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Likedodo大验证事实的精神致敬
非常希望了解这么精彩的故事的真实起源
也本着尊重原创与著作权的重要性
我私讯了kang123大大求证:
http://imgur.com/v0yw939
http://imgur.com/ZqxhPiF
http://imgur.com/oFbvHE3
http://imgur.com/jtqu6P0
http://imgur.com/tgw0hhC
Kang123大大立刻回复了他并非该论坛的kang123
文章也非他写
他也有明确告诉onlyyou0601大大,他并非作者,也并非他同学
可是
http://imgur.com/8TLrIh5
http://imgur.com/Q2VREbV
http://imgur.com/f4s4rIl
http://imgur.com/0CMRLZJ
onlyyou0601却没说明PTT的kang123跟论坛作者并非同一人
反而语意是收到kang123的回信证实为同一人
并以“那篇文章的发文人”来称呼PTT同名帐号kang123
而且说明已再次寄信问他是否为亲身经历或听说
kang123当下已经立即跟您回复并非作者也非
该论坛帐号
为何要称呼他为“那篇文章的发文人”呢?
明显与PTT同名帐号kang123大大的说法不符
为何您要说谎呢?
而且您又说再次寄信问他是否为亲身经历或听说
是为什么呢?
为何要这么回复推文呢?
明显不一样呢
是有什么缘由或苦衷吗吗?
还是穿越时空又发生了?
此外您提到
http://imgur.com/zz8Oum8
您的日记呢?
您说因为有日记才会记得这么清楚
您发文当下在澳洲
所以日记应该在身边没有放在台湾吧
文字工作者非常辛苦,创作或经验是人生的无价之宝,无法以价值来衡量,一样身为文字
工作者的onlyyou0601大大应该十分认同吧
大家都应该珍惜并维护这珍贵的资产
一同创造更好的阅读环境
作者:
t8826 (t8826)
2017-04-27 14:07:00柯南精神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7-04-27 14:12:00囧 如果对方都否认为08文作者了 干嘛又去信询问是否为亲身经历...
作者:
cloudin (☁云应)
2017-04-27 14:14:00罗生门喇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7-04-27 14:14:00虽然Only没有直接指出那位k大=08文作者 但她的说法的确很模糊 容易引发误会
作者:
imhsian (陈安安=点滴娘)
2017-04-27 14:16:00推柯南精神
有趣了,求证应该有两大重点,一是08版发文者与PTT上同ID者是否为同一人,二才是对方与17版PO者有无关系,结
作者:
PR58 (PowerRanger)
2017-04-27 14:20:00烦欸 还在写日记 别吵
虽然我前一篇推文多次提到"善意推论",但这种事还是有
作者:
ugliness (我正在什么也不做)
2017-04-27 14:22:00而且还要仿照小学生笔迹......
个限度的吧,当恶意行为一再的显露出来时善意推论就该退场了...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7-04-27 14:22:00我看通灵王大赛就用这个来比好了 几单又省事
作者: Primk (品克) 2017-04-27 14:29:00
不要这样~~~ 信徒会崩溃
作者: cwjing (cwjing) 2017-04-27 14:53:00
推求真
作者:
park1 2017-04-27 14:59:00推找出真相
作者: watercome (水来) 2017-04-27 15:10:00
会不会是only多年前曾看到这篇文,后来发生了什么剧变导致记忆混淆把这篇故事当成自身经历了,不过我想这样讲会被日记打脸,当我没事说,哈哈
作者: yyqx1128 (易公子) 2017-04-27 15:11:00
没台阶下了QQ
作者:
cloudin (☁云应)
2017-04-27 15:16:00顶客论坛该帐号最后登入都2015年了3月了如果only是寄论坛信 理论上不可能有回音所以推测应该是寄ptt站内信给ptt的kang123
楼上那还需要推测吗 kang自己都说only有问他了
作者:
cloudin (☁云应)
2017-04-27 15:19:00所以only是得到谁的回音 快跟大家说说吧我只是整理一下 哈哈哈 口语上要假掰一下
作者: p96025 (阿部) 2017-04-27 15:36:00
必须推你
推 所以可以确定原po是抄袭了 难怪推文要他PO截图就毫无反应了 连这种东西也要骗是怎样
其实当她说出有日记时,就算08版的说是听来的,也不能证明她不是用抄袭的,只能再拿日记佐证,但如果说有但实际没有,那就好笑了,但真有日记,就算没08版作者,日记拿出来,也能说明自己不是拿创作当经验写如果日记是现在补写的,我也佩服她,就不再说话了
作者:
Birdy (是是是)
2017-04-27 16:57:00创作是无价的!! 请板上不要猎巫!! 呜呜我参考臭惹吗QQ永邦 & 谷阿莫是我的偶像臭惹吗QQ
作者:
godbar (匈奴)
2017-04-27 17:11:00只抄10/1或是100/1不算抄袭拉
作者: AllenPro (Allen5566) 2017-04-27 17:42:00
坐等原po回复
求证推其实照实说不是同一人也不会怎样,说谎才更容易被拆穿吧
作者: shuuji (修) 2017-04-27 17:52:00
推求证,比较好奇为什么不直接说不是同一人,直说就不像现在几乎直接定论啦?都没想到会有其他人也寄信求证吗
处理方式跟逻辑很妈佛,其实有在观注质疑文的人都应该知道妈佛版上觉得"创作经验都不重要,故事好看就好"
版友不要太过分惹 难道两张100分考卷就是抄袭吗!
文笔不错也有在从事创作,其实大可以不必硬凹到被拆台
作者:
langaly (langaly)
2017-04-27 18:04:00最开始不要坚持是经验根本不会有这些质疑...一开始的推爆让他太有自信吧..08都出现了还以为可以补洞也显示思考逻辑不是很强的样子...
