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Niwrad水桶十二年、文章退回

楼主: a6234709 (爱困神)   2018-02-22 23:53:05
#1QZkFiSx
[创作] 我曾忘了你之系列文
文末皆有商业性广告宣传,违反板规8-4,文章退回,Niwrad水桶半年*46
但因追朔期为一个月 故1/22以前的皆只删除文章,又因退文有其限制,故只退3篇
总计水桶十二年又六个月,退文3篇
作者: azcooper (cooper)   2018-02-22 23:54:00
我曾忘了你系列文末都有吧??全退回她的文章好吗
楼主: a6234709 (爱困神)   2018-02-22 23:55:00
正在检视
作者: azcooper (cooper)   2018-02-22 23:56:00
惨了 他要被桶23年了XDD另检举#1QZXc4hH cobrabaton 的推文,含有广告连结推了一整页都在打广告==
作者: dandingduck (淡定の鴨子)   2018-02-23 00:08:00
看着文章一篇一篇被删0.0
作者: Birdy (是是是)   2018-02-23 00:08:00
哈哈哈又一个XDDD 虽然查了下好像文章写的不错、很多推?板规就说文章内不要打广告讲不听.....
作者: THEJOY (最后的演武)   2018-02-23 00:12:00
左大三年没来,一发就被桶二十三年...
作者: bonus1123 (bonus)   2018-02-23 00:15:00
左大QQ今天想打开都没了,左大情况特殊一点....
作者: tim2201389 (定)   2018-02-23 00:28:00
本来要休假的时候看完,这下真的完了TT
作者: Sixxlife (Sixx)   2018-02-23 00:29:00
是怎样的连结啊......部落格吗?
作者: ice76824 (不成熟的绅士)   2018-02-23 00:33:00
二十三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作者: hopeandl (阿嘎)   2018-02-23 00:36:00
还没看完就被删www
作者: yu800910 (扫地娘)   2018-02-23 00:40:00
本来想等完结后一次看完的
作者: Remilia (全心全意爱自己‧:*°☆)   2018-02-23 00:49:00
回S大,是新书的购买连结
作者: twins79 (小不点点)   2018-02-23 00:50:00
那个, 提醒下"罚则之追朔期,以一个月为主"虽然这样还是累加还是很久,可惜左大回来却意外踩累加板龟
作者: ktirene (小栗)   2018-02-23 01:49:00
QQ 本想等完结一次追的+1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8-02-23 02:29:00
怎么读者都没跟他说一下?
作者: cat663 (猫婷)   2018-02-23 03:20:00
等完结一起看+1 现在只能看精华区了
作者: YungLaiCat (慵懒猫)   2018-02-23 03:50:00
欸欸冏水桶了冏那系列看推分很高想晚点看的说QxQ
作者: s8510785107 (赴京赶考)   2018-02-23 06:29:00
恸!悲!左大被桶,每个读者都推了一把!
作者: rogudan (海克特)   2018-02-23 06:34:00
好毛喔
作者: JER2725 (史流氓)   2018-02-23 06:53:00
2030年再见
作者: chimori (......)   2018-02-23 07:42:00
12年 哈哈
作者: jafifshn4   2018-02-23 07:58:00
还没出桶他大概就因为眼疾不能写作了吧
作者: Sixxlife (Sixx)   2018-02-23 08:33:00
谢R大回答
作者: naosawa (Little turtle)   2018-02-23 08:41:00
原本想等完结再一起看+1
作者: kiss315 (天才皮皮)   2018-02-23 08:52:00
我也是有怀疑过“放购买连结可以吗?”但想说左大应该不会不熟悉板规...左大QQ
作者: deshalb (于是,)   2018-02-23 10:20:00
Niwrad先前在marvel板也发了很久的创作,殊难想像他完全没注意到板规吧。
作者: abine (鱼干人妻小气猪)   2018-02-23 10:27:00
版主 37集没有贩卖连结
作者: THEJOY (最后的演武)   2018-02-23 10:32:00
板规对广告/商业文的详细认定是左大消失那段时间才修订的
作者: abine (鱼干人妻小气猪)   2018-02-23 10:33:00
所以水桶应该可以少半年吧?
作者: THEJOY (最后的演武)   2018-02-23 10:33:00
回锅没看新版规踩到线只能算左大倒楣了吧但公告文内说直指人家是商业活动"渗透",觉得很傻眼...
作者: ghostxx (aka0978)   2018-02-23 11:00:00
这么多读者推文却没人提醒他不能有商业行为?
作者: cicq (cicq)   2018-02-23 11:12:00
天啊!因为是自己卖自己的书,所以完全没有想到商业行为,我还有好多篇想说晚点看的,不知道会不会出书,左大的文字真的很美。
作者: IrinIrin (ii)   2018-02-23 11:13:00
实在太习惯左大的文章底下有书的资讯..
作者: vlsi   2018-02-23 11:45:00
惊!以后要去哪里看左大的文啊?
