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其他] naffy这是抄袭 还是致敬?

楼主: archord (嘿~如果听到那旋律)   2016-04-28 04:22:18
其实潜水很久了 一直都有在看板上的文
这学期又刚好有选修著作权法
本来想等明天最后一科期中考完再来当作业练习的...
﹝打个预防针 只是刚好有选修的菜鸟而已 不要鞭太凶QQ 而且我没看过完整漫画...﹞
先说在前 著作权法没有抄袭这个词
现在大家说的抄袭在著作权法里称作侵害重制或改作权
然后基于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标准
很多情况我们觉得很不好 可是不会违反著作权法
像是前几篇有个版友分享的网志中第三点 概念与创意的抄袭
这完全不会有侵害著作权的问题
著作权法第十条之一规定:“依本法取得之著作权,其保护仅及于该著作之表达,而不及
于其所表达之思想、程序、制程、系统、操作方法、概念、原理、发现”
从这条可知 著作权只保护作品而不保护概念或想法
当然 还是可以道德谴责就是了
以下正文
以今天这事件,有关的应该是改作权 ﹝一模一样→重制 类似→改作﹞
然就算东西类似也不一定是改作 ﹝§3 ...就原著作另为创作﹞
例如对同一物拍出照片或画画
此时判断依准会有接触与实质相似
例如我们偶然间拍了同个东西,属于平行创作
或是我看了你的画,隔天跑去看同一个东西又画一张
东西一样可是作画技巧不同,也不是直接照着画看而画,所以算独立创作
﹝呃不过美国有专家认为照片表达情感不同,可是法官看不出来所以判抄袭的案例...
而这次事件,接触部分很难说,先讨论实质相似
不是以量来论,而是以重要性
...其实也没什么好讨论了,版众第一次看就说有类似不是吗XD
而且应该算是重要桥段,也难怪可以这么快就找到
不过要说的是,改作物也是有著作权的,毕竟还是有创意加入
不过就止于新的创意部分,原作出来的部分还是原作的
﹝如被jizz的新年之后又有其他人非原作者用同人设写被jizz的元宵中秋之类的XD﹞
【岔开来说一下 所以现在很多二创、同人也是算侵害著作权的...】
接着,原著作有著作权,现在也认为有侵害改作权了,而且应该也是没取得授权...?
那接下来看有没有合理使用的抗辩
1.使用目的:如果是商业用途跟非营利教育用途标准就会不一样
他应该是算非营利...? 那时候好像也很难说有商业用途,毕竟还没出版
2.用的比例:把重要桥段拿来用,应该是算很大部分,且原作是收录很多小短篇,那些是
全算各自独立的著作权,而不是用整本分量下去看。
﹝所以昨天有位网友那样有点危险,还是能删就赶快删﹞
3.对潜在市场影响:会不会让人看过以后就不想去看原作,如把电影精彩部分剪辑可能就
不会想再进电影院看。这次的我是觉得会啦,毕竟看完会觉得东西都
差不多。
综上我个人意见是觉得有侵害著作权啦,不过目前我国能提告的人只有著作权人,所以版
上大家能做到的还是只有抵制﹝或寄信跟原作者说XD﹞,让创作者知道这件事是会收到反
效果的,这种情形应该就会少一点了
结语
其实这种事情本来就很难判断,去查资料他也会跟你说依个案认定,不过这也是社会科学
没有正确答案有趣的地方XD,我跟我同学见解完全相反但都一样八十几分﹝这很高了QQ
读期中看到肥宅版主发了篇文就斗胆出来说一下自己的浅见,没有绝对的对错,也欢迎版
友能够跟我一起讨论,我也会就我目前了解的地方提出想法或把文中错误更正,如果能藉
此让大家有共识也不错,然后我有点玻璃心,希望大家可以手下留情QQ,然后下午两点期
中考,可能会比较晚才能回请见谅 ﹝我还要先学怎么回文orz...
参考资料
http://www.copyrightnote.org/ArticleContent.aspx?ID=1&aid=2
http://www.leetsai.com/fyi/front/bin/ptdetail.phtml?Part=CPR-C-00036
http://mywoojdb.appspot.com/j9m/j9m?id=6861
http://blog.udn.com/2010hsiao/15501925
https://www.tipo.gov.tw/ct.asp?xItem=219595&ctNode=7561&mp=1
http://www.copyrightnote.org/ArticleContent.aspx?ID=9&aid=2604
https://plainlaw.me/2014/10/24/idea_expression_dichotomy/
作者: sardonyx10 (KeepCalm)   2016-04-28 04:51:00
谢谢分享
作者: scarletiris (亚理)   2016-04-28 04:55:00
谢谢分享,但是我个人觉得板规跟法律的直接关系并不大...像通灵王没违法但板规也是有规范。应该还是跟其他的规则相同,大部分的板友认可(同风向)就行了!
作者: sardonyx10 (KeepCalm)   2016-04-28 05:09:00
而每当发现“有抄袭疑虑”时,只要当时风向不对提出质疑者反而会被群起攻击理性地提出质疑却被说嘘文就是没礼貌、是酸民,相信这也是这个版上必须被调整的风气觉得目前一些沦为意气用事的文章,其中情绪都来自这点
作者: scarletiris (亚理)   2016-04-28 05:14:00
所以应该是讨论抄袭(雷同太巧合)到哪个地步,证据确凿到什么程度po文者要受到处份。至于脑粉应该可以事后水桶吧XDD如果攻击质疑者的话
作者: wsx87946   2016-04-28 07:49:00
推你期中考因该不低xDD
作者: chenwade (成大哥吉拉)   2016-04-28 08:00:00
想请教一下,所以目前法规是无法有效的对所谓的"概念抄袭"而有所惩罚吗? 像现在这个例子,假设真的n大抄袭(毕竟没有法律认证我不敢肯定说抄袭),照你的说法是只有原著作才能告吗?而且还不一定成功?
作者: claire7715 (~claire~)   2016-04-28 10:21:00
为什么我觉得求吴郭鱼很好笑XD
作者: chenwade (成大哥吉拉)   2016-04-28 10:50:00
感谢回答!学到一课!另外吴郭鱼我也笑了XD
作者: OrzXXXqoo (思念是一种病)   2016-04-28 13:16:00
推这篇
作者: panhoho (ρanΗΘΗΘ)   2016-04-28 13:20:00
谢谢。回想起当初开心看n大文章的日子......
作者: gleemoore (歡樂無限)   2016-04-28 23:37:00
法律从来就不是道德的底线
作者: linla20 (拉拉)   2016-04-29 05:10:00
楼上不然法律是高标吗?那样不就是严刑峻法了?
作者: dxxxb (上班族)   2016-04-29 16:16:00
楼上 八卦版有讨论过这问题 写得不错 可以去看看
作者: shoray (no)   2016-05-04 20:37:00
法律确实不是道德的底线@@,甚至很多法律与道德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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