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12次产检未发现女婴缺手脚 妇人求偿816万

楼主: randychihao (randy)   2017-04-15 22:53:29
看了oberon1013大的文章觉得论述很熟悉,原来看过类似的判例~
不再恐惧的权利 – 由2010法国宪法委员会正式确立anti-Perruche Law (La Loi
anti-Perruche)谈起
2011年6月23日 22:34
[前言]
自由,平等,博爱 (Libert?, 嶲alit?, fraternit?)是法国大革命贡献给全世界的
礼赞,- 而今已成为全球的普世价值。在2010年的现代,法国的最高法院及宪法委员会,
又再以正式确立anti-Perruche law,免除了妇产科医师执行产前诊断所衍生的恐惧,及
赋予对全球先天残障人士的终极关怀。
[故事的背景]
1982年5月12日时,有一位法国孕妇Budgie,在怀孕18周时,她的第一个小孩感染了德国
麻疹,她自觉似乎也被传染了,所以到妇产科寻求协助。医生告诉Budgie小姐, 如果妳
的胎儿在此阶段感染了先天德国麻疹,可能会产生非常严重的合并症,倘使如此,则须考
虑中止怀孕的可能性(当年并无胎儿采血检验或PCR等技术足以确立胎儿是否感染)。
Budgie小姐立即进行血清检测,第一次检验结果呈现阴性;但两周后的追踪结果血清结果
呈现阳性;这代表Budgie小姐本身的感染是个进行式,而非疫苗接种或过去感染所留下的
痕迹。可是当时医师却武断地认定,第一次的结果才是正确的,第二次采血的阳性可能是
过去疫苗注射产生的免疫反应,所以胎儿并无感染得到先天德国痲疹症候群的危险。
Budgie小姐因此继续怀孕,并在1983年1月14日生下Nicolas Perruche(本故事的主角),
但后来证实Perruche患有先天德国痲疹症候群,导致下肢神经病变无法行走,并患有严重
双侧耳聋及视网膜病变。由于母亲认为医生当时的诊断如果正确,Perruche将被中止妊娠
而不会出生到这世界上来,而遭受到衍生的先天残障的痛苦。因此在Perruche 6岁时,以
Perruche之名正式向法院提出诉讼。
[法院怎么判决?]
在1992年1月13日,大审法庭的屴ry法官判决,医生和实验室须为Perruche的疾病负责,
并由其保险公司赔偿Perruche和他的父母。
[轩然大波]
此判决一出,在法国民众间引起了轩然大波。身心障碍者权益团体率先抗议,认为这等于
是宣判身心障碍者原本不应该存在,让他们蒙受极度污名化。其后十几年,宗教界与残障
人士家属更加入论战,甚至走上街头。在法学界尤其引起广大回响,许多法界耆宿大老纷
纷抗议此判决的内容,其后衍生的法学讨论洋洋几十巨册。
[判决一波三折]
1993年12月17日,巴黎上诉法院推翻了上诉判决的一部分,否定医师须赔偿Perruche及其
父母。
1996年3月26日 ,第一民事庭的最高上诉法院认定,上诉法院违反法国权利草案的精神,
由于医师的判断错误,判定医师仍须负赔偿责任。
1999年2月5日时, 更高等的奥尔良上诉法院认定,Perruche的损害来自先天德国麻疹,
而非来自发生错误的实验室和医生,因此否决父母的求偿。
2000年11月17日,最高法院在全体会议上,一致认定当医生与实验室在执行契约行为有所
不当,妨碍了父母行使其选择终止怀孕的权利,以致无法避免孩子先天残障的缺憾;为此
法国通过了一项法令,认定Budgie女士可寻求赔偿,这是法院第一次明确地承认,天生残
障的小孩可享有要求赔偿的权利;同年法国法院也通过了两例唐氏症父母的求偿。
[Anti-Perruche law的诞生]
由于全国民众的广大回响、宗教界与法界的抗议,许多法国医师也在2001年底集体罢工;
而妇产科与小儿科医师的组织,更在2002年初决议拒绝提供产前超音波扫描的服务(请看
看国外的医生,似乎只有台湾医生最好欺负)。在多方压力下,法国国会召开紧急会议,
以压倒性票数通过一项法案。2002年3月4日,法国国会透过了库希涅法 (la loi
Kouchner),亦称反佩鲁契法anti-Perruche Law (La Loi anti-Perruche),终止了2000
年最高法院对先天残障补偿的这个判例。这条法律并明确地规定,一体施行于已受理类似
案件的所有各层级的司法机构。
然而,2005年10月6日,法国的这个法律条款却受到了欧盟人权法院的指责。
主导anti-Perruche law的国会议员Bernard Kouchner主导anti-Perruche law的国会议员
Bernard Kouchner
[为什么反对赔偿?]
