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职司某单位侦查佐
从警生涯7年有余
遇见的“特殊”事件当然数不胜数
今天要讲一个昨天相验时发生的故事
妈佛点不高,但是记忆犹新,各位看官见谅
2月4日轮值到我负责相验
一早9点上班到办公室就闻到微微的木炭味
一边处理手上的公文,一边跟同事闲聊时
“学长不好意思,有一件要报验的”
外勤的学弟抱着相验的卷宗放在我桌上
“好浓的烧木炭味!恶……”
此时我看着学弟放在我桌上的相验卷宗
也不是打印机碳粉的味道,
整份公文弥漫着浓浓的木炭味。
从事侦查佐工作也4年了,
遇到这种情况自己会敏感一点,
“祂……该不会是烧炭自杀的吧?!”
“嗯……是啊,不过学长,祂是昨天(2月3日)被发现烧炭自杀的唉,办公室离案发地多
远就不用说了,怎么可能有烧炭的味道啊,而且我处理完连衣服都换过了”
“嗯……你先回驻地吧,我联络完地检署再通知你”
待学弟离开后,我检视完卷宗内容
看看现场相片、笔录
判断应该没有外力介入死因嫌疑
对着卷宗默念
“南无阿弥陀佛,我们是来帮你处理事情的,不用担心,跟佛祖修行去吧…”
说也奇怪,不到5分钟办公室里的烧炭味竟然也飘散了!
另外,到殡仪馆相验时,死者的家属竟然还笑的出来,又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解释
所谓“相验”这个专有名词是出自刑事诉讼法218条
只要是非病死或可疑为非病死,就要会同地检署检察官跟法医去相验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