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板务处理原则VII检举分身。依#1VYFTUPx ID:taiwanj
udge 有水桶尚未结束。
https://i.imgur.com/BBZJFsu.jpg
https://i.imgur.com/8er2SJe.jpg
检举ID:stevenshih 依板上规定图片非认定有效证据,
仅供检举参考理由,烦请以分身案送小组。
*改补充ptt站内文章ip截图
https://i.imgur.com/D37T9Pt.jpg
#1Nic6toA (ID_Multi)
判定为同人持有
taiwanjudge,stevenshih 退注
依使用者条款,使用该密码及帐号所进行的一切行动,您将负完全的责任。
同时帐号不得移转、出借,或与他人共用。
日前帐号部判定同人持有也因帐号不得移转等,因此判断帐号皆为同人持有
taiwanjudge于水桶期间,使用stevenshih帐号又被判定水桶,依板务处理原则VII.
本尊及分身ID需受同样罚则且犯同板规以累犯论处 但因板规11-1与前次规范有所更动
有其标准不一却论累犯争议
因此罚则调整为taiwanjudge,stevenshih水桶331天
(180-已过天数 +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