作者: angel62020 (左左)   2018-02-23 12:08:00
脸书搜寻:面向左 可以看到文章
作者: sinomin (邗安)   2018-02-23 12:20:00
说商业活动渗透感觉作者是恶意的……
作者: maydagreen   2018-02-23 12:23:00
好惨 看左大脸书说真的不是故意的
作者: bugbook (光与闇的消逝之所)   2018-02-23 12:25:00
从第一篇开始就讲订书跟填表单了,相关的小说在违规区,各位想看就去翻罢……
作者: YungLaiCat (慵懒猫)   2018-02-23 13:09:00
请问脸书关键字QxQ 觉得哭哭;另,觉得版龟审核判定过程太草率。还是感谢版主的管理...但...爆好评的文章
作者: rasca0027 (RASCA)   2018-02-23 13:11:00
Noooo!!!
作者: Birdy (是是是)   2018-02-23 13:15:00
嘘 YungLaiCat,什么叫做“审核过程太草率”??有推荐买书名单就是有,今天因为文章好就可以放宽喔?那那种神棍也可以说我只是写写文章,顺便卖卖我写的书(再顺便卖卖我的驱魔改运套餐),只要文章写的好就好囉?又一个烂情理盲的人耶。用情绪判案不是用证据判案>给你当法官啊不就是一天到晚“有悔意所以杀人只重判三个月”..... = =只因为好评就可以放宽标准.... = = 乡愿
作者: YungLaiCat (慵懒猫)   2018-02-23 13:29:00
楼上认为智慧财产完全可以免费消费的思考模式才真的令人感到心寒。令人厌恶的商业行为明明是那些贩卖直销产品、没有任何生产行为就想免费享有广告效益的人种;现在创作者顺推免费观看的文章,喜欢的人、肯定创作能量的人看过后会希望能有实体书本在手,或是能有更多作者资讯,这是个共通的、正向能量连结,却被评判、划分为恶意连结,这样是要如何鼓励创作?
楼主: a6234709 (爱困神)   2018-02-23 13:32:00
因PTT属非营利平台 在该板有其贩卖自身书籍等 实属营利行为 故有判决之 当然我相信作者不是故意之 会说渗入是因近日有许多人想利用该平台来营利 比方说这几天各板在处理的那些推文连结
作者: jiangee (yeeeee)   2018-02-23 13:40:00
帮左大QQ 不过版主其实也没错,只是希望裁量时考虑其他因素,讨论看看能不能罚服务社区或假释出桶(X
作者: zwilling (天空爱苹果)   2018-02-23 14:13:00
尊重版主判决,也认同版规应一视同仁。但身为左大的读者,上面一个推文提醒了我该自我检讨一下,为什么看了那麽久的左大文却完全没想到要提醒他?我想大概是我从头到尾都没有把左大卖书的行为和营利行为连结在一起吧。我也有买左大的书,收到书之后我真的认为他收的只是成本甚至亏本价。我自己也印过书混过印刷业知道过程需要多少心血和花费。独立出版单价原本就高,智慧财产更是难以估价。左大也有说过他出书只是圆梦。所以我完全没有联想到他要”赚钱”。当然这不能否定文章内出现”商业行为”的事实,而且商业行为本来就不是都赚钱所以赚不赚钱不能是判断重点。只是看到上面关于智慧财产权的讨论有感而发。
作者: liuedd (~柳橙~)   2018-02-23 14:22:00
喜欢的书就不算商业行为,妈佛板自助餐吃起来吃起来
作者: harubug (春阳)   2018-02-23 14:45:00
@YungLaiCat 作者有权选择不要把文章放在非商业平台让人免费观看啊
作者: reasonal (冬仔)   2018-02-23 14:48:00
鼓励创作就是要放自有书连结的话,其实可以不用特地来这发文,多的是平台,会来这发文不就是因为曝光度高吗?没看版规误踩,除了作者自己没注意,读者是否也没提醒?
作者: mygarysm (Reloading......)   2018-02-23 14:52:00
建议左大换去CFantasy版PO吧0.0
作者: Birdy (是是是)   2018-02-23 15:00:00
YungLaiCat 我相信很有机会当上政客。这种牵拖鬼扯到智慧财产、免费使用之类的毫不相关概念的硬凹,相当有水准呢!! 看来应该很有机会属于政府发言人就跟你说这个平台禁止商业行为,干“只想免费使用”屁事??你真的超级自助餐耶......我因为喜欢seafood而主动帮他连结,然后跟你说这是“共通的、正向能量连结”可以吗??那之前好厉害阿姨打广告也可以了啊,诈骗集团也可以啊因为大家都说我自己是“共通的、正向能量连结”就好了啊~~我没说那个作者是诈骗集团 这倒是要先强调因为我怕以你的智商、或着抹黑技巧来看,我不强调这点你一定又会自己鬼打墙相反我还满喜欢他文章的 我还是得再次强调但你是独裁共产党啊? 你说他“共通的、正向能量连结”就是啊? 标准你说了算?补推一下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8-02-23 15:26:00
非特殊板面禁止商业行为几乎是站的共识,只能说运气真的太差了,累积了一定篇数后才炸。
作者: pilione (不来也不去)   2018-02-23 15:41:00
踩版规就是踩版规,有什么好吵的,如果遇到热门文章就转弯,版规干脆取消然后天下大乱好了……虽然砍文很可惜,不过这就是规定啊,相信以后作者发文都会更谨慎吧
作者: maple1108 (舞秋枫)   2018-02-23 16:11:00
左大的创作文本身是没踩版规。那请问可否由别人代贴此创作文(注明原作者ID) ,但不会有卖书资讯,这样不知可否?
