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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打针害女瘫 三总赔1551万
作者: 林雅惠╱高雄报导 | 中时电子报 – 2014年1月22日 上午5:50中国时报【林雅惠
╱高雄报导】
25岁汪姓女子因感冒到三总澎湖分院就诊,周姓医师诊断罹患肾炎施打第三代抗生素治疗
,又因低血钙再注射葡萄糖酸钙,却未注意两者不得混用,导致她缺氧性脑病变致四肢瘫
痪,高雄高分院2审认定医师有医疗疏失,判与医院须连带赔偿1551万元。
案发当时年仅19岁的汪女,原本就读澎湖科大,民国97年5月因感冒症状前往三总澎湖分
院就医,经医师会诊罹患肾炎决定住院治疗,医师指示护士为汪女施打第三代抗生素治疗
,又为她注射葡萄糖酸钙,汪女不久出现血压降低、癫痫及休克等现象。
汪女经急救后仍昏迷不醒,再转诊奇美医院治疗,出院时因缺氧性病变而无意识,如植物
人。
汪女事发后因不能自理生活,已受宣告为禁治产人。家属认为医疗疏失而提告,另请求损
害赔偿,刑事部分不起诉,一审判决医院及周须连带赔偿1312万余元,家长不服再上诉。
高雄高分院审理认为,依据医疗常规,施打第三代抗生素后,48小时内不得接续施打葡萄
糖酸钙,医审会鉴定报告却未对此点鉴定说明,判决周有医疗疏失,应与三总澎湖分院连
带赔偿汪女医药费及与慰抚金等共1551万元,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