已经是无比的道德情操了。如同电影所演,二战时的奥地利人
民,除了犹太人外,许多的民众以及政府都是纳粹的帮凶,这也是最初女主人迟迟不愿意
回到故土的原因,她还带着恐惧与恨。但最终,他没有选择将画作卖给其他的收藏者或博
物馆,这或许代表她已选择去宽恕这座城市,她的家乡。(经推文纠正与查证,我记错了
,最后是卖给美国的博物馆,所以也没什么宽恕的层次了XDDD,更惨)
但是电影却隐隐然的将画作的所有权返还诉讼,上纲到反纳粹的层次就显得有些奇怪了,
不知道导演是为了洒些洋葱,还是思想有些错乱就不得而知了。
(二)想想台湾
其次,虽然我认为这部电影跟正义没什么太大关连,但既然讲到纳粹,忍不住还是想提到
一下台湾。不久前,德国一名九十几岁的老人被判了十几年的有期徒刑,罪名是协助纳粹
屠杀(事实上他并未亲自参与,新闻看来比较像是文书类的工作)。在此,我无意去评析
这样的判决是否恰当,甚至某种程度上,有时候德国似乎有点矫枉过正,但是每次看到台
湾在谈起228跟白色恐怖就觉得非常…诡异。其实,到我们这一代常常都分不清楚谁是本
省、谁是外省,也很少在这样区别了。但是台湾最奇怪的地方是,只要一谈起228或白色
恐怖就会被指责是要“撕裂族群”、“挑起社会的不安”。姑且不论台湾从头到尾都没有
像是纽伦堡大审一样去追究任何人的责任,怎么就没听说德国追究纳粹的责任是在“撕裂
种族”呢?面对过去的历史,德国许多的精神仍是值得我们学习的。(这样不算政治文
吧...这是历史跟社会现象…如有违规请告知,我会删除,谢谢!)
(三)谈谈双方的诉讼策略
昨天有发过一篇讨论,不过回文其实不是很方便,断断续续地,这边稍微统整一下。
先讲女主人这一方,第一次回维也纳向博物馆的委员会申诉并没有成功,当时律师就有说
是不是要试试看仲裁或上法院,在地人(就是纳粹的后裔)说前者打不赢,后者要很多钱
一样打不赢,所以他们就悻悻然的回美国了。
但返美后,律师仍然念念不忘,后来发现美国法院可能有管辖权,又吹皱一池春水,继续
诉讼。这边要厘清的是,后来一路打到最高法院胜诉的其实是“裁定”不是“实体判决”
,简而言之,胜诉的只是确定美国法院有管辖本案的权利,跟画作到底是谁的没有任何关
系。但胜诉后,律师却没有很开心,因为他发现自己没有钱(怎么现在才发现?),然后
女主人年事已高(这不废话吗?)如果在美国打诉讼可能会拖很久,搞不好到时候女主人
根本不在了,律师可能也破产了,所以决定又跑回奥地利提起仲裁(等于是美国的诉讼白
打了,最高法院谜之音:林北难得让你赢,你还不打是在耍我吗XD)。
到这边就实在非常的奇怪,因为女主人是个老太婆,跟律师自己没有钱又不是回美国才发
生的,他在打美国是否有管辖权的诉讼怎么会没想到呢?虽然有人回文说这样可以逼奥地
利打仲裁,似乎仍然说不过去。第一,起码电影演的律师一开始在美国提起管辖权的诉讼
时根本没想到要回奥地利;第二,用诉讼逼奥地利也很奇怪,要是我是博物馆,林北就跟
你拖,看是诉讼打的久还是女主人活的久,更何况又不一定会输;第三,那个维也纳地头
蛇根本胡说八道,第一次在维也纳说仲裁一定不会赢,第二次又说很难讲,都给你讲就好
了(怒);第四,再次强调,美国胜诉的只是程序面,跟实体法没有任何关系,到底为何
后来女主人不想仲裁,律师又发飙说离胜利很近了?仲裁很好赢的话干嘛一开始不提阿?
起码要提提看吧?第五,更奇怪的是,如果可以仲裁,美国法院干嘛管阿,虽然我对美国
法不熟辣,但电影也有演美国法院有管辖权的前提是当事人在奥国无法行使权利,纵使在
奥国提诉讼太贵(说实话这个理由我也觉得很怪),也还有仲裁庭可以打,美国法院管这
么多是在干嘛?(最高法院谜之音:整个世界都是我的管辖权?)
总而言之,或许是电影演的不清楚,没有还原事情的真相,但实在看不懂双方的诉讼策略
在做什么…(有回文叫我相信律师,不过我就想他开业失败,事务所又待不下去是不是就
是因为他有点…笨XD)
最后,对于这部电影的心得,一言以蔽之,是一部洒了点奇怪的洋葱,有着奇怪的正义观
,法律系学生会看的有点莫名的电影~~
作者: mysmalllamb (小羊)   2015-07-19 16:55:00
女主人并没有决定让画作留在维也纳耶,拿回美国卖给兰黛家族新美术馆了我倒不特别觉得本片有什么特定的正义观耶,反而觉得这些正义观都是观众与影评投射上去的
作者: pauljet (喷射机)   2015-07-19 16:59:00
反纳粹早就走火入魔了 台湾插画家马克的老板随身碟 因为老板造型神似希特勒被迫下架
作者: mysmalllamb (小羊)   2015-07-19 17:00:00
不过很谢谢你把许多观众纠结的“正义”盲点厘清了一
作者: pauljet (喷射机)   2015-07-19 17:01:00
马克是台湾人这款随身碟我看是跟希特勒超不像
作者: mysmalllamb (小羊)   2015-07-19 17:01:00
下,让我们可以更冷静来看这片的种种发展。
作者: pauljet (喷射机)   2015-07-19 17:02:00
用欧洲的法来台湾实行 难怪废死那么畅秋
作者: mysmalllamb (小羊)   2015-07-19 17:03:00
如果不是“宽恕”,也许还有和解与对话,至少不是把维也纳拒于千里之外死不想回去。
作者: pauljet (喷射机)   2015-07-19 17:21:00
德国废死不包括反人类罪跟战争罪
作者: mysmalllamb (小羊)   2015-07-19 17:28:00
说的也是,看来那句话被我潜意识忽略了 XD 我自己是很不想用各种简单的正义观点去看本片
作者: qazxswptt (...)   2015-07-19 19:40:00
有什么好想的 待弯社会就想要自由但不想守法呀待弯民众还有政客在操弄时 都没想到 国外一些真正自由民主国家 享受该有自由时 其实付出了很多守法的代价只能说我们还有很常一段路有可以走..除非停止空转...
作者: paul801229 ((铨))   2015-07-20 16:39:00
这部讲的应该是转型正义吧?怎么我看的观点跟上面回应都没对到......
作者: cyan09 (一个想要妹妹的变态)   2015-07-20 20:11:00
他是卖给兰黛家开的美术馆没错,但是他把拍卖的所得捐出来帮助需要的人,而且片尾有播出来,你有认真在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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