作者: jojolia69 (Jolia)   2018-02-23 16:11:00
同意版规就是版规不能因为热门文章什么转弯。另外书籍营利跟著作权跟版规的议题本来就无关。
作者: Remilia (全心全意爱自己‧:*°☆)   2018-02-23 16:59:00
觉得讲到著作权是真的蛮自助餐的,板规订来就是要维持板上秩序,左大放购买连结有商业活动是不争的事实,不管是否有盈利,板主判决并无不妥,但我相信左大并非故意违反版规,他很久没出现不清楚是正常,只能说遗憾,这也代表身为读者的我们当看到这样的作者若能做到即时提醒,就能避免这样的事。还是会继续支持左大,他是很认真的作者也很认真对待自己作品,不会因为违规就对他改观
作者: bioniclezx (断罪者青炎)   2018-02-23 17:06:00
又不是只有ptt可以发创作文,可以牵拖到无法鼓励创作也是很奇妙
作者: ghostxx (aka0978)   2018-02-23 17:13:00
这里就是禁商业行为,没有好可以轻放、坏就该死这回事
作者: deshalb (于是,)   2018-02-23 17:20:00
自己贩售自费出版的书为何就不算商业行为啊…?行为结果能否盈利并不影响该行为是否属于营利行为啊
作者: wanderjay (努力脱离地心引力)   2018-02-23 19:16:00
作者: bbkingck (Twister)   2018-02-23 19:22:00
请问违规的话为什么到现在才桶?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8-02-23 19:33:00
多半是巡那几个贴连结的时候顺便巡到了,衰
作者: huhuiying (等妳自虫洞回返)   2018-02-23 19:46:00
第一次抓就把所有文章累计好像比例太重 不能半年吗
作者: azcooper (cooper)   2018-02-23 19:46:00
因为没人检举xd
作者: SalDuar (in the dark码:)   2018-02-23 20:08:00
是说没有缓冲期或警告罚则吗?总觉得一次罚太重,尤其这位又是一天可能发两篇以上,再加上刚好碰到板主较忙碌时期…另外上面说成本出售没有营利所以不算商业行为…我想应该不是这样区别的吧
作者: harubug (春阳)   2018-02-23 20:32:00
如果这位作者可享有缓冲期的话,那些贴了一堆连结而被桶的是不是也可以有缓冲期?
作者: SalDuar (in the dark码:)   2018-02-23 20:59:00
我不是针对这位,而是针对版规本身设置啦,溯不溯及既往再论到处乱贴连结(像之前蟑螂图连发那个)比较像恶意闹板?
作者: genderbb (多走走)   2018-02-23 22:17:00
把同系列当一行为处理?罚得比恶意到处贴的更重,不合比例。以法律来说,有处罚后才能重新起算这样的规矩。
作者: stoub (蓝田)   2018-02-23 22:26:00
唉…
作者: alice0514 (莱茵)   2018-02-23 22:47:00
虽然不是故意 但版主看到违反规定的事情按照规则处理合情合理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8-02-23 23:12:00
什么处罚后才能重新起算,要这样护航那之前的连续罚早该提出了什么事什么事”多的事先确认板规一直都是使用者该自主的事,这是对谁都平等的
作者: huhuiying (等妳自虫洞回返)   2018-02-23 23:25:00
推genderbb的看法 不知情又非故意情况下先罚半年即可抓一次马上累计到12年真的不符比例原则
作者: annaliu1991 (菱角)   2018-02-23 23:41:00
版主好帅
作者: ghostxx (aka0978)   2018-02-23 23:42:00
这么多篇推文没读者提醒他,全读者大概只有检举人知情吧
作者: paulpiere19 (瑞比一起走过去和A、H会A)   2018-02-24 00:07:00
同一系列不能视为一次处罚吗... 一次累积这么多才爆,真的觉得不符合比例原则... 怎样看都很夸张... 不是刻意护航,但是其它恶意的垃圾留言和闹版都没有那么扯
作者: bonus1123 (bonus)   2018-02-24 00:19:00
虽然板规写定了, 但是左大是认真的写文, 和渗透的广告文章相差甚远, 是否能够请求从宽发落
作者: ireporteri   2018-02-24 01:17:00
系列文第一篇立即罚或累计一个月后再累计罚结果不同。板主可否考虑处罚立即性时间差的情形,从轻量刑
作者: aqurius (aqurius)   2018-02-24 01:33:00
发了几十篇都没警告,最后一次桶12年,是否可从轻发落
作者: WindSucker (抽风者)   2018-02-24 01:48:00
支持
作者: stoub (蓝田)   2018-02-24 02:08:00
支持从轻发落,板规也是版友一起订出来的,大不了投票决定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8-02-24 02:09:00
以后文末打广告被桶的每个都拿这种理由来凹,是还要多花多少时间去判断犯意跟刑度?到时候碰到踩灰色地带钻漏洞的又要再分派别争论一次吗?