作者: s6525480 2017-04-27 18:14:00
很想嘘你 你干嘛提醒他日记的事 就让她慌慌张张写完然后我们再来讨论 谁会把从小到大的日记带身边反正让他忙 看他能拿出什么 我是很想看他赶工
作者:
tsop010 (渣渣渣)
2017-04-27 18:31:00希望原Po日记的保存情况不要太好,最好有点黄黄旧旧的,让人一看就知道是放了十五年的样子
作者:
purpoe (Elaine)
2017-04-27 18:32:00我比较好奇原PO是怎么问的?她也可以像你快照出来啊!因为先问是不是北部人真的怪...呜,我原本还替她冤枉
作者:
liuedd (~柳橙~)
2017-04-27 18:42:00Ctrl+C Ctrl+V用太多也会坏掉啦
作者:
s155197 (帅娇)
2017-04-27 18:45:00哈哈
话说回来 去了dk101那个论坛看了kang123所有的回文 觉得那一篇应该也是转录更早的别人写的文章 并不是kang123本人的创作的样子
作者:
NaiBooo (NaiBo)
2017-04-27 18:52:00日记制作中
作者:
a6dddd (111)
2017-04-27 19:03:00推
嗯那种论坛的确有可能因为想冲文章数四处找文章灌水,看起来那位kang123非常活跃(我直接用GOOGLE捞他在该站的文章),撇开成人类贴文他转文题材生冷不忌,不少文章大概因为年代久远几乎找不到原文了,旅馆那篇从排版来
作者:
lisyu (游小虾)
2017-04-27 19:15:0015年前线上游戏已经有了,应该不会是用拨接吧,起码ADSL了
看有可能出自BBS,台湾BBS倒掉一堆很可能找不到真正的源头了
作者:
lisyu (游小虾)
2017-04-27 19:17:00查了一下,中华电信2000年开始有ADSL
作者: sa044853 (gold) 2017-04-27 19:18:00
一直不解为什么要探讨是真是假,创作文有人当经验相信,经验文有人当创作在看,自己心中有定论就好,花一堆时间推翻,花一堆时间解释,whywhywhy
作者: kimm70754 (mikk) 2017-04-27 19:19:00
柯南bgm要下了吗
可能那边推爆 又强调自己是文字工作者 后续又有饭店工作
者说明自己的经验 让这篇文一直被关注吧..以前adsl出来时超贵 还是用拨接
这个板没有规定进来要不要保持思考,你有放弃思考的自由,别人有持续思考的自由,不然就不会开放质疑了
作者: sa044853 (gold) 2017-04-27 19:54:00
探讨到原创或著作权我自己觉得太远了,毕竟我觉得ptt了不起是推爆或是记者来抄(?),这些利益都不足以吸引我去抄别人的文章来妈佛版贴文,对我而言我都当故事在看。只是一直看到回文,以为又有人在分享新的饭店故事,点开来又看到质疑文觉得很阿杂罢了~
作者: eddie1212 2017-04-27 19:55:00
推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7-04-27 19:57:00那你去建议改板规废掉质疑文啊 莫名其妙 真的是自己放弃思考还要管别人正常用脑上一篇回文也是质疑文 要不要顺便也去反一下?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7-04-27 19:59:00另外自己不重视智慧财产权问题 不代表别人也应该要/会忽视啊 厂厂
哇 那还告古阿莫干嘛?他都说自己没收费了,大家看爽就好对噗对?楼下你说
作者:
dewi0929 (gracetw)
2017-04-27 20:13:00就是自信心膨胀,希望原po能拿出其他证据囉
作者: mtf0310 (龙二哥) 2017-04-27 20:20:00
饭整碗被拿去还说没关系,只是整碗饭没了喔也太好笑了吧,那些利益不吸引你去抄别人文章那是你自己的观感阿,但有些人就想要文章被推爆那种感觉阿。
那篇推爆个人觉得怪...因为虽是与文字为伍 从第一个故事
开始阅读时 就觉得过度修饰 所以第2-3个经验我就随便看
这个来凑数,然后有稍微估狗电梯那篇一些关键字,目前是还没看到像的
看 但还是很多人说很恐怖 这时代大家的口味都不太一样了可能2&3就是他自己经验吧 不过第一篇很明显整个架构顺序都和08的很像 鹰眼还有听长辈得先敲门等等细节就很明显
作者:
venus56 (venus)
2017-04-27 20:55:00就不是同一个人何必问是听说还是亲身经验?这真的超怪
作者:
langaly (langaly)
2017-04-27 21:01:00已经marvel到有人不在意原创还抄袭...打冷颤
作者:
tsop010 (渣渣渣)
2017-04-27 21:22:00原po还特别补充说有在网络上搜到同饭店的房中门事件 难道不怕这样会吸引版友去搜寻关键字造成抄袭曝光吗XD还是只是纯粹太小看乡民?
不在意原创或抄袭,就觉得大家干嘛又PO质疑文总觉得这就好像不在乎自己的钱被扒,结果别人钱被扒求救就觉得不过钱被扒了,干嘛在那大呼小叫的差不多吧
PTT上同ID者表明非08版的PO文者,结果0601仅在推文表示那同ID的是北部人所以不可能是他同学,我还真不晓得他脑袋到底是怎么运作的...
作者:
Likedodo (小熊得冠军)
2017-04-27 21:34:00我来回一下我为什么po上一篇质疑文好了 基本上我这个人是不看"创作"文的 所以他挂创作的话 我根本不会去查 甚至根本不会去看 因为我觉得这些根本都是想像文 并不对我的胃口 然而经验文 虽然99%的作者都是把自己的经历加油添醋 甚至只是自己疑神疑鬼看到的错觉 但是至少这些都是真实的内心感受 我本身还蛮喜欢看人对自己内心的描写与吐露 不管他是不是真的看到 至少他自己曾经吓到起鸡皮疙瘩过 你看文章时有时候也会被他传染这种氛围 但是今天我一查 发现竟然有一篇相似度超级高的文章 在08年就写了这真的是有种受骗的感觉 先不论你是否为抄袭或二创(因为这更严重) 身为阅读者当然是希望 经验归经验 创作归创作因此我才会po文质疑
作者: thirtyto 2017-04-27 21:37:00
推推推 抄袭王认证
作者:
Lovetech (一念之差,哭哭)
2017-04-27 21:39:00板上把经验用小说笔法写的人 不少比那位的文笔好
作者:
Hiara (suofu)
2017-04-27 22:02:00老板我的鸡排好了吗
我相信板上有人也跟我一样,是因为自己没有碰过妈佛事件,但宁可信其有,希望借由经验文来感受那奇妙的新世界,而创作挂经验实在是让我不能接受,就像神棍骗信众一样,可取吗?信众乖乖相信就好,还来调侃这些质疑者,实在是无可救药
作者: s6525480 2017-04-27 22:22:00
没错 未知的世界 不是唬烂的世界
作者: minaminojill (hisako) 2017-04-27 22:29:00
最讨厌唬烂,谢谢
作者: Porara98763 (上邪) 2017-04-27 22:47:00
唉 原po你让我好失望啊
作者: sa044853 (gold) 2017-04-27 23:26:00
该怎么说,我没有要干涉其他人在乎的点,尤其是原po说的“原创”。只是觉得看到这类的回文,以为有新文章了,结果是质疑文。就像推爆的文章打开来是洋葱文,一样的感受,就是纯粹看不到可怕的文章感觉被欺骗了的呐喊啊啊啊啊~~~~还是能在标题注解“质疑”(?)哇马恩灾~
欺骗?我以后点进去看到不可怕的文章就是作者骗我的,作者都是骗子。我建议你,针对你想点进去的每一篇都去底下建议作者替你分类好,免得不合你意又骗了你害你要动脑,板上目前质疑文就这一篇,你可以一直就转着这篇也是不易
又再次验证有多少人愿意放弃思考,结果被别人当白痴XDD
更正 质疑文就这标题两篇。质疑文已经限一人一篇,也离系列文上限有段距离,可以放大成频率高很多的洋葱文同等级,看来你真的很反感对文章的美梦破灭?那麻烦去问问原原po为何要放这样的文章上来,没有那一篇你也不会看到这篇这么痛苦有抄袭嫌疑跟没说真话的作者给的东西被当成恐怖优文,质疑拆穿谎言的被说是欺骗而呐喊,真的很棒!
