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非医疗人员申请IRB人体试验委员会之需求

楼主: herced (herced)   2014-06-06 23:02:58
※ 引述《nankai318 (cat)》之铭言:
: 本人非医生或医院人员,但因为研究需要IRB
: 也已经请教有经验的人,但因为从来都不是自己弄,所以很督问题无法厘清
: 想请教有经验的各位其相关的流程与方法
: 1. 本人没研习时数,想申请IRB需要挂在医生下,由医生申请吗
目前人体研究法源主要有二:
1.人体研究法
2.人体试验管理办法
有关PI的必须为医师的限制出自人体试验管理办法,但此法仅规范涉及新药品、新医疗器材
、新医疗技术办理查验登记前的人体试验。如果你的研究不涉及新药品、新医疗器材或新
医疗技术,则PI不须为医师,而这种非法定PI资格要求,就会由各家医院IRB自行订定。另外
,不仅是PI,大多数医院对于计划参与人员也有相关研习时数限制,想要便宜行事恐怕不
容易。
: 2. 有没有类似代办的单位,我只需要出手续费或审查费,而该单位可以帮我代申请或
: 代找,就有点类似仲介单位
没听说过。
: 3. 申请IRB之医生,研习时数是否有所规定
同一。若研究属人体试验管理办法所辖,详见该法第四条。
: 4. 我知道各家医院不同,或是IRB也有规模大小之分,也有所谓学生申请,若有,
: 能否提供相关资讯
每家都不一样,选定计画执行医院后请自己google。
: 5. 我有上过IRB网站查,资讯不多,想知道非侵入性之研究,其所花的时间与经费
: 约略多少
不一定,研究可大可小,IRB也有分免审、简审、一般审。其中各项相关规定要依照你的研
究计画决定(e.g.是否需要知情同意、有没有涉及易受伤害族群、风险评估)。建议你拿
实验设计找有经验的人咨询。protocol写不出来连送审都无法。
: 以上问题,劳烦有经验的相关人士回答了,万分感谢
IRB在台湾还是一个天下大乱的时期,只能期待以后修法整合,方能有教完备的规范。
版友们以后一定有很多机会接触人体研究,若有机会都可以去上上课,保护自己,也保护
受试者。被告被罚的可不是没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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