作者: circum   2018-02-24 02:38:00
渗透?
作者: SvenLin (Hi!Q)   2018-02-24 02:38:00
很喜欢飘版,希望从宽发落+1,支持恶意闹版的罚则加重
作者: creepyweirdo (瓜)   2018-02-24 02:42:00
你们都不会觉得故事看一看,到最后来个卖书的连结,感觉很差吗?
作者: ireporteri   2018-02-24 02:43:00
非极恶之人,何至于处以极刑?法理法理执法必须于理,于理必须服众。板友投票也算是一种民主方式。
作者: fungigi (飘来飘去)   2018-02-24 02:56:00
我记得前几篇就有读者提醒要把连结拿掉 但还是一直有连结不是没提醒过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8-02-24 03:09:00
现在又不是不能服众,是一部份的“众”要因自己的喜好强加压力去影响这个法,要打个洞出来。
作者: huhuiying (等妳自虫洞回返)   2018-02-24 03:58:00
刚去看面向左大的脸书 幸好他看得开也尊重判决 他因当年写百年时可贴连结所以才误会现在也可以 囧 希望往后有人愿意帮他代po 不然蛮可惜的
作者: cool0177 (七七)   2018-02-24 04:02:00
发文前看版规是基本原则吧,不知情在这里不适用。而无意和恶意的标准又要怎么界定,乡民说的算还是版主自由心证?投票判决或量刑根本完全不合理,认真写文和触犯版规是两回事,混为一谈未免太理盲滥情。
作者: bioniclezx (断罪者青炎)   2018-02-24 04:29:00
板规写定了这样就这样吧,想要从轻发落也只能为了未来的案例该版规改什么事情都要投票根本不叫民主
作者: H2OYi (水易)   2018-02-24 06:51:00
推一个,板主管版依据版规,没有问题r
作者: lleh (小戥)   2018-02-24 07:48:00
推版主一视同仁不搞差别待遇!辛苦了
作者: sakuradrops (落英繽紛)   2018-02-24 08:37:00
推板主,有些推文好marvel啊www
作者: ghostxx (aka0978)   2018-02-24 08:40:00
版规可以讨论、修改,但执行不该因人而异,这才叫服众
作者: hit777g (怎么这么鲁)   2018-02-24 08:50:00
推版主,一堆无脑护航,版主辛苦了
作者: serphim1221   2018-02-24 09:40:00
推 版主辛苦
作者: circum   2018-02-24 10:56:00
随便讲人无脑护航是不是也该桶一下
作者: azcooper (cooper)   2018-02-24 12:42:00
桶 都桶
作者: harubug (春阳)   2018-02-24 13:05:00
版主并没有因为认为作者是恶意违规而加重罚责吧,秉公处理不就是这样吗?哪来的自由心証问题?
作者: xdcandy (彩澄静澈)   2018-02-24 13:46:00
为什么不第1章就桶?为什么到46章才桶?这样算合理还是不合理?不懂不懂?
作者: rabbychen76 (瑞比)   2018-02-24 13:56:00
因为没有人检举 版主也没有时间每篇文章都看过
作者: xdcandy (彩澄静澈)   2018-02-24 14:10:00
版主没时间与没人检举算不算合理的理由?不懂不懂?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8-02-24 14:19:00
一直不懂不懂,烦到觉得没有叙述的必要算不算合理的理由?不懂不懂?卖萌回你脸书去卖
作者: xdcandy (彩澄静澈)   2018-02-24 14:27:00
哇!好凶哦!有疑问都不能问,那大家都闭嘴你一个说就好了
作者: circum   2018-02-24 14:37:00
希望以警告 初犯累犯 限时改善等制度作为版规修正考量飘版以创作文为大宗 若无类似缓责就将创作者处以永封退文极刑 恐难以服众
作者: ghostxx (aka0978)   2018-02-24 14:59:00
那么多读者推文却不提醒违规,被检举人累积一次爆,怪谁
作者: sardonyx10 (KeepCalm)   2018-02-24 15:00:00
推版主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8-02-24 15:19:00
我有说不能问?我说的是不想答阿,在那边不懂不懂,我还姆咪蹦蹦跳勒
作者: ryu38 (lynx3)   2018-02-24 15:20:00
版主辛苦了
作者: xdcandy (彩澄静澈)   2018-02-24 15:23:00
或许读者看1章没被桶,所以也不知道有没有违规?而且版龟没有规定读者有提醒作者的义务吧?回vic大大谢谢你不回答我的问题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8-02-24 15:42:00
讲义务?使用者有没有阅读板规后并遵守的义务?
作者: NakaGoto (仲良しか!)   2018-02-24 15:45:00
支持板主的判决
作者: liuedd (~柳橙~)   2018-02-24 16:10:00
信徒粉丝要求开特权走后门,真的鬼岛一个样,嘻嘻
作者: ireporteri   2018-02-24 16:26:00
司法判决中是否有依犯意酌情依法从轻量刑的判例?批评版友“卖萌回你脸书去卖”是否犯板规11-1挑衅谩骂
作者: cool0177 (七七)   2018-02-24 16:34:00
补推版主辛苦,另我真的没看出来这判决哪里难以服众了?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8-02-24 16:39:00
你检举不就知道了?