作者: sa044853 (gold) 2017-04-28 00:03:00
我也没说原原po是优文吧?看标题对饭店类型的文章感兴趣跟着点进来不行?没看到毛到不行的文章发发牢骚不行?哇咧
作者: sa044853 (gold) 2017-04-28 00:12:00
请~
作者: denny5425 (放屁三分钟) 2017-04-28 00:13:00
推
作者:
tsop010 (渣渣渣)
2017-04-28 00:16:00不太懂你抱怨的点。洋葱文的话,除非直接end看推文,不然通常要看到中后段才会发现,不爽还可以理解。而这篇文开头就跟你讲是在质疑、验证,你看不到一眼就可以左转了吧?是会浪费到你多少时间?
比对文一出就看出原原po在瞎掰了,说了一个谎就要用千千万万个谎去圆,何苦啊~
作者:
rondo21 (啾咪)
2017-04-28 00:26:00觉得最marvel的还是人心
作者:
Rocosr (Rocosr)
2017-04-28 00:45:00脑补一下,有可能她直接认定k大是该篇原po就直接问“请问你是哪里人?”所以对方回她北部人,所以推文说“对方北部人、不是我同学”(?XD话说看到截图出现自己的ID觉得好奇怪www 请问一下为什么推文截图的第3张比其他张清晰啊?
作者:
Rocosr (Rocosr)
2017-04-28 00:57:00QQ 我看懂了 抱歉 不要理我TT
V大也太强势......身为旁观者只觉得发牢骚好虽
作者: s5347 (Apatite) 2017-04-28 01:32:00
觉得原po没讲实话,一开始说希望是同一人,接着又说那篇文章的发文人,这应该不只是脑补了。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7-04-28 01:47:00发牢骚也有合理或无理之分吧 在质疑文底下抱怨自己没看到想看的故事是哪招何况这篇开宗名义是质疑文 点进来看到前几行就能发现了有什么好受骗的
更marvel的是放弃思考的还在酸别人没有脑补逻辑思考能力 世界观狭隘 XDD为什么那些人每次总是迫不及待当信徒呢?前车之鉴还不够多吗?
作者: MaBaker (马贝可) 2017-04-28 02:46:00
欧尼酱是大笨蛋ヽ(`Д됩ノ
作者:
JCS15 (马马狗)
2017-04-28 03:49:00我不是原po,我被你问到的这篇吓到了我真的有点惊讶 换我整个发毛了......
作者:
litann4 (侦探妙子)
2017-04-28 05:14:00原Po的信徒呢 当初看他那篇就觉得怪怪的哈哈哈哈果然
作者:
Sing0703 (处处留情畜畜禽)
2017-04-28 05:56:00JCS的毛点好让人好奇
作者:
KGTW (哆啦)
2017-04-28 06:05:00看到人家求证还在不懂为啥要求证的 真的很为他感到丢脸
作者:
liuedd (~柳橙~)
2017-04-28 06:17:00我以为RE就是回复原文的意思,自己不想看到非故事文就别点有RE的啊,妈佛版信徒都比原文还妈佛惹
作者:
JCS15 (马马狗)
2017-04-28 06:50:00作者:
azdc (听猫猫的话)
2017-04-28 07:22:00劣币驱逐良币颗颗,有抄袭的人当然也有不在乎抄袭的人,反正故事好看就好嘛,质疑文让我以为是被推爆的鬼故事,被骗惹森777
作者:
natsusa (日夏)
2017-04-28 07:22:00推原PO求证精神。真的无法理解为什么总有人迫不及待要当信徒,事实都摆在眼前了,无法反驳就开始顾左右而言他
作者:
azdc (听猫猫的话)
2017-04-28 07:25:00话说为了一篇虚拟世界的爆文不惜抄袭说谎到底是何苦来哉?
《上次上站》04/27/2017 10:30:53 Thu \协寻only/
作者:
cloudin (☁云应)
2017-04-28 08:16:00不敢上站了吧
作者: p96025 (阿部) 2017-04-28 08:20:00
真希望他上站继续掰
如果连一眼都不想看到质疑文,还是去看创作文或NoSleep保证没人去质疑,不是很好吗?
“原本想说会不会是当年同学”“但一看又不对”...满会自导自演的,不愧是文字工作者
作者:
zeanmar (Link Link)
2017-04-28 09:02:00我到觉得是你根本就看错了...only的推文是说希望ptt的跟那篇的发文人是不同人...请看清楚吧 然后提到发那篇文的的人 也没指是ptt发文 只说是发那篇文阿= =a
有趣,dk101的kang123最后登录时间是2015年,然后PTT的kang123表示确实有收到询问,你现在又说没指是ptt发文阿不然0601是去观落音吗?
翁立友推文的第一张第三句不就写"希望"ptt帐号和论坛帐号是同一个人吗?然后后面不明说两者非同一人,变成"那篇文章的发文者",这里不是论坛文不然是指那篇?
因为only信誓旦旦说是自身真实经验啊,结果谎言被戳破现在应该申请新帐号了吧,有够好笑
问题就来啦,dk101上的发文者最后上线时间是2015年,然PTT上的kang123表示有收到询问,那0601讲的"那篇文章的发文人"会是谁?看起来真的很像去观落音
作者:
feywen (supernatural号:)
2017-04-28 09:52:00我看她的推文是以为她写信给论坛作者耶,因为她说"那篇文的发文人"啊,不过作者既然很久没登入还回信也很妈佛了XD
另一个微妙的地方是,上篇有人搜查PTT的kang123曾经说自己是淡水人,然后0601的"那篇文章发文人"表示自己住北部...又是一个神奇的巧合?北部毕旅跑桃园也是满罕见的,通常不是北部往中南部跑;中南部往北部跑吗?
