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报╱记者王慧瑛/新竹市报导】 2014.08.15 02:39 am
卅四岁郑姓妇人怀胎七周因晕眩等症状就医,苏姓妇科医生未检查出是子宫外孕,以为骨
盆腔发炎而予口服抗生素;郑妇返家服药后呕吐,当晚家人陪他再到诊所打止吐针,隔天
送医,术后十五天不治。法官以业务过失致死罪判处医生两年徒刑。
“不公平,我无法接受!”苏姓医师哽咽的说,诊所能做的处置有限,他不断叮咛病患要
回医院检查,责任已尽,会上诉捍卫清白。新竹市卫生局表示,待判决确定,医事审议委
员会将依过失情节做处分。
法院函询法务部法医研究所及医事审议委员会,认定郑妇死亡和医师过失有因果关系。法
官认为,苏从医廿余年,理应知道子宫外孕危险性和症状,郑妇病情加剧再度就医时,苏
未做任何问诊或医疗检查,于施打止吐针后即让病患返家,错失治疗机会。
郑妇育有七岁长子,怀第二胎不幸往生,她丈夫另提出千万元附带民事赔偿。
来源: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8872369.shtml?ch=fb_sha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