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子宫外孕夺妇命 疏失医赔480万元获缓刑

楼主: MIMORU04 (米米鲁鲁)   2018-06-07 00:35:10
http://www.cna.com.tw/news/asoc/201806060380-1.aspx
子宫外孕夺妇命 疏失医赔480万元获缓刑
(中央社记者萧博文台北6日电)苏姓妇产科医师被控不察郑姓女子有子宫外孕明显征兆
,未进一步检查处置,导致郑女错失治疗身亡。高院更一审今天依业务过失致死罪判苏男
2年徒刑,缓刑5年,赔偿480万元。
台湾高等法院判决书指出,怀孕的郑姓女子民国99年因晕眩、下腹部剧痛,向新竹市苏姓
医师求诊。苏姓医师超音波检查发现子宫内无胚囊,未进一步安排抽血检测,即诊断为骨
盆腔发炎,开立口服药。
郑姓女子返家服用药物后呕吐,甚至腹痛无力行走,当晚重回诊所就诊。苏姓医师见女子
出现腹部剧痛几近休克、脸色苍白、冒冷汗等子宫外孕造成的内出血临床表征,仅施打止
吐针,表示只要多休息、补充水分即可。
郑姓女子就诊后翌日凌晨,出现尿失禁及昏厥症状,经送医急救数日后,仍因右输卵管子
宫外孕破裂造成腹腔出血,最后因脑部缺氧合并多重器官衰竭不治死亡。
苏姓医师否认有医疗过失,但高院更一审认为,苏男从事妇产科医师业务已20余年,深知
子宫外孕未立即处理将有生命危险,却在被害人子宫外孕征状十分明显之下,未进一步检
查排除子宫外孕,已违反医疗常规。
更一审认为,苏姓医师未善尽职责,轻忽症状,导致被害人错失治疗机会,判刑2年,但
考量医疗案件特殊性及让被害人继承人获得实质赔偿,并认为苏男应无再犯之虞,缓刑5
年,另赔偿家属新台币480万元。
苏姓医师一审被判刑2年,二审维持2年徒刑但缓刑5年,须赔偿女子丈夫300万元。案经最
高法院发回,高院更一审今天仍判2年徒刑、缓刑5年,改赔偿女子丈夫、儿子、父母共
480万元,仍可上诉。(编辑:方沛清)107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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