作者:
PR58 (PowerRanger)
2017-04-28 10:13:00大概不会再上线了
only还说自己确定论坛的发文者不是自己国小同学,现在原PO求证ptt的kang123跟论坛的不是同一人,所以only到底是怎么确定的呢?真奇怪唷
不太可能不上线吧,登入612天,天天登入也要快两年,养一个帐号不容易耶
作者:
godbar (匈奴)
2017-04-28 10:23:00不用养阿 登入600多真的算少了 用买的也不用多少钱 一堆破两千登入的帐号在卖
作者:
lilybest (lilybest)
2017-04-28 10:30:00翁立友XDDD 我大笑耶 F大好幽默
作者:
ahw12000 (ä¸è‚¯çš„癡肥阿宅)
2017-04-28 10:39:00考证文赞啦!
作者:
natsusa (日夏)
2017-04-28 10:42:00自己没看清楚说人没看懂XDDD 是只看前面几张截图就急着推文吗
作者: papuwa (此乃天命是也) 2017-04-28 11:07:00
你这样人家都没有台阶下来了啦,他应该没想到有人会另外发信去求证www
作者:
JCS15 (马马狗)
2017-04-28 03:50:00我真的有点惊讶 换我整个发毛了......
作者:
orengiht (con los cojones grandes)
2017-04-28 12:03:00鬼故事要原创,那么八成的文章都消失了吧,尽管这篇雷同处极多......不然原po认为原原po应该怎么样分享这则故事,又能达到同样阅读效果才好?
把日记PO出来不就都没事了吗,又没叫她把个资也PO出来有关键点在,就没那么多质疑了
日记那个也满有趣的啦,提到有日记还不够还特别声明日记是"无聊时会拿起来翻"的东西,还特别强调这个,最后可别说"无聊时会拿起来翻"的日记"不晓得放在哪里了"啊
因为文章太过类似,原原PO又一直想证明这是自己的经验还特地私信去问人,那么有最重要的日记在,不就是最好的证明吗?又不是没有办法证明自己,难道非得找到当初一起经历的人才算有证明吗
作者: sankidd (lahow) 2017-04-28 12:37:00
要分享,转贴就好啦。
作者: mtf0310 (龙二哥) 2017-04-28 12:39:00
怎么分享,如果觉得语意不通就说别处看到修饰后转过来阿,不然国外论坛文章怎么来的?
作者:
Martie (马提)
2017-04-28 12:50:00那些无脑护航的大概也是回去护航谷O莫的脑X 颗颗*会去
作者:
orengiht (con los cojones grandes)
2017-04-28 13:07:00那就要求作者注明别处转过来修饰就好了嘛。那篇故事如果今天没被贴出来,还不知道沉在那个角落。那位o某的解释本来就很牵强,谁看不出来有问题,原po到底想要如何?水桶那位o某?还是删其文?那篇故事著作权的主张似乎也还轮不到我们这些乡民吧?这件事情和听同学讲自己撞鬼,然后自己讲给第三人听时声称是自己经验有本质不同吗?谷阿莫事件,终究也是片商和谷阿莫之间的事,而那位o某这件事的影响力远远不及,且他也不是什么公众人物什么的,我不太懂这样搞公审是什么意思?
喔,那也可以说假设改天你在路上被车撞被偷被抢等等(假设,并无诅咒之意)那大家也不要去管,因为这只是你跟加害者之间的关系,大家不要去理会的意思吗
作者: mtf0310 (龙二哥) 2017-04-28 13:16:00
如果要求有用还会有这篇喔?原po只是希望大家可以尊重他人的创作或是经验,你没看文章最后几行?写的明明白白耶。
反正加害者也不是公众人物,也还没被法院判有罪,大家凭啥去抓他
作者: Jet94 (QQ) 2017-04-28 13:17:00
这次事件让我想起之前的“鉴识警察的故事”
作者: mtf0310 (龙二哥) 2017-04-28 13:17:00
再者是哪位O先生说他有日记可以证明是亲身经历,大家在等他的日记阿。
这样叫公审喔?又不是私人资讯跟私事被贴上来审,不管是经验还是创作本来就不该抄袭,这是对作者跟读者最基本的尊重,连这种尊重都不保护却要求别人噤声,独裁国家来的吗?
作者:
langaly (langaly)
2017-04-28 13:21:00都这么像还分不出转述和抄袭差别的人真的有醒著吗?
作者:
azdc (听猫猫的话)
2017-04-28 13:22:00注明出处咧,人家现在强调是亲身经历,要护航也聪明点www
作者:
langaly (langaly)
2017-04-28 13:22:00转述是靠印象重新描述..抄袭是直接拿文章来改
作者: Jet94 (QQ) 2017-04-28 13:22:00
之前鉴识警察故事我记得护航的人非常多
这板上几千文章,就集中在这串讨论这样叫公审,不想被公审自己就别干这种事很难?
作者: Jet94 (QQ) 2017-04-28 13:24:00
刚刚去看原文,看到:※未经同意,禁止以任何形式转载或刊
作者: Jet94 (QQ) 2017-04-28 13:27:00
上面护航的人,有些还po过创作,既然没差干嘛有分类?创作就创作,经验就经验,po个鬼故事也要装,累不累?创作唬烂真实经验,我看比被戳破还累。
0601至始至终都强调那是他亲身经历还在推文强调"没有抄就是没有抄",08版被PO出来还这么坚持是自己经验,当时
作者:
langaly (langaly)
2017-04-28 13:31:00像nosleep那样被玩到没人相信经验是真的有比较好吗?
情况也还没这么明朗啊,不是这篇去求证指出0601的矛盾
作者: Jet94 (QQ) 2017-04-28 13:33:00
不过也别再追杀0601了,以后po文不要创作经验乱挂就好。
今天是接连两篇爆料事件才演进到这目前的情况,你拿现在的结论去要求都不会觉得很怪吗?
作者:
langaly (langaly)
2017-04-28 13:34:00如果公审可以遏止伪经验文我觉得算是好处
作者:
azdc (听猫猫的话)
2017-04-28 13:34:00因为想看真实经历所以假经验文跟抄袭剽窃都可以被合理化?
作者:
langaly (langaly)
2017-04-28 13:35:00毕竟分享和创作点进去看之前的心理准备是完全不一样的
其实会对经验创作比较敏感是因为妈佛版出过事,你去看
作者: Jet94 (QQ) 2017-04-28 13:36:00
毕竟挂经验才真得会毛啊,创作就是假的,程度还是有差。
版规也可以发现对于问事方面的规定很长一串,这样规定是有背景因素的...其实也还好啊,日本怪谈系列好的文章也是篇篇爆文啊,应该没有人会觉得那是真的吧,话说八尺样连H本都出了,
作者:
langaly (langaly)
2017-04-28 13:38:00我觉得正确分类是对阅读者的一种尊重与自重...
