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m.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297375
医师无须再为定义不明的过失责任吃官司还赔上一切。立法院院会今三读通过“医疗法第
82条修正案”,将医师的过失责任明确化为违反医疗上必要之注意义务且逾越合理临床专
业裁量,但医疗机构仍须负连带责任。
由于医师屡因医疗纠纷担负民、刑事责任,让部分医师宁愿自保,采取防御性治疗,形成
医病关系双输的局面。
立法院今修正“医疗法第82条”,将现行的医师及医疗机构就故意或过失负损害赔偿责任
,进一步将医师的过失,明确定义为“违反医疗上必要之注意义务且逾越合理临床专业裁
量所致”,并为此负担担负民、刑事责任;且要考量当时、当地的医疗常规、医疗水准、
医疗设施、工作条件及紧急迫切等客观情况。
医疗机构也跑不掉,须就故意或过失所致之损害,负连带赔偿责任。
民进党立委林静仪表示,在过去民众在追寻真相的过程,常用“以刑逼民”的方式,要求
钜额赔偿金,让医师害怕、缩守,甚至退出职场。修法过后,医师可不再被不合理的法律
所绑架。
民进党立委邱泰源肯定修法能创造病患、医师、国家三赢的局面,让所有医师都愿意放手
救助急、重症患者。
作者:
proudC (call me 酷哥)
2017-12-29 21:15:00上面那篇的案例会不会法官也说你没送ICU就是过失
作者:
cooksocu (cooker)
2017-12-29 21:34:00???不懂 所以以刑逼民?
作者: umikamo (海鸭) 2017-12-29 22:03:00
一步一步来
作者:
johnyang (Saico)
2017-12-29 22:10:00重新看整篇声请法官回避被驳回 心寒
作者:
snakepan (Snake)
2017-12-29 22:33:00违反必要之注意义务...还是法官自由心证啊
作者:
BioMachine (Blueberry Night)
2017-12-29 23:05:00大家要注意 有些好像很挺医师入劳基法的法律人 在这次立法中是仇医的
作者:
HoterLin (白袍清道夫)
2017-12-30 01:31:00声请法官回避就跟换同院同科主治医师一样 怎么可能让你过
作者:
bluto (乱入小布)
2017-12-30 08:59:00但医审会也没过?
作者:
BioMachine (Blueberry Night)
2017-12-30 18:45:00遇到仇医的法界人士却不认为这些人仇医 老实说我还真的不知道是谁的问题耶XDDD
疴= =法界人士也有认为这次修法是有漏洞所以反对的我是很不喜欢直接贴人仇医啦不过我倒是很想看这样到底有没有办法解决上法院的问题 不然只是自以为做对事情而已
作者:
BioMachine (Blueberry Night)
2017-12-30 21:20:00我对于愿意提出这次修法漏洞的法界学者和法律工作者是非常尊敬的 我指的是少数法界人士 摆明就是要阻挡医师刑责减轻
作者:
doomx (天无二日 民无二主)
2017-12-31 17:17:00挺劳基法跟医疗法是两回事吧?只要我(法律人)为刀俎,你(医)为鱼肉,你要入劳基法绝对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