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重度失智插鼻胃管惹纠结 预立医疗决定免

楼主: axzsJJJJ (中轴J)   2018-05-28 01:28:32
重度失智插鼻胃管惹纠结 预立医疗决定免争议
(中央社记者陈伟婷台北27日电)未来病人自主权利法上路,民众先预立医疗决定可拒绝
特定重病的维生治疗,如极重度失智者要不要“插鼻胃管”,都可预先决定,也可避免亲
属意见不同反目成仇的悲剧。
名作家琼瑶曾因不忍丈夫平鑫涛失智插鼻胃管之苦,和继子女隔空交火,也引发失智照护
讨论。知名体育主播傅达仁也因不堪罹癌痛苦,除曾远赴瑞士拿“安乐死”门票,也希望
力推台湾安乐死合法,让人人享有“善终”的权利。
善终是每个人心之所望,没有人愿意延长痛苦的死亡过程,或没有尊严只能“等死”。但
台湾民情普遍忌讳谈死,家庭观念重,要让“善终”观念深植人心,还有赖持续教育。
亚东医院一般神经科主任甄瑞兴就说,失智症持续恶化会认不得人、不能吃,病人家属只
有两条路可选,放鼻胃管或不要放。放了可多活1、2年,不放就得喂食,但喂食量会逐渐
减少,病人约3至4个月会脱水往生。
甄瑞兴说,台湾的家属常会说:“我不能不放鼻胃管阿,否则大伯会骂我,把老公饿死了
,以后会变饿死鬼”;但也曾照顾过外籍的失智患者,就不愿意放置鼻胃管,因为国外并
没有放鼻胃管维生的观念。
还有另一个困境,甄瑞兴表示,临床上看到很多失智病人到了末期“叫天天不应、叫地地
不灵”,什么事情都不能做,病人本身很痛苦。但尊重病人的善终意愿,也必须家人要能
理解和接受。曾遇过病人家属,因决定不放鼻胃管,结果病人往生后,内心饱受折磨,不
断自问:“是不是我饿死了妈妈?”
失智症患者家属林继严已预立医疗决定,且也决定,若妻子日后进展到重度失智时不会插
管喂食,就让妻子顺其自然迎向死亡。不过,他认为,台湾社会家庭观念很重,其他亲属
的意见常可能产生干扰,医疗院所多不愿惹麻烦,就算预立决定,也不一定就能执行,或
必须面对极大的压力。
林继严说,预立医疗决定可减少家人代为决定的压力,但预立之后一定要广为跟亲友宣传
、耳提面命,让所有亲人朋友都知道,以防有“只出一张嘴”的亲戚,可能一句闲言闲语
就坏事。
台湾在2000年公布施行安宁缓和医疗条例,减轻罹患严重伤病、医疗无法治愈的末期病人
身心灵性的痛苦,给予缓合治疗的支持。在2016年又公告病人自主权利法,除“善终”2
字明文入法,也考虑了除末期病人以外的其他重病患者的需求。
但想要“善终”,可要做足准备。年满20岁、具有完全行为能力者,可以预立医疗决定,
选择在遇到“末期”、“不可逆转的昏迷”、“永久植物人”、“极重度失智”及“经政
府公告的疾病”下,要不要接受“维生治疗”、“人工营养及流体喂养”、或要接受一段
时间,但无效就放弃;或全交由医疗委任代理人决定。
要预立医疗决定,必须先进行预立医疗照护咨商,此咨商平均时间约需2个多小时,由医
护团队详细跟民众解释医疗决定的内容跟选项,且医疗机构要在预立的医疗决定上核章证
明,再经过公证或见证,最后还要注记在全民健保IC卡,才算完成预立医疗决定且具效力
。若签完后改变心意,可随时变更,但必须再走一次变更程序。
预立医疗决定的“前置作业”繁复且严谨,考量台湾的社会民情及传统观念,病人亲属常
与病人的意愿不一致,病主法也明订,病人的配偶、亲属等都不能妨碍医师执行病人的医
疗选择。
甄瑞兴说,病人自主、失智安宁的议题不是单靠法律就能解决的问题,在台湾社会还有很
大的讨论空间,最好的做法是病人在早期失智时就先做好终身的安排,因疾病的失能已可
预期,应及早做好决定。(编辑:张铭坤)1070527
http://www.cna.com.tw/news/ahel/201805270180-1.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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