作者: Jet94 (QQ) 2017-04-28 13:38:00
创作当然还是有优点啊,不然就不会存在了。
作者:
lanagrass (lanagrass)
2017-04-28 14:07:00感觉很差,就是想看真实故事才只看经验文,不懂这样有啥好处,就为了享受被推爆的虚弱心吗……有种被欺骗的感觉。*虚荣
orengiht你这样还护得下去喔,跳针成这样很难看耶,
推真相永远只有一个。抄袭被发现还死不承认,真要不得
作者:
orengiht (con los cojones grandes)
2017-04-28 14:50:00我当然看的出来那位o某是抄袭2008那篇啊,我只是觉得没必要逼成这样而已,本来大家都心照不宣,硬是要戳破有比较好?这又不是什么大事(我前面所有举例类比都只是想强调这点),反而围观的冷言冷语才让我觉得有点恐怖,除了更进一步羞辱到那位o某外,大家到底得到了什么?
作者: s6525480 2017-04-28 14:53:00
消灭重工 人人有责
其实事情简单化的话,1.真的事,证据给大家看,2.抄袭的话
作者: mtf0310 (龙二哥) 2017-04-28 14:57:00
我可以得到更好的阅读环境,降低抄袭的可能。
就道歉删文,就那么简单,他都不做,还怪我们质疑....
作者:
mrowl (唉唷不错喔)
2017-04-28 14:58:00干嘛要护航一个一直在圆谎的人...欠很多钱喔
抄袭不是什么大事??orengiht你的想法也太扭曲吸砲火吸成这样也真不容易
作者:
purpoe (Elaine)
2017-04-28 15:04:00原PO快出来为此事做个结局吧
假的就假的,没被戳破前信众们在那挑衅怎么不去说??现在被戳破风向转回来不能出气??分身是你?
作者: Jet94 (QQ) 2017-04-28 15:14:00
如果凡事都用心照不宣,那又何必设立版规?鉴识警察故事也是类似的情况,原作者后来有回应删文。
作者: p96025 (阿部) 2017-04-28 15:15:00
居然还有人觉得抄袭不是什么大事...
作者: Jet94 (QQ) 2017-04-28 15:16:00
看原po被战成这也是有点同情,但这毕竟是她自己造成的。就像田中实加当初的谎言一样,难道也是心照不宣不要戳破?
作者:
cloudin (☁云应)
2017-04-28 15:16:00有些观念会让我怀疑现在到底是2017年还是1997年....
作者: Jet94 (QQ) 2017-04-28 15:17:00
我想搞不好是亲友团吧?这样就不会太奇怪,就像田中的家人也是出来护航田中,但换作是别人,一样就会客观点了。
作者:
MrTruth (事实就是如此)
2017-04-28 15:19:00only不要再逃避了啦,不上线的时间越长嫌疑越大
作者: Jet94 (QQ) 2017-04-28 15:23:00
有时回顾田中实加事件和之前的鉴识警察事件,好像历史真得一直在上演。
作者: mtf0310 (龙二哥) 2017-04-28 15:30:00
本是O根身,相煎何太急。翁立先生现在屁股都快烧焦了,你还狂拿油往他屁股泼下去。
作者:
orengiht (con los cojones grandes)
2017-04-28 15:34:00好吧,我本来就也只是有点同情而已。这件事犯众怒的点是说谎,如果照原po所谓的著作权标准,板上涉及转述他人经验的文章可能都已经侵犯著作权了,如果这些文章都消失的话,我作为读者大概是会很不高兴啦。
可以接受转载、创作,就是没办法接受盗窃别人的故事,这让我觉得比创作挂经验还严重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7-04-28 15:36:00..............单纯“转述”当然不侵权啊,是擅自转述还声称拥有著作权才犯法或违规好吗
你想想啦,你写了很久呕心沥血的论文被别人拿去挂自己的名字说是他写的,你会不会崩溃吐血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7-04-28 15:37:00这逻辑跟脑子到底怎么了...看鬼故事看到坏掉吗
作者: mtf0310 (龙二哥) 2017-04-28 15:38:00
你还是不要讲话吧,我怀疑你根本没看完整件事情,你说犯众怒是因为说谎,你活在平行时空?
作者: Jet94 (QQ) 2017-04-28 15:39:00
我开始忍不住怀疑or是亲友?只是猜测而已,别太生气。
作者: Jet94 (QQ) 2017-04-28 15:42:00
其实她如果一开始挂创作,我猜搞不好根本没人会去发现08文扯著作权我觉得只是要减少护航的灰色立场,但其实在这个版根本不严格,所以不可能像or说得一堆文会消失。
把火越烧越大,原作的oo一定很感谢这位oo的丈义相挺
作者: Jet94 (QQ) 2017-04-28 15:45:00
由此更可见,诚实面对真得比什么都难!
不然这里现在真有严格管控转贴、翻译、创作文吗?好像也没啥人批判阿
如果有人在4/25 09:45:42以前要求单纯要求0601要附出处
作者:
JCS15 (马马狗)
2017-04-28 15:51:00转述他人经验如果是自己写的 怎么会侵犯著作权
作者:
JCS15 (马马狗)
2017-04-28 15:53:00护航到要拖别人下水还真是有趣
4/03 PO文,一直到4/25被翻出08版,他有大把的机会去修正错误不做,现在反倒来怪罪质疑文打得太用力?
作者: Jet94 (QQ) 2017-04-28 15:55:00
这让我想到之前有人贴子不语,如果贴子不语白话,然后挂经验,or会不会帮忙赞声?
作者:
orengiht (con los cojones grandes)
2017-04-28 16:04:00总之就等那位o某自己出来道歉吧,有点恻隐之心就要被扣护航、亲友团之类的帽子囧。
作者: Jet94 (QQ) 2017-04-28 16:05:00
别生气,那也只是一种合理怀疑,毕竟你的护航很卖力。
作者: JohniRunner (约翰跑路) 2017-04-28 16:07:00
赞啦 原创就原创 经验什么
恻隐之心是好的,也等他出来说明后,再来恻隐之心比较好就连法官要给有教化之可能而轻判,也要被告表现出悔悟的样子才能给阿,不然都不说话,怎么给有教化的可能性阿好吧,我举法官的例子或许不太对,可能原原PO在忙,没空上来说明,他有空上来说明时,可能会狠狠打脸也说不一定
抄袭不是大事,二创无罪,VK克是业界清流,大家心照不宣,好棒棒喔zZ
作者: sardonyx10 (KeepCalm) 2017-04-28 18:43:00
“那篇故事如果今天没被贴出来,还不知道沈在哪个角落”...看到有人护航这句话我真的毛骨悚然。 现在终于可以理解怎么还会有人持续力挺谷阿莫,“我侵权是免费帮你宣传耶!” 啊不就谢谢你?....说真的,不要放弃思考好吗?
