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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产子羊水栓塞丧命 妇产科医师获不起诉
〔记者李立法/屏东报导〕
唐姓孕妇产子因羊水栓塞导致大量出血休克丧命,家属认为陈姓女妇产科医师明知唐
妇产检时有前置胎盘的情况,却未采用剖腹产,选择自然生产,结果酿成不幸,于是控告
医师及其所属医院涉及业务过失致死,并请求民事赔偿,检方调查后以不起诉处分结案,
法官也驳回家属求偿请求,可上诉。
死者家属主张,3年多前因产子丧命的唐妇,在产检时即发现有前置胎盘情形,但负
责产检的陈姓女医师及院方却仍忽视家属提出的剖腹产请求,而选择以自然产方式接生,
导致唐妇产子后因羊水栓塞,引发大出血,休克死亡,陈姓女医师及其所属医院应负起责
任 。
卫生福利部医事审议委员会鉴定报告指出,约有4成前置胎盘的孕妇,在接近足月时
胎盘会回复至正常位置,依临床经验,低位胎盘回复至正常位置的机率更高;据本案病历
纪录,唐妇妊娠28至35周时产检记载为“低位胎盘”,37周时重新评估胎盘位置为“前侧
,无前置胎盘现象”,符合医疗常规,并无疏失。
屏东地检署侦办后为不起诉处分,家属不服提出再议仍被高分检驳回确定;屏东地院
也采信卫生福利部医事审议委员会鉴定报告,驳回家属求偿请求。
(自由时报 107/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