作者: ireporteri   2018-02-24 16:42:00
marvel板是自由开放的板,批评板友正当问题表达意见,不是挑衅什么是挑衅?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8-02-24 16:44:00
我批评的是在那不懂不懂这种妨碍别人阅读无助讨论的卖萌,如果没人身攻击的反对意见就可以跳脚成这样,我才没那种耐心在那边客气话。
作者: ireporteri   2018-02-24 16:48:00
marvel板属于大众所有板友自由来去的板,没有谁有权力赶谁出去不让人发言的权力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8-02-24 16:52:00
你等我真的有让谁永远发不了言再来讲。不用在那转移焦点了,看板规守板规是义务,这个板从没有过要为谁开特例去轻判这种事,扯什么有订制在先的实际法律,把这个作者硬靠吵的硬减刑他也只是多个特权的臭名C
作者: Snowyc (一色。)   2018-02-24 17:02:00
我也觉得可惜,但是实际上一罪一罚就是会这样。护航到几乎理盲的地步实在很恐怖…拜托不要再说借帐号贴文什么的,去左大粉专看还可以帮他冲流量咧,怎么样都比借帐号好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8-02-24 17:04:00
其实我觉得获得作者同意后转文过来没有不好啊?就同一般的转载,也不是借帐号。
作者: ryu38 (lynx3)   2018-02-24 17:57:00
V大挺你~不用理那些护航
作者: HEARTBELONG (星星月亮太阳)   2018-02-24 18:04:00
1人生有几个12年
作者: bioniclezx (断罪者青炎)   2018-02-24 18:20:00
V大只是批评那个不懂不懂的口头禅吧,可以扯到赶人出去也是很奇怪
作者: AYS (岚)   2018-02-24 18:48:00
Birdy是不是不知道法官判案需要考量犯意?
作者: ghostxx (aka0978)   2018-02-24 19:00:00
使用者本来就该看版规,而不是牴触了再说不知道...既然觉得读者不用提醒违规,被积案一次爆就别哀哀叫
作者: harubug (春阳)   2018-02-24 21:12:00
读者没有提醒的义务,那版主就有帮特定ID减刑的义务?
作者: pigeons217 (pigeons)   2018-02-24 22:55:00
为什么不第1章就桶?为什么到46章才桶?这样算合理还是不合理?不懂不懂?版主没时间与没人检举算不算合理的理由?不懂不懂?司法判决中是否有依犯意酌情依法从轻量刑的判例?详细读版规,版友有疑问提问题没有违反版规
作者: nihow5f   2018-02-24 23:30:00
还没看耶
作者: sakuradrops (落英繽紛)   2018-02-24 23:32:00
我也不懂为什么发文前不先看板规?这样合理吗?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8-02-24 23:50:00
我A了一下id,原来这服众是 “一为众众为一”啊,真是浪费时间。
作者: ryu38 (lynx3)   2018-02-24 23:57:00
护航疯狂跳中~~不懂不懂
作者: harubug (春阳)   2018-02-25 01:27:00
开始觉得那些不懂不懂的搞不好是黑粉了XD
作者: airdor (la bella vita)   2018-02-25 03:27:00
发文前先看板规很正常吧?如果要为一个人气作家开先例(例如推文说的先警告而不是一开始就处以极刑或从轻发落)这样或从轻发落),这样不就等于走回某人气作家欢迎站内信事件一样?如果有板友不服判决的话只有一个选择:走版务修板规。现在的版主跟版风可是经历了多次大战才有的,是又要因为“版规我不在意,我只要有故事看就好”来一次大战吗?
作者: versace92 (W.S.Cheung)   2018-02-25 03:48:00
推版主,辛苦啦!
作者: circum   2018-02-25 10:49:00
我没有帮此作者解套的想法 只是希望有较和缓的创作空间但若只是站在不同想法就被批评成护航 哀哀叫 我想这里欠缺理性讨论的空间谢谢各位的指教
作者: ghostxx (aka0978)   2018-02-25 11:07:00
只是跟你不同想法就被归为欠缺理性讨论,也是挺趣味的
作者: sakuradrops (落英繽紛)   2018-02-25 11:29:00
现在是先把不同意见的人扣上无法理性讨论的帽子的人先赢是不是XD
作者: bioniclezx (断罪者青炎)   2018-02-25 11:30:00
所谓的和缓也是为了下一个案例和缓,而不是为了现在而且这跟创作其实没什么关系,问题还是在于商业只是这次案例的人刚好是写创作文的还有就算是不同想法也是有分对错的,既然板规现在是这样,那在被改动之前,照现在的版规判决不是理所当然吗
作者: circum   2018-02-25 13:03:00
从头到尾我都是希望不会有下一个案例 但很多推文都不想认真讨论既然现行版规无更改可能 那我想也没有可以沟通的地方了
作者: harubug (春阳)   2018-02-25 13:28:00
原本就没有沟通的空间啊(笑) 因为虽然讲得很好听说要给作者较为和缓的空间,但实际上就是要求现行版规为特定人士开特例,甚至修改版规外加溯及既往,不是吗?