漏看了上头那个"鬼故事要原创八成文章要消失"的推文,其实这种说法是完全不正确的,如果以著作权法来说一个作品值不值得保障有两个很重要的关键,一是原创性二是创作性,也不是两者兼具才值得保障,没有原创性但有创作性的作品仍然值得保障,最直接的例子就是版上那一大堆翻译文,翻译在著作权法上属于改作,纵使没有原创内容也因为在翻译过程中加入自己的创意与巧思而被认可为一种再创作。版规你好好看清楚,经验文容许"听说"来的故事,这种转述的故事没有原创性,且转述不等同于逐字稿,实际认定并不禁止转述者对故事进行修饰或删减,如果今天0601一开始表明是听说,他仍然可能遇到原作者或其他听过一样故事的人撞文,但并不会因为撞文就否定他的创作性,我们仍然可以认同他的版本独自拥有一定的地位。但很可惜的是0601一开始就站在原创者的地位去发文,受到质疑后也不愿意面对(依版规受到质疑后才补充为听说者记警告一次),这其实才是最大的问题。
这篇跟"鉴识警察"那篇很不一样喔 警察是把"创作"分类成"经验" 顶多大家嘴他要装也装像点 至多被版规惩处 only是涉嫌抄袭喔 已经跟创作沟不到边了 请不要把两个概念搞错搂 不是改成创作这个分类就没事了 是犯法的噢!
抄袭看你是要从法律上还是学术、一般情况上去定义,法律的抄袭定义相对严谨而且法条没有明文抄袭,对应抄袭概念的在法律上是指"重制"跟"改作"这两个行为,如果整篇复制贴上那就直接以重制定论没啥争议,有争议的经常有做大幅度的修改,如果修改后有创作性则应该视为另外的独立作品受到保障,但未经他人授权擅自修改他人著作也没附上出处这侵害了原著作人的姓名权与改作权,如果改作后创作性太低则是视为重制处断。其实08版的看起来也不像自己写的,但因为找不到更早版
作者:
GARIGI (咖哩鸡)
2017-04-28 19:22:00我喜欢求证文!!!!
本(我个人在看过那个人的其他转贴文章后,以该篇格式来说有可能是COPY自BBS,但台湾BBS倒掉一大堆了,要找真正的原著应该很难),如果假设08版跟0601都是听说同一个人说的话,那他们两个彼此的权利是独立存在的。
作者:
langaly (langaly)
2017-04-28 19:29:00现在的问题是确定only版是看着改写而不是听来凭印象写
其实他如果第一时间改听说,因为很多事缺乏直接证据,所以最后很可能是吃一个警告结案吧,法律上认定抄袭还龟毛到要证明被指控者有接触过前著作呢...另外08版那帐号最后一次登录是2015年,就算0601侵害了他的权利,这也是告诉乃论的事,如果08版真的是原著作也必须由他自己提告...
作者:
langaly (langaly)
2017-04-28 19:37:00版友大多不会硬要他负法律责任吧,明明可以不用这么难看只是要求诚实负责而已...也没有要他怎样= =连这么简单的要求都做不到才会惹来众怒啊..一开始承认创作就不会被发现抄袭..承认抄袭就不用演那出怀疑08版作者听来的及隐瞒不同人的事实..雪球越滚越大把自己的人格玩到整组坏掉...现在他说什么都没人会信了这是他自己的选择...希望他有办法静下心来反省前因后果也相信她简单的澄清并表现出悔意..大家应该都不会再追究虽然现在大家又呛又酸的是可能玩到她吓到不敢出声啦可是看当初拥护者呛人的那个嘴脸...不遑多让啊XD
作者:
a4107w (亚玛兰斯)
2017-04-28 20:05:00某些人的言行要是在原创版早就被嘘爆了
嗯,抄袭一般情况的定义跟道德伦理比较相关,想知名的"人二"除了早期犯蠢到直接盗用照片被抓包外,他后来都是所谓的"盗哏"(梗实为哏的误用,但其实没啥差就是了)也就是他会大量参考其他人的创意、概念或发想,再自己
作者:
peine (peine)
2017-04-29 09:01:00推。翁立友上次上站 04/29/2017 08:51:35 Sat还是希望妳能出来澄清一下阿
作者:
tsop010 (渣渣渣)
2017-04-29 10:44:00大概是想说过一阵子文章沉下去风波过了就没事了吧。唉。希望妳快来打我脸啊
作者:
cloudin (☁云应)
2017-04-29 16:36:00开始装死啦
作者: ocardio 2017-04-29 19:38:00
一堆公亲变事主,反应这么大是要干嘛
作者:
FMask (F-假面)
2017-04-30 02:21:00马佛点是推文各种跳针吧 XDDD
你们要看私信我可以公开,但请来一个人教我怎么用手机po图可以吗?
作者:
tsop010 (渣渣渣)
2017-04-30 07:45:00终于现身啦!!了不起。负责!(!?)
作者: winniekuma (Kuma) 2017-04-30 08:04:00
跪求贴日记打脸
作者: p96025 (阿部) 2017-04-30 08:14:00
出现了!快放上来
作者: winniekuma (Kuma) 2017-04-30 09:39:00
好可怜没人教就不会贴 手机的谷歌在哭哭
如果o大要PO日记的话,请记得要将重要的个资遮一下
作者:
feywen (supernatural号:)
2017-04-30 12:25:00大家想看的应该不是私信而是15年前的日记吧?
作者: sample (sample) 2017-04-30 12:53:00
虽然我和许多乡民一样对两相似文章充满疑问, 但我真心觉得也没道理要强逼原po把日记这种隐私揭露出来
你在推论时犯了一个错误,0601并没有说他两个帐号都联系,他只声称了"那篇文章的发文人"已经回信,然DK101该帐号显示近期并未登录,而PTT上的kang123表示有收到询问,那他到底联系了谁其实很明显...喔原来是跑到上一篇声称两边都有企图联系,这下子应该
only有附贴图与kang123的站内信在上一篇质疑文,质疑是这篇为何回在上篇我也不懂
怎么说呢?认为DK101跟PTT同ID就是同一人的幻想下,导致用语错误的乌龙吗wwww日记很重要啊,只要日记完成时点早于08年时就没有争议了喔,法律上在认定抄袭时虽然原则上要证明被指控者有接触过原著作,但如果两作品实质上高度相近,被指控者又拿不除独自创作的证明时,可是有机会被推定为接触过前著作而构成抄袭,日记、草稿、涂鸦、大纲表这些都可以当成创作的证据喔...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7-04-30 15:16:00呃 不是我要帮O说话 站内信截图确实可看出他一开始误会ptt k大为发文者 k是后面回信才直接说自己不是发文者
没,我上篇有回,从回信到他推文中间有不小的时间差,因为有时间标的只有两张图,你可以这样推论但实际上目前那套图没办法完全说明,况且讯息有变动他都能随时补充不是吗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7-04-30 15:21:00我知道疑点还很多 所以才先说我不是要帮她说话只是看到有些直接断言他说谎或声称他扭曲k大回复的言论觉得不太公允他一开始以为k是08文写者 后问他从哪里转载 直到k回复那是不同帐号他才明白自己完全误会 两边根本鸡同鸭讲
如果真的是乌龙,我只能说0601问问的技巧真的太差了,问问题没有抓到重点就算了,讯息有变动也没有上来更正补充,这问题也不小。但撇开这乌龙不说,高度相近的两篇文章时间前后差了将近十年,在没有可以证明其为原创的情况下,涉及抄袭的嫌疑仍然很深。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7-04-30 15:28:00对 所以我不评论抄袭与否这部分 只想解释他向k求证的过程这点其实我在本篇一开始推文也提过......
