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有人从"导演"的角度来切入,那我从"契约"的角度来切入.
没错,就像魔女追求法术的极究,端视魔女和什么样的恶魔签订契约,
今天MARVEL出生于1939年的小出版社,一直到了七十年后,
也就是2009年,才终于顺利的被迪士尼这恶魔收购,
(不管你说是漫威把自己嫁出去,还是迪士尼自己懒得创作而转投资第三方)
2003年的时候,美国哈佛大学政治经济系教授理查考夫有本著作,
叫做Creative Industies Contracts between Art and Commerce,
中文翻译成"文化创意产业-以契约达成艺术与商业的媒合",
(按:我私以为台湾人普遍喜欢用"文创"真的很假掰,竟没文化本钱也没商业实力!)
理查考夫先生在书中有提到一些论点,我觉得很有趣,
可以对照美国好莱坞生态在千禧年之后的发展,
他说:"各种[创意产业]的组织其实早已在我们生活中提供了艺术的元素或创意的服务,
但是,我们除了关心[表演艺术是否符合国家经费补助对象]这类议题以外,经济学者们
是否更应该去思考创意组织长远的发展性!"理查考夫先生也认为:"在美国大多数创意产
业中透过非正式契约关系所组成的网络组织,加速了各种异业结合与传播的速度."
在他的书中,有个章节讨论美国好莱坞片厂制度之分化的历史沿革,这也是相对有趣的过
程,当然内容太多,不便在这里赘述,大致上的概念是,在过去一百年内,美国的影视产
业,如何从[区域化]/[单一化]发展到[全球化]/[专业弹性化]的契约关系,好莱坞这种聚
落经济的形成,又如何从美国本土,跨足到世界各地.
因为理查考夫认为,即便有优秀的人才,有庞大的资金,有丰厚的市场腹地,依然不足够
让美国商业电影具备如今这种庞杂的规模,
真正的关键在于:电影只是艺术表演的一种形式,凡是艺术表演都是复杂的工作,在商业
范畴上来讲,是一个复杂的产品,而好莱坞电影制片契约在选择权架构上来讲,针对已累
积的投资基础要投入资源的一方,永远拥有取消的权力.这种决定权的授与,是基于该项
计画从最初始的创意成员组成到正式演出之间,一直存在有高度的不确定性.
(白话就是:团队拥有不同的人才,成员们对于制作风格/形式/风格/节奏,始终都存在
共识上的争议,随着制作进度展开,不断产生无法改变的决定,即使合作没有破裂,也可
能造成许多内哄!而每位创意参与者都期望拓展自己的声誉,但这和成为权力人士,掌握
团队制作没有太大的关系,因为无论权力是否有效果,在目前好莱坞电影产业里面,很难
纵容权力人士的自我中心和单一标准!)
在资本主义盛行的美国,好莱坞投资者很清楚游戏规则的制定:产权所有的归属,外包分
工制度的建立,资金流动的统整性!由这种方式建立起的美国影视文化侵略最高原则中,
迪士尼集团固然是其中佼佼者,从上游的制造端与研发团队,到下游的通路商与使用者,
以及平行衍生的各种异业合作关系伙伴(传媒/出版/教育/科技/生态/文化/社会/军事),
对于吸收漫威这种拥有[极具美国色彩]的众多人气角色的团队,是水帮鱼,鱼帮水关系!
反观DC,即使具备好题材与过去累积人气粉丝不亚于漫威娱乐(现已是迪士尼子公司),
依然在制作综合效益评比上,远远逊于目前的漫威!
总结:
1. DC各部电影作品制作风格上的不统一,导致DC英雄世界观难以忠于著作!
2. DC电影资金调度与电影后制团队品质的不协调,难以媲美迪士尼后援即战力!
3. DC内部高层决策的失算(或自傲)加上漫威的成功,找寻合作伙伴的门槛不断攀高!
4. 如何用契约有效制约具有不同理念的创作者,维持DC出品的电影能在一个稳定的调性,
是接下来DC是否翻身的其中一个关键因素!
别问DC什么时候可以赢漫威,或许,他们两家公司完全就是不同派别的团队罢了!
但如果DC的理念是希望让自家作品更让大家受到欢迎,的确必须检讨公司营运上的策略!
我不认为归咎DC派之下导演或演员或剧本的不是,
DC粉丝更应该直指公司营运决策者的失职与失智!
p.s. 好莱坞不是台湾,剧本创作通常不是根本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