作者: bioniclezx (断罪者青炎)   2018-02-25 13:41:00
而且其实有看板规就能回避下一次的案例吧
作者: ryu38 (lynx3)   2018-02-25 14:42:00
这就是所谓乡愿啊在哪边要求法外开恩,发了四十几篇都无视版规能怪谁
作者: mango2014 (hope)   2018-02-25 16:26:00
他是一下子发太多犯版规的文章吗?怎么这么久?应该没朔既往吧
作者: Birdy (是是是)   2018-02-26 13:53:00
搢𫁡@堆脑粉....好对不起我开第一枪,我觉得左大那个就是恶意连结,文笔好一点的诈骗集团写点东西就可以有缓冲跟开法规后门。 但我觉得那个连结很恶意,让我看文看的很不爽好了。 现在我觉得那个是恶意连结了版主严格执行让我觉得很爽前面一堆人也都支持对于“恶意连结”、“乱打广告”加重罚则,要求永桶。 好啊,我觉得这作者这样不看板规或著看了还装不知情每篇都打广告,超级恶意
作者: huhuiying (等妳自虫洞回返)   2018-02-26 17:25:00
看面向左大的脸书感觉不像恶意 他只是以前也这样发文如今误会板规没改罢了 他也很尊重判决>< 批踢上别有用心的业配从不缺啊 电影板还有编剧装陌生路人到处推自产的粪片顺便攻击负评者都是看不懂呢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8-02-26 18:07:00
谁都知道左大不是恶意,那只是在反串那些双重标准的人。
作者: Birdy (是是是)   2018-02-27 08:46:00
huhuiying 今天那些脑残粉丝就只是因为作者“文章写的好”“我觉得”不是恶意就说要因特定人士修改罚则.....是啊那我诈骗集团也找来好几个帐号,说我文章写的好不是恶意连结,只是“分享”我成功驱魔的道坛还是精舍因此就可以从轻量刑,哇靠真棒棒版规就是禁止“商业连结”,不是禁止“恶意连结”还有...你"觉得不是",你确定???
作者: huhuiying (等妳自虫洞回返)   2018-02-27 14:53:00
你好爱点名啊…我不是因为他文章好,我是以一次抓就46篇累加是否不符比例原则为讨论前提,所以你一定要贬低别人脑残我也没办法!大大如此看重法规一定也深感批踢上真正别有用心又恶意的业配从未匮乏,比如电影板就有制作期就投机盗领2笔辅导金,号称疾恶如仇又重法的编剧却依旧装非业界路人到处推销那部深度粗糙又消费往生歌手的粪片,这才叫防不胜防又无法可管的双重标准啊
作者: airdor (la bella vita)   2018-02-27 18:17:00
公告的恶意推文连结也是一罪一罚喔,有些水桶罚得比左大更久,怎么这时没有人跑出来说不符合比例原则呢?至少我在这篇公告文真的没有看到,是双重原则吗?还是因为想为人气作家开先例?自由心证吧
作者: huhuiying (等妳自虫洞回返)   2018-02-27 18:38:00
是哪篇恶意推文我没注意到欸 我看到就是这篇公告左大拖到46篇才被抓判累计12年 所以认为就法论法亦可讨论比例原则 不需把反方观点都贴上粉丝护航标签甚至辱骂他人脑残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8-02-27 19:30:00
#1QZiSf_C 另判定同帐号后,已经来到了44年,比起来左大算轻了。见鬼了,怎么会导回这篇。你看上一篇公告就是了。在讨论比例原则前,应先遵守标准一致的前提。12年已经是扣掉追溯期前的文章后算出来的,说实在商业行为在这板本来就是前几重的违规,真的没有啥好去分比例的。只要够低调、趁板主忙一直偷渡,每个被重判的以后都来吵比例原则就饱了。
作者: huhuiying (等妳自虫洞回返)   2018-02-27 20:13:00
原来那人开多个分身到各篇贴无关马佛的连结@@嗯,那我认为这更严重。而且他好像很快就被检举,跟拖到46才被抓判累计还是有差。不过我怎么想已不重要,毕竟左大本身已‘尊重判决’!只是因被点名,我才必须再次重申正反观点可讨论,勿需沦为贴标辱骂!至于是否“双标”,我希望某位挟法自抬却枉顾自己一样服膺非法取得辅导金还装路人浮滥推销的编剧在借机践踏其他创作者时保持同样标准自省。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8-02-27 21:08:00
我纯好奇,你说那个编剧是有在这串吗?好像他有在看的感觉。
作者: huhuiying (等妳自虫洞回返)   2018-02-27 21:25:00
是啊
作者: harubug (春阳)   2018-02-27 22:54:00
所以那位编剧和这件事有什么关系?
