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眼三年就过去了
这串当初是讨论台湾到底有没有好萨玛利亚人法的
不过最近有个判决出来实在有点惊惊啊 (业务过失致死)
不适当的CPR是有可能告的赢的~~
新闻
CPR压破童肝害命 保母愿赔百万和解被拒 (2016.9.16)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60916/949960/
保母CPR不当 2岁乐乐休克死亡 (2013.10.09)
http://news.tvbs.com.tw/local/506429
裁判书
台湾新北地方法院,刑事类,102,诉,2067
台湾高等法院,刑事类,104,上诉,2968 (二审好像还没上网)
※ 引述《Philcat (a cat)》之铭言:
: 题外话啦... 有没有高手可以解释一下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31008/271588/
: (标题: CPR不当害死2岁童 保母起诉)
: 起诉的理由是什么 ???
: 因为保母不是路人吗 ???
: 新闻实在太简略了, 可以涨个姿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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