残障人士维权团体表示,判定赔偿的法官等同歧视残障人士,因为这个判决认定这些先天
异常的人不应该出生到这世界上,等于认定这些人不配活在这个世界上。
宗教团体表示,人类是上帝所创作的,法官或父母并无决定胎儿是否出生的权利。此赔偿
的判决,却认定父母可依其自由意愿决定胎儿是否可以流产。人类是上帝创造出来的,却
超越了造物主,决定了造物主的创作是否可以留存,这岂非荒谬?
法界权威表示,民法中所谓侵权,必须与行为人的作为有明确因果关系,但在Perruche案
例中,Perruche的先天德国麻疹症候群是由母亲感染病毒导致,在母亲看门诊前已经发生
,经医师诊疗后,其本质并无改变;换言之,先天残障与医师医疗行为无直接因果发生关
系,所以并无损害发生。另外要证明损害成立,就必须证明因侵权行为的发生,而使后来
的状况比未被侵权之前变得更糟。若法官认定有Perruche有被侵权损害之实,就必须证明
Perruche被侵权的状况(i.e.因医师判断错误而活着),比未被侵权的状况(i.e.因医师判
断正确而死掉)更糟。活着怎么可能比死了更糟? 如果真这样,请判决的法官先去死看看
。这当然是荒谬的,损害因此无法成立。
再者,宪法规定人生而平等,如果法官认定Perruche生而遭受损害(比别人差一截),等于
违背宪法生而平等精神。假使赔偿判决是正确的,代表其他类似的残障人士也都可以合理
要求赐死。换言之,法官的判决将衍生所有罹患先天疾病者(如心脏病、不良于行者)均可
合理判处死刑的不当逻辑。
[最终章]
法国的Anti-Perruche law自2002年颁布以来,已有许多包括英国、德国等国家及美国部
份州立法机关的跟进,采取此一精神取否决先天异常孩童对医师的求偿权。于2010年6月
11日,法国的宪法委员会正式明确宣布Anti-Perruche law合宪,并为因产前诊断错误而
出生的先天残疾儿童的求偿权,永久地划上句点。
作者: mailliwL   2017-04-15 23:01:00
精彩的一篇故事,认真进步的国家啊......
楼主: randychihao (randy)   2017-04-15 23:02:00
医生跟父母可以决定胎儿的生命到什么程度,如果今天是少一只脚可以堕胎吗,如果是一只手指呢,的确是很难以清楚界定的问题
作者: ken85 (平凡人)   2017-04-15 23:13:00
所以堕胎的医师跟父母是杀人凶手吗?父母决定要堕胎,一定比医师还难过的阿..
作者: hitoma   2017-04-15 23:15:00
类似安乐死阿,那么激动干嘛
作者: wz02022 (Jeter)   2017-04-15 23:22:00
堕胎难道不是结束1个生命吗?