作者: huhuiying (等妳自虫洞回返)   2018-02-27 23:11:00
以'双标'为由贴标辱骂反方意见者在先 又恶意栽赃已进桶且声称尊重判决的作者在后 那么爱挟法自重不留余地的点名踩人那就来深入讨论何为双标吧
作者: Birdy (是是是)   2018-03-01 09:24:00
huhuiying就只是个发现自己逻辑有大洞还讲不赢人,就开始扯别的版的状况啦、根本不是PTT的状况啦来鬼扯就好像自己违规闯红灯之类的,被警察抓到,在那边说:“喔你们警察怎么不去抓更大尾的? 为什么另一个违规右转的你们不去抓?” 之类的什么叫做“不符合比例原则”? 谁的比例,你的??我怎么觉得超符合比例原则的,还觉得罚不够重?推 huhuiying: 第一次抓就把所有文章累计好像比例太重 不能半年吗?楼上这个推文是你自己写的,为什么他可以半年,那放那些农场烂连结的不能也先半年? 砍他们的时候你闭嘴,碰到你喜爱的文章,或是某些作者,你就在那边跳跳跳??推 huhuiying: 看面向左大的脸书感觉不像恶意这也是你说的,你说不是恶意就不是恶意啊?标准你定的?你们就是双重标准啊,标准还可以因为喜好更改的喔?业界标准跟法规就是规定误差不能超过0.5mm,你硬是要搞个1.5mm,然后说不是恶意、不符合比例原则....所以标准碰到这家公司的时候是可以放宽的,哇....你的逻辑还有到底干那个编剧什么事情.... = =他是有来 marvel 放广告连结?
作者: huhuiying (等妳自虫洞回返)   2018-03-01 14:18:00
那个编剧就是你,那位mcbirdy也在批踢上写过你是分帐啊^^当你在电影板装路人于各篇相干不干的文推自产片时,希望你用“同样标准”自省!
作者: harubug (春阳)   2018-03-01 22:14:00
两位可以不用那么呛,不过在这里扯他版事务的是不是搞错什么了?
作者: huhuiying (等妳自虫洞回返)   2018-03-02 00:28:00
就论本板,栽赃因不知情进桶且已尊重判决的作者为诈骗集团,辱骂不同意见的人为脑残,一样也违反板规
作者: sunset0511 (残阳)   2018-03-02 17:38:00
YungLaiCat 你说的都没错,但问题就是这边禁止营利行为,这是规定,跟鼓励创作无关不能因为你觉得作者很可怜、文章很好,就忽略规定呀:-(补推,若是作者觉得智慧财产权被消费,他大可不必在ptt发文发文前详阅版规,是最基本的事吧只能说作者真的很衰囉,相信他不是故意的,但踩到版规就是踩到了
作者: MFultz (天下第一控)   2018-03-02 20:18:00
犯板规就是下去啦 硬要凹 很难看现在才来怪判决 那么爱怪怪你自己当初没提醒他啦 笑死
作者: Birdy (是是是)   2018-03-03 00:36:00
huhuiying 原来如此....好啊,只要你有找到任何证据,听好任何证据,我是什么鬼mcbirdy的分帐,我主动去信去Niwrad帮他把文章贴回来,顺便整套买下来赞助没见过脑残成这样的耶....要污蔑也不找证据huhuiying 你是不是智商跟狗一样低啊,随便就污辱?说分帐?听好了huhuiying,你就是个因为私人情绪因素,想要帮你支持的人开后门的恶心人,不在乎逻辑、不在乎道理、不在乎规定自己支持的人违规可以绕开通融,其他你不喜欢的就罪该万死对人不对事再说一次,麻烦你找出来证据,我是分帐。我是那个什么鬼 mcbirdy 的分帐
作者: huhuiying (等妳自虫洞回返)   2018-03-03 00:42:00
https://i.imgur.com/6T1vsbd.jpg你叫我贴的喔!都是5000+上站次数,不太可能中间放弃帐号换人。如果mcbirdy盗用你帐号,你可以告。此外,我不知你是否有情绪障碍,但我很惊讶冯先生你会如此无法控制到口不择言。骂人智商和狗一样低,是否可以提告呢?https://i.imgur.com/nrLcOep.jpg 我的想法已经表达多次,不再赘述,是否符合你的逻辑无所谓,反正当事人都接受判决了,我的想法已不重要,我只是希望理性讨论,不要随便出现指责别人诈骗集团、脑残、智商如狗一样低的谩骂。那不旦违反板规,也应该达到实际提告的标准了。
作者: Birdy (是是是)   2018-03-03 01:32:00
....说你脑X还真是不冤枉你,那是他的名字,不是他的ID说你跟狗一样低还真是一样你的逻辑就是没有逻辑,碰到你喜欢的就转弯现在ID里面有birdy你都要算在我头上就对了XDDD害我特地查了一下,连IP都差很多,你加油吧还有,我得工作跟电影一点关系都没有,你不用在幻想高潮了假如你真的有心,应该可以很明显找到我的工作是什么相关不过我想你不在意,你只想拿一个标靶,打就对了把我打成你想像中的反派、形象(随便),你就可以证明你是对的
作者: huhuiying (等妳自虫洞回返)   2018-03-03 01:49:00
哈 我的逻辑就是不相信有人的“本名”会取Birdy,也不会没常识到用ip判别分身!你们的说话语气和谩骂习惯还真像,电影板有几位网友也认为你们同人呢。不过现在我倒真希望你不是他了,毕竟他的剧本虽然肤浅粗糙,但也算台湾编剧中生代,未来必有优作,如果是像你这种对人的解读扁平粗暴,甚至有情绪障碍却不自知,那对于爱看国片的我来说会非常难过(认真)
作者: Birdy (是是是)   2018-03-03 01:49:00
其实你满可怜的,你画了一个箭靶,然后很高兴的射半天
作者: huhuiying (等妳自虫洞回返)   2018-03-03 01:50:00
还有,你并不是我心中的反派,因为我不了解你真正的背景与内心。不过重点是,你要不要对脑残啊、智商像狗一样低这类用语道歉呢?
