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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师法修法变互杠
〔记者林惠琴/台北报导〕原本因为法医人力不足,暂时开放医师不必受训、直接考照,
就能转任或兼任的落日条款,将到今年底为止。医师公会全联会昨召开记者会痛批,若限
制医师不得执行刑事检验、解剖等业务,恐怕未来法医均由“未具医师资格”的人出任,
品质沦丧。台湾法医学会与台大法医学研究所回击,明明是提高法医素质却遭反对,质疑
是法医肥猫担心利益遭排挤才挡修法!
立法院今将二读“法医师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医师公会全联会秘书长蔡明忠表示,立
法院一读通过的修法内容,明订今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起,除了重大灾难事故或离岛、偏远
地区人力不足等情形外,不具法医资格的医师,不得执行刑事诉讼法所规定之检验、解剖
尸体业务。一旦成真,台湾恐与中国成为“唯二”允许“未具医师资格”者担任法医的国
家,是向下沉沦的恶法。
不过,台湾法医学会理事长李俊亿澄清,有资格考法医执照者,除法医学研究所毕业生外
,还有受训过的医师。但由于法医一度不足,法务部才暂时开放医师不必受训、通过国家
考试就可取得执照。若医师愿依循受训、考照管道当法医,“求之不得”。
台大法医学研究所副教授翁德怡分析,医师的专业是“治疗”,法医专业是“鉴定”;若
人遭砍伤,医师是了解伤口深度、受损部位,法医却要结合现场线索,评估当事人被砍姿
势、被哪种刀砍,协助警方破案,是完全不同业务,有要求专业的必要性。
李俊亿指出,相较于医师月薪十几万元,全职法医仅七万,近年新增约四十名法医中,医
师转任仅有六名,人数并不多。倒是监察院去年调查发现,部分兼任法医的医师,负责一
具遗体鉴定费一万九千元,最高一年额外收入可增五百多万,或许可了解医师力阻修法的
原因。
(自由时报 2015/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