其实DK101会显示注册时间,我比较想知道他所谓去信询问的帐号注册时间是什么时候www
话说...两位K大是不是同一个人很重要吗?就算同一个人也不能说明有没有抄袭这件事,与其去问那位K大,不如贴
对0601很重要吧,那是可以在不公布创作证明下解套的方
日记,起码证明自己真有碰过这件事,至于为啥写的那么像
法,只要dk101的发文者实际上是他认识的人,可能听过该事件或接触过所谓的日记,只要那位dk101这样宣称那0601
就更有力的主张自己没有抄袭了所以,他最初回报的是说"那篇文章发文人"是北部人不可能是他同学,这细节对他真的很重要XD但实际上观察dk101那位kang123很可能也不会是真正的原作者就是了,现在的情况只能假定那篇是原著这样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7-04-30 15:41:00欸....就算真有心要解释 也不是随时都能上ptt推一长串吧我觉得啦 质疑的目的多少也希望作者解释清楚吧 那就先别抱有默认立场的去看待对方每一个动作吧而且他一开始真的没说ptt的k大就是08文发文者 仅是语意模糊 非常容易引起误会你这篇我从一发布就跟到现在 应该不用怀疑我立场(希望啦我单纯认为就既有疑点去厘清抄袭争议即可 但人家没说过的话 也不该随便栽到他头上
第一时想到当年同学上网分享的可能是他自己说的,我一直都是根据现有已经出现的资讯去推的...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7-04-30 15:50:00至于时间点的问题 或许也得把时差考虑进去
假设日记存在,那这可能推导下去另一个情况就是有第三者接触过日记,有些人在转述过程中会因为保护当事人的原故而隐藏或更动不影响故事但可能透露当事人身份的细节,这种情况是很可能发生的。又日记这种东西通常只有认识的人才有机会接触,0601又表示那日记是无聊会拿出来翻的东西,因此可以推论这本日记没有遗失,这时能接触到的一定是熟人,如果dk101是dk101上的kang123真的是熟人,那还真的能说得过去呢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7-04-30 15:55:00b大 我是在回原po上面的回复啦
作者:
langaly (langaly)
2017-04-30 16:27:00对方一开始的否定是否定全部内容..但他意会成不是同学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7-04-30 16:51:00这个假设没有意义 因为你这篇文在他第一次收到收到回复后上来推文的 当时他根本还没了解两个帐号是不同人硬要说他"不会主动"说明就是欲加之罪了
作者: sa044853 (gold) 2017-04-30 16:53:00
抄袭?原创?就等他自己回复,自己提出证据来就好。原po大大一直执著于他没有在你这版回文,或是质疑原原po为什么要用“那篇文章的发文者”称呼k大。一直探讨原原po的动机,为什么一直要他解释?想借此让别人认定原原po爱说谎吗?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7-04-30 16:54:00现有的证据只能证明他"没有""在你的质疑文前"说明
其实从0601的图能发现问题,他一次发文主要问了两个问问题,对方回应是"我不是,我是高雄人",然后他就有点跳TONE的认定这个人是08版作者但不是他的熟人...只能说问问题的技巧跟理解能力都有很大的问号呢...对方回应是"我不是,我是北部人"─更正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7-04-30 16:57:00第一行漏字 *这篇文是在他第一次收到回复上来推文后发的
是不是收到回复就来推文目前还无法确定吧至于那套图后续都没时间他的回应是"觉得没有必要"XD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7-04-30 17:05:00确实 但时间顺序是对的10:16发信 11:36推文说不是我同学云云(第一次回复内容然后要再等待后续回答(问对方亲身经历与否等
他那套图最后一张应该是今天的讯息,因为他跟今天的IP一样,他应该不是使用固定IP才对
作者: mtf0310 (龙二哥) 2017-04-30 17:21:00
sa笑死XD,因为是这篇原po寄信给ptt的kang123问一些相关问题啊,上一篇只是贴出疑似他抄袭的文章,结果他贴站内信内容贴到那一篇要干嘛,把要澄清的事情贴到对的主题有那么难喔XDD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7-04-30 17:23:00我觉得在这部分你一直有几个盲点XD1.直接认定Only有直接说过ptt k大=论坛k大=发文者(事实上他没这么说过 站内信也显示是他自己一开始就搞错了 但这不是你的问题 是Only问法+推文讲得太模糊)2.认定Only没有第一时间回来说明=没有/不会主动澄清(但除了他本人没有人能确知他无法或没有第一时间说明的原因 而你直接解读成是"一直拖""没人求证就不会主动说明"
作者: sa044853 (gold) 2017-04-30 17:30:00
Mtf可是原原po也说了他集中回复呀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7-04-30 17:31:00总之Only要怎么证明他的清白(或造假?)、以哪种形式、顺序先后等 都是他的自由(例如他选择找叶库存盘>上ptt推文)你不能因为他没有优先上ptt解释站内信部分 就一口咬定他
作者: sa044853 (gold) 2017-04-30 17:34:00
而且我想问,Iam大和k大的讯息是用moptt的讯息吗?因为我看only她是用传统的站内信方式。我是不知道哪个比较即时,但沟通的平台看起来是不一样的呀。不能因为iam大你和k大回的讯息比较快,比较即时的一来一往,就去质疑only她拖又或是不主动什么的让她自己解释抄袭之嫌吧~
作者: mtf0310 (龙二哥) 2017-04-30 17:36:00
集中回复也要把回复的主题回对地方啊其实我还有一个想法啦,既然日记不方便但应该找的到当时的同学吧?看有没有同一个国小的要出来相认。
作者: sa044853 (gold) 2017-04-30 17:41:00
Mtf这你就要问原原po了 毕竟是她选择回那篇,但讨论到动机这我真的觉得没必要,最重要的不就是抄袭论,后续的行为都探讨觉得很过分而已。老实讲 觉得only说什么都没用 等等小学同学出现 乡民又说串通的。日记贴了又说造假。囧XD