作者: Birdy (是是是)   2018-03-03 01:50:00
我第一次有这种荣幸,被人硬套说是某个人我不懂,你完全搞错、还胡乱指认,这样的人不算是吗?
作者: huhuiying (等妳自虫洞回返)   2018-03-03 01:52:00
你要不要对于你的辱骂道歉?
作者: Birdy (是是是)   2018-03-03 01:53:00
你要不要对你无端的错误指控道歉? 认错人道歉?你硬是要说我是某个人,这样的你算是正义啊?你要不要因为你自己搞错人,然后完全没有在话题中心鬼扯牵拖一堆没相关的先自己澄清?
作者: huhuiying (等妳自虫洞回返)   2018-03-03 01:55:00
或著互告,由站方与警方帮你证明你不是他?但我可确定网络的辱骂在实体有非常多立案成功之例!
作者: Birdy (是是是)   2018-03-03 01:57:00
....我懂了,我惹到讼棍了,不好意思我马上道歉不好意思你有罪推定绝对没有问题,不需要直接证据只要你认为我是谁我就是谁就好惹,上站只要超过够多次、只要id里面有birdy都是我的分身,对不起
作者: huhuiying (等妳自虫洞回返)   2018-03-03 02:00:00
先惹事的可是你哦 你栽赃左大是诈骗集团 又点名辱骂他人脑残、智商像狗一样低
作者: Birdy (是是是)   2018-03-03 02:01:00
Niwrad不管踩线多少次,他都绝对不是故意的,因为他文章很棒,事后都有道歉,所以可以原谅,板规因此可以修改对不起,粉丝们可以用同样逻辑做事可以,别人不行我都道歉惹,我好怕、呜呜呜
作者: huhuiying (等妳自虫洞回返)   2018-03-03 02:02:00
重要吗?他已进桶也尊重判决,你还想怎样?
作者: Birdy (是是是)   2018-03-03 02:02:00
粉丝说别人恶意连结可以,一样是商业行为作者就不能是恶意对不起粉丝可以无脑支持,别人不能称之为无脑行为反正你都对,你说他不是恶意就不是恶意,你说了算案
作者: huhuiying (等妳自虫洞回返)   2018-03-03 02:05:00
你这叫道歉?其实我从未告过人,不过我不介意当你逻辑中的讼棍或反派
作者: Birdy (是是是)   2018-03-03 02:05:00
对不起PTT上只要ID里面有birdy的,讲话不得体,我都一并帮们道歉我一直在道歉噎......
作者: huhuiying (等妳自虫洞回返)   2018-03-03 02:07:00
从头到尾你都未针对你的辱骂用语道歉啊
作者: Birdy (是是是)   2018-03-03 02:07:00
不好意思我不会说你是讼棍,我只会说你对诉讼颇有心得如果你看不懂中文我真的无法沟通惹.....连道歉你都说没有....呜呜呜我好可怜喔呜呜呜我还得当 mcbirdy,只因为有人拿这个很芭乐的名字当他的大名,呜呜呜所以我姓蔡我就是总统的亲戚惹~~~虽然都是我的错啦....但是你去帐号部证明我跟mcbirdy是同一人、或着实际上根本不是,也不能让你错的逻辑变成对的~
作者: huhuiying (等妳自虫洞回返)   2018-03-03 02:14:00
这串起头辱骂诈骗集团、脑残、智商像狗一样的是你,请站方或警方来判断吧 不然根本浪费时间跳针
作者: Birdy (是是是)   2018-03-03 02:14:00
而不管我拿多少证据,反正你也不会相信我就是了喔我一开始可没有针对你喔我说的都是无脑支持的粉丝喔我该道歉也道歉了.....该说也都说了你逻辑还是卡死,我真的没有办法惹.....
作者: bioniclezx (断罪者青炎)   2018-03-03 22:41:00
老实说已经跟这讨论无关了,你们不能私下解决吗?
作者: neil112379 (维)   2018-03-04 16:33:00
支持依版规办理,但发那么多了再一次桶不免让人觉得...
作者: harubug (春阳)   2018-03-04 21:04:00
刚好1.作者不管有意无意总之违反了版规,2.读者看了这么多篇都没人提醒,3.版主之前没看到也都没人检举,4.版主查文看到或突然有人检举,四点凑在一起就爆了,怪谁呢 (摊手)要说一次太大桶,也要想想已经让作者违规打广告打多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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