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潜水很久了 一直都有在看板上的文
这学期又刚好有选修著作权法
本来想等明天最后一科期中考完再来当作业练习的...
﹝打个预防针 只是刚好有选修的菜鸟而已 不要鞭太凶QQ 而且我没看过完整漫画...﹞
先说在前 著作权法没有抄袭这个词
现在大家说的抄袭在著作权法里称作侵害重制或改作权
然后基于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标准
很多情况我们觉得很不好 可是不会违反著作权法
像是前几篇有个版友分享的网志中第三点 概念与创意的抄袭
这完全不会有侵害著作权的问题
著作权法第十条之一规定:“依本法取得之著作权,其保护仅及于该著作之表达,而不及
于其所表达之思想、程序、制程、系统、操作方法、概念、原理、发现”
从这条可知 著作权只保护作品而不保护概念或想法
当然 还是可以道德谴责就是了
以下正文
以今天这事件,有关的应该是改作权 ﹝一模一样→重制 类似→改作﹞
然就算东西类似也不一定是改作 ﹝§3 ...就原著作另为创作﹞
例如对同一物拍出照片或画画
此时判断依准会有接触与实质相似
例如我们偶然间拍了同个东西,属于平行创作
或是我看了你的画,隔天跑去看同一个东西又画一张
东西一样可是作画技巧不同,也不是直接照着画看而画,所以算独立创作
﹝呃不过美国有专家认为照片表达情感不同,可是法官看不出来所以判抄袭的案例...
而这次事件,接触部分很难说,先讨论实质相似
不是以量来论,而是以重要性
...其实也没什么好讨论了,版众第一次看就说有类似不是吗XD
而且应该算是重要桥段,也难怪可以这么快就找到
不过要说的是,改作物也是有著作权的,毕竟还是有创意加入
不过就止于新的创意部分,原作出来的部分还是原作的
﹝如被jizz的新年之后又有其他人非原作者用同人设写被jizz的元宵中秋之类的XD﹞
【岔开来说一下 所以现在很多二创、同人也是算侵害著作权的...】
接着,原著作有著作权,现在也认为有侵害改作权了,而且应该也是没取得授权...?
那接下来看有没有合理使用的抗辩
1.使用目的:如果是商业用途跟非营利教育用途标准就会不一样
他应该是算非营利...? 那时候好像也很难说有商业用途,毕竟还没出版
2.用的比例:把重要桥段拿来用,应该是算很大部分,且原作是收录很多小短篇,那些是
全算各自独立的著作权,而不是用整本分量下去看。
﹝所以昨天有位网友那样有点危险,还是能删就赶快删﹞
3.对潜在市场影响:会不会让人看过以后就不想去看原作,如把电影精彩部分剪辑可能就
不会想再进电影院看。这次的我是觉得会啦,毕竟看完会觉得东西都
差不多。
综上我个人意见是觉得有侵害著作权啦,不过目前我国能提告的人只有著作权人,所以版
上大家能做到的还是只有抵制﹝或寄信跟原作者说XD﹞,让创作者知道这件事是会收到反
效果的,这种情形应该就会少一点了
结语
其实这种事情本来就很难判断,去查资料他也会跟你说依个案认定,不过这也是社会科学
没有正确答案有趣的地方XD,我跟我同学见解完全相反但都一样八十几分﹝这很高了QQ
读期中看到肥宅版主发了篇文就斗胆出来说一下自己的浅见,没有绝对的对错,也欢迎版
友能够跟我一起讨论,我也会就我目前了解的地方提出想法或把文中错误更正,如果能藉
此让大家有共识也不错,然后我有点玻璃心,希望大家可以手下留情QQ,然后下午两点期
中考,可能会比较晚才能回请见谅 ﹝我还要先学怎么回文orz...
参考资料
http://www.copyrightnote.org/ArticleContent.aspx?ID=1&aid=2
http://www.leetsai.com/fyi/front/bin/ptdetail.phtml?Part=CPR-C-00036
http://mywoojdb.appspot.com/j9m/j9m?id=6861
http://blog.udn.com/2010hsiao/15501925
https://www.tipo.gov.tw/ct.asp?xItem=219595&ctNode=7561&mp=1
http://www.copyrightnote.org/ArticleContent.aspx?ID=9&aid=2604
https://plainlaw.me/2014/10/24/idea_expression_dichot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