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倒数51天)候选人须提出政见完成度未完成

楼主: venusian (venusian)   2024-05-17 19:48:06
我是一个平凡的上班族
今年开议后立法院的乱象看了真的很忧心,
觉得应该要有一些方式引导立委们自律,
也可减轻监督的群体和媒体的工作负担。
再加上今年大选前曾玩过网络媒体上的政治盲测小游戏,
那时觉得很可惜,没有“政策完成度”的比较,
离完整资讯还差了那么一点点………
但最近转念一想,人民是国家主人也就是政治人物的老板,
难道不应该请政治人物“主动证明”自己的所做所为,有实际推动政策,
进而反思及规范自己的行动吗?
媒体只需要查证政治人物提供的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即可,
在AI时代这一点将会越来越轻松。
从这个出发点,这边试着发起了一个
“候选人须提出政见完成度及未完成原因及改进方式”的提案
在公共政策网络参与平台上
https://join.gov.tw/idea/detail/c25d7466-72c9-4f90-9d88-7e3753a24a58
希望有看到的人能踊跃附议及分享,
60天(到今天5/17剩51天)后若能到达5000人附议的门槛,
成案后两个月要和对应机关厘清方案的部分,我愿意抽出时间尽力完成。
但由于我身边关心台湾政治的朋友有限,
若只因我自己人脉不足让这个提案胎死腹中我会相当自责,
非常需要关心社会政治的各位来帮忙提升触及率,
若您也认同我的小小提案, 请帮忙附议甚至转给你认识的人,非常感谢!
希望有机会走到可以执行的那一步
(温馨提醒:先“手机认证”后再Email认证,比较不会遇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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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议内容或建议事项
1. 候选人须在提出政见的同时,
一并提出“过往政见完成度”、
“未完成原因”及“预期改进方式”。
政见完成度、未完成原因及改进方式须来自过往质询或结案报告,
不能口说无凭要有证据。若是政治素人没有过往文件可参考,
则改提出其政党的政见完成度或由候选人自行提出证明其执行力的可经查证事蹟。
2. “过往政见完成度”“未完成原因”“预期改进方式”等资讯需有
“统一公开的网站”来披露。最好能以表格或其他易于比较的格式,
同时列出各侯选人现在政见及过去成果,也附上相关链结以便查证。
方便选民在不同候选人之间去比较政见差异及执行力好坏。
// 利益与影响
1. 利用过往质询或结案报告或可查证事蹟来检视完成度或执行力,
一方面减少各政党在选举期间无意义的口水战,
参选者必须自已努力在其任内就有明确可被记录下来的建树,
质询者也应该将其监督的能力大部分用在政策执行期间的品质管理,
而非只有媒体面前的政治攻防。
2. 有统一的网站来整理候选人的现在政见及过往完成度,
可以方便选民比较候选人(政党),
提供除了被不同颜色的新闻及政论节目带着走的其他资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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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公共政策网络参与平台所提( 候选人须提出政见完成度及未完成原因及改进方式)议题

依“公共政策网络参与实施要点”规定, 已于2024年05月07日完成检核,并于次日进入
附议程序,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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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附上之前发在dcard的系列文章:
格式怎么设计才能使候选人的证明简单有效
https://www.dcard.tw/f/trending/p/255526240
这个“可行性高”“耗费资源极低”的提案不做可惜
https://www.dcard.tw/f/trending/p/255569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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