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tpetf (neverstop)
2016-07-25 00:17:28原文吃光光
被扑倒?然后翻开人家手机?我不知道你哪个分局的特考班实习生这么会扯,可以不用什
么程序就可以
打开,我是觉得这才是马佛点啦~
所以人家同意你翻开他包包了吗?你可以检查但是毫无头绪就跑出一个包包,怎么抱抱你
师父?
首先,他扑向警察,可以合理认定他是袭警,所以警察可以合法抓他;合法的逮捕可以附带搜索他身体,避免他藏有凶器继续攻击警察。所以翻包包,合法。至于包包,有可能是腰包或者背包,这样也可以抱人看手机可能有争议,不过那是检察官要烦恼的事情,完毕有疑虑欢迎一起提出大家讨论基本上,文中的警察都有合法
作者: BlackAaron 2016-07-25 01:10:00
请问marvel点在哪
作者: s9973065 (sexual_fish) 2016-07-25 01:43:00
大概是原波的脑袋吧
1.执勤时可以被民众擒抱机率真的偏低,警觉性低到一个不行。2.民众最后是被送医,所以应无妨害公务逮捕移送加附带搜索的情形,充其量是精神状况异常,且有攻击顷向,经地区卫生所护士评断后,强制送医而已;所以本文中的强制执行后应依警执法第7条“若有明显事实足认其有携带足以自杀、自伤或伤害他人生命或身体之物者,得检查其身体及所携带之物。”检查不得达到搜索的界线,基本上浏览手机已达搜索范围,我们查获毒犯(一般施用及持有)情况下要检阅手机也要
作者: windblowd (wb) 2016-07-25 08:29:00
超了规定!阿不就好棒棒!
作者:
drw6sd6r (黄给我你的唉)
2016-07-25 09:22:00看看就好是在战什么?照你这样每篇不都要战一下?呵呵
啊~我忘记这是创作文了,真是不小心就太认真有战吗?是创作还是实习生出来拿上班的事情开玩笑?相信大家都看得出来,因为鸽子杯杯们上班的一举一动都很敏感,所以上网po文这种事情是个忌讳,诙谐自己可以,要写同事之类的就不妥当了而且推文中yu大不是说欢迎讨论吗?我是在跟他讨论,楼上对我有意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