作者: drykt (小人物小愿望)   2017-04-15 23:22:00
别人的案例都可以侃侃而谈,假如是你的小孩,可以接受吗嘴巴讲讲是很简单,自己也能做到再来说嘴
作者: louis8520 (歐麻麻)   2017-04-15 23:25:00
作者: alexstag (alexstag)   2017-04-15 23:34:00
可是一直流于道德情感的纠结并不能解决问题…
作者: cshl (cshl)   2017-04-15 23:37:00
这讨论串谁推谁 谁嘘谁真模糊 (不过好像嘘的都是放大绝?
楼主: randychihao (randy)   2017-04-15 23:38:00
所以法国连法律都有了,法律不完美,但至少是一个准则要嘘我 我也接受 但这是人家法国人的结论啊
作者: t20317 (寻梦的少年)   2017-04-15 23:43:00
感谢你精彩且丰富的一篇文章,很发人深省这真的很有意思
作者: ken85 (平凡人)   2017-04-15 23:51:00
纯粹是因为要判罚的话,医师就不产检了...妇产科医学会使出杀手锏:“一年不执行产前检查”,才为此医纠划下句点
作者: hitoma   2017-04-15 23:53:00
人家做得到,台湾不行啦,在内有大老在外有鲷
作者: chillybreeze (寒风之翼)   2017-04-16 00:23:00
讨论的很不错啊!值得深思
作者: mikee3216 (白木牛)   2017-04-16 00:27:00
推整理
作者: emberend ( )   2017-04-16 00:37:00
能不能堕胎跟产检是不是乱做是两码事,拿这个来讨论只是在回避讨论这个医师是否为了揽客随便乱做检查。家属的理解很简单,为什么做十二次总共只有五分多钟,而家属的认知是别人一次做15分钟。这种事情的发生,影响的是病人跟医生之间的互信。要不要生,能不能堕根本不是主轴。医病信任关系变差,奥客就变多,重复医疗行为自然就增加,大家工作量上升,薪水不变。
作者: wtf426 (Ayn)   2017-04-16 01:01:00
所以还是要回到沟通的基础 最好直接跟病人解释超音波的准确度很低 如果这样会好一点吗因为看起来这个案例就是双方对超音波的认知不同吧?
作者: Rogozov (哥发的不是冗是寂寞)   2017-04-16 01:02:00
值得深思
作者: ccufcc (皮卡波)   2017-04-16 01:36:00
如果是我的小孩,我会让它去死人生出来就是一张白纸,一只动物,小人还不是人长痛不如短痛
作者: PureTrue (ㄅㄚˋ气)   2017-04-16 01:50:00
推这篇!
作者: bkj123 (BBBen)   2017-04-16 03:35:00
这法案的通过似乎有牵扯到宗教背景
作者: TWSnorlax (台湾卡比兽)   2017-04-16 07:34:00
精彩推
作者: hahawow (哇哈哈)   2017-04-16 07:43:00
有时做超音波是有局部目的性,比方说同样做腹部,肾脏科可能只看肾脏,然后要不要胃没看到肝肿瘤负责?更基础一点的PE来说,如果病人肚子痛只做肚子,没发现颈部淋巴结肿瘤,该不该负责?(有些大老主张的是全套PE...)他做echo可能只是在评估lv1一定能有效评估的头围,胎位...四肢是平面上的L字型,多数切面只会切到1点或2点,要调整角度到完全相同平面清楚呈现出L型得要花相当时间而若只看生长相关的球形的头腹,羊水,胎位则速度快很多...
作者: turtleeggs   2017-04-16 07:52:00
原来真有类似的判例,好文值得思考.
作者: WMX (这学期要加油阿~)   2017-04-16 08:01:00
同意emberend,台湾这个案例问题不在于后续能不能堕胎安乐死啥的,在于产检该做到怎样?重大缺陷没看到是否属业务过失?这种缺陷超音波看不出来是否属于常态,就要请妇产科来说明了若超音波检查没有要求要看手脚,那这位医师的确就完全无责这涉及到未来要明定,产科超音波要确认哪些器官是无问题的必要项目要列出检查清单,,那剩下的就是不用看。要看要加钱
作者: SamZJ (SamZJ)   2017-04-16 08:35:00
就只能先等判决了......