作者: mtf0310 (龙二哥) 2017-04-30 17:56:00
就看有没有多几位出来相认XD,日记我自己是觉得国小的字迹一定看的出来啦,当然贴出来会被说造假这种疑虑一定有,但如果有机会证明却还是怕麻烦也只是越弄越复杂。
作者: sa044853 (gold) 2017-04-30 18:09:00
哈哈 难怪有人说要模仿小学生字迹才能让人相信哈哈哈。觉得原原po很可怜,假如真的是抄袭还比较好解决,要自清心脏得很强大。
作者:
langaly (langaly)
2017-04-30 18:24:00就算是造假还很想看日记> <撞鬼的那15年..写完还能出版
作者: sa044853 (gold) 2017-04-30 18:36:00
对了iam大,你质疑她我一开始没有意见,但她都贴了和k大的对话,也不行耶。因为你追着她打说为什么不回你这篇,为什么隔那么久才要自清,为什么不解释完你所有的疑虑,接着探讨她为什么有这些行为。她重点也只需要澄清是否抄袭。喔还有 我会说抄袭好解决,并不是说抄袭是好事。而是指说抄袭只需要像您说的,道歉注明出处即可。而自清除了花时间且音讯全无的2008 k大也不知从何找起,更会有后续的质疑。
推原po积极关注此事,加油~~我挺你!!only现在就是无法提供日记,打死不认就对了
作者: p96025 (阿部) 2017-04-30 21:01:00
持续关注
作者: sample (sample) 2017-04-30 22:42:00
认同Iam大对于著作权的坚持与丝毫不妥协的态度.同时也知持Iam大走法律途径(如果可以带文章"原"作提告的话).这样一来0601大就再也没有保护日记隐私的空间
作者: gipp (很厉害^^) 2017-05-01 02:26:00
某人不是说看到质疑文就阿杂,怎么又回来点这篇还花那么多时间在这里护航,护卫队回应都比主角多了
再推!!不过觉得only应该从此龟起来了,反正就算他摆烂也没有人可以拿他怎样
作者: haoxiaoMary (豪洨a玛莉) 2017-05-01 11:39:00
推 身为创作者 我真的觉得捍卫这些权利人人有责今天不站出来声援这些 哪天等到自己的权利被侵害已经没有人能出来帮你了(应该也没有人想)
作者: s5347 (Apatite) 2017-05-01 14:30:00
不认同某楼说法,原po误认k大后与之致歉,却不记得要辟误会的谣,这是多天兵的人在做的事?心细如发的观察者犯这种错,启人疑窦只是刚好,怎能怪人怀疑她的动机,本末倒置了吧!假如真的清白,这么多天,出来讲一声误会很难?再来,两个文章明明是由不同角色叙述,可视角、时序、手法桥段铺排齐一,第一时间不先怀疑听过你口述/看过这段经验的人,反而先猜是当年同学的反应也太离奇。
作者: p96025 (阿部) 2017-05-01 15:16:00
推楼上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7-05-01 18:52:00欸...我哪里怪原po质疑了XD 从头到尾我只是提供另一种观点来解释Only的行为 然后提醒I大还有别种可能这样 基本上就是看待Only的角度不同而已 双方讨论后发现各有各的在意点也不致非得要说服对方不可 所以想法表达完整后也没再继续多说 更没指责I大 这样叫怪他怀疑动机?XDD我连一句I大的不是都没说欸XDDD
作者: s5347 (Apatite) 2017-05-01 19:37:00
您前面讨论到公允与否的言论是满中性的,后面讨论观点用了随便栽上、脑补等词汇,便觉得其实也有点过了,确实原PO的行径有使人疑问处,您认为可接受,可I大亦也有主张的依据因而以此质疑原PO不是? 不过重点应该放在抄袭与否就是了!总之,想讲的是I大其实也不是想陷原PO于罪,只是有不少疑点等待对方开释罢了!
作者:
azdc (听猫猫的话)
2017-05-01 20:43:00翁立友大大还没学完手机贴图?
作者: wonder6253 (wonder6253) 2017-05-02 01:48:00
打脸肿肿
作者:
MrTruth (事实就是如此)
2017-05-02 10:58:00再推PO~每天都会回来关注一下
作者: mtf0310 (龙二哥) 2017-05-02 11:02:00
yo~~~过了和平的一天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7-05-02 21:20:00嘛所以我不是就停止继续推文了吗...就双方都无法说服彼此啊XD 况且这篇我从一开始就跟了 站什么立场相信I大也看得出来 甚至前面推文也战了一些放弃思考的信徒 只觉得若因后续对某O举证的看法不同提出讨论 就要被说我在怪原po不该质疑云云 也是深感莫名奇妙
作者: s5347 (Apatite) 2017-05-03 01:38:00
楼上开心就好,我并未说你"不该"质疑,而是疑问怎么会把话反过来说,甚至用上脑补、随便栽上、欲加之罪,这不是很正面的词语。毕竟就证据显示,原po没辟谣,让k大被当作同人已属事实,即使排除假设性问题,她是应该先尽义务澄清,如是而已。那其他仍有更重要的抄袭疑云等待解说,就不着墨于旁支,你当然可以有自己的看法,而他人亦同,以上。
作者: mtf0310 (龙二哥) 2017-05-03 14:06:00
今天yo是美好的一天
作者: p96025 (阿部) 2017-05-03 18:49:00
到底only什么要更新我等的好辛苦
作者:
j147589 ((joyisbitch))
2017-05-04 01:30:00推文看戏
作者: mtf0310 (龙二哥) 2017-05-04 10:08:00
翁立~翁立~you~ you~ you~
作者:
a2016596 (a2016596)
2017-05-04 14:08:00八卦版
作者:
yijilin (初悸)
2017-05-04 19:31:00没下文了吗?真好奇这件事最后会怎么解决
作者: Jesswei 2017-05-04 21:30:00
不太明白 假设真的是抄的 为什么要选这种不精采的文 还是在已经有两篇经验的状况下2+1
作者: p96025 (阿部) 2017-05-04 22:31:00
到底还会不会出现QQ
假设真的是用抄的,那当然不能抄太精采的阿,因为这么一来,一看就会很多人有印象不是吗,谁知J大所说的这种不精采的文还是有人发现跟有篇文章很像,那只能说是天意
作者: mtf0310 (龙二哥) 2017-05-05 01:03:00
消失第五天噜~~~
作者: winniekuma (Kuma) 2017-05-05 17:27:00
签到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