作者: shanyanyu (阿不拉的浣熊)   2017-04-16 08:42:00
问题是没有因果关系 损害/伤害如何成立阿? 这才是判决的关键吧!
作者: WMX (这学期要加油阿~)   2017-04-16 08:44:00
刑事的业务过失伤害很明显无法成立,再来如果要继续讨论就是如果额外告民事的部分是否成立
作者: cabbage2 (Cabbage)   2017-04-16 08:58:00
推这篇!
作者: rushhour (等待夏天的海风)   2017-04-16 09:00:00
合理
作者: jasonvt (刻痕一中人)   2017-04-16 09:40:00
推好文
作者: fatommy   2017-04-16 10:50:00
先进国家的思辨过程很值得学习,反观有些推文的人眼里却容不下其他意见
作者: Reborn0817 (里鮑恩)   2017-04-16 10:59:00
重点是整个学会抗议,一年不做产检吧台湾要这么团结难啦
作者: drykt (小人物小愿望)   2017-04-16 11:18:00
基本上,那都是十几年前的判决了,当初的医疗跟现在不同仪器的精密度也有差,所以我觉得只能做参考当然前提是先定义产检的内容才能有后续的讨论但我自己的经验,在做初唐筛检时就会把身体器官看过双手双脚、大脑脊椎、腹内器官、心脏血流都会看过后期大小都会量大腿骨虽然我是医疗人员,我自己看到这案例时其实无法接受小朋友肢体这么严重残缺不应该在生出来的当下才知道初期看不出来,后期也应该看得出来
作者: john371911 (醬廖)   2017-04-16 11:46:00
推。
作者: ummmmm7 (ummmmm7)   2017-04-16 11:52:00
推推
作者: tim2345589 (Mr.Young)   2017-04-16 12:14:00
活着一定比死了好?打一个问号
作者: shanyanyu (阿不拉的浣熊)   2017-04-16 12:17:00
楼上是哲学问题 法学上讨论的是法益侵犯吧
作者: drykt (小人物小愿望)   2017-04-16 12:38:00
我不是产科医师,是内科医师,无法给你堕胎的建议但我相信比起"不小心"有了或"养不起"要堕胎产科医师绝对会比较愿意为此案例堕胎尤其现在又狂推NIPT,我觉得这种案例只会越来越多
作者: osiris34 (逆袭天月)   2017-04-16 13:36:00
作者: abby2007 (似水)   2017-04-16 13:49:00
推这篇,长知识
作者: approach   2017-04-16 14:55:00
后期应该也不能堕了
作者: chao196 (六弦八十八键)   2017-04-16 15:02:00
好文推,内容值得深思
作者: kinomon (奇诺 Monster)   2017-04-16 15:19:00
看不出来就是疏失 造成家长缺乏资讯侵害选择权
作者: drak4dd (drak4dd)   2017-04-16 16:27:00
那法官的解释根本就是滑坡谬误为什么要产检?不就是因为优生学才要有产检?医生也是个职业,也是应该要有合理的机制去减少缺失又不是到宫庙去问事,如果严重的错误不能有办法避免又扯这种极左的反堕胎言论,那干脆以后就都别产检然后现在都晚婚,高龄生产,真的靠上帝保佑残疾还要生下来还是第一次看到,你是Arrival看太入迷?
作者: hitoma   2017-04-16 22:03:00
家族兴衰 Xdddddddddd
作者: drak4dd (drak4dd)   2017-04-16 23:36:00
下午断线没办法回完全,你有钱你负担得起当然可能没差但是一半中产阶级家庭生一个真的就家破人亡很现实的问题一般小家庭根本没有生出残疾小孩的本钱尤其是在社会福利不健全的状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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