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引用 《联副》决审委员对抄袭事件的回应 起头
[ 朱宥勋 / 文学抄袭的三种类型 ]
一、字句的抄袭
二、叙事框架的抄袭
三、概念与创意的抄袭
大家认为naffy走在哪种抄袭呢
我认为naffy很明显走在第二点 更深入三点(怎听起来有点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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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的联合报文学奖又出现抄袭事件,极短篇组得奖作〈黑心货〉被指控抄袭黄丽群〈成
家〉。已经不知道第几次了,我真的不知道为什么这种事始终还在发生。从我高中开始写
作起,维护自己作品的独立性向来都是创作者骄傲来源之所在,在一篇作品刊出时,我们
甚至会跟校刊编辑计较每一个空格、空行、标点的位置;因为我们相信,一篇作品的每一
部分,都是“我的”,都是贯彻“我的”意志的创造物。在这种信念下,抄袭是不可想像
的——就连不小心写一篇和别人相像的作品都要觉得羞愧,更何况直接抄?然而这样的事
却反复地发生。就我记忆所及,不说远的,光近两年就有“谢微笑事件”、“〈莫召奴〉
事件”、“〈温柔子弹〉事件”,加上这次的〈黑心货〉。
说句玩笑话,文学界抄袭事件之频繁,恐怕比职棒签赌还要严重。然而职棒球团查获签赌
球员,起码还会开除一大批,永不录用,但上述所列四件事,却只有《短篇小说》做出了
明确的道歉回应。(再往前推,还有九把刀被抄袭的事件——那更经典了,完全体现了纯
文学作家对畅销作家的偏见。)我们能够理解主办单位和评审都是无辜的,谁会没事把投
来的稿件一一拿去google?(还不见得google得到)所以当然善良地默认了投稿者是值得
信任的。不过信任不是放任,如果投稿者自己要破坏这种信任关系
我不得不开始想:为什么?把事情推给创作者的私德很简单,但抄袭这件事既然一再发生
,容许它发生的条件是什么?我觉得可能有两个主要原因:一是文学奖制度的特殊性,这
是老生常谈了。另一则比较少人提及:那是我们对文学研究、诠释、分析上的知识太不当
一回事有以致之。
第一个原因比较简单,虽然牵涉的层面也很广大:文学奖默认了纯粹的“以单篇作品决胜
负”,所以为了避免外在因素的干扰,评审面对的是一批匿名的稿件,整个审理过程就像
是一个无菌的实验室,对作品的理解是缺乏很多正常脉络的——包括这篇作品和作者的关
系,和其他作品的关系,和社会的关系这些东西,在读者阅读一本出版的书籍时必然
会产生影响,但在这里完全被隐藏起来了。因为它无菌封闭的性质,所以张贴在脸书上24
小时内就会被网友发现的抄袭作品,却可以安然通过长达数个月的评审过程,这就给予有
心抄袭者混水摸鱼的空间。然而,若是更动这种文学奖的设计,又会带来其他的问题。这
不是本文的重点,暂且不谈下去。
我更有兴趣的是后面那个原因。仔细观察每次抄袭事件爆发之后的处理流程,我们可以发
现,主办单位方面能做的事情其实很少:若非直接认错(比如前一阵子,马华诗人陈强华
抄袭,出版其作品的“有人”出版社果断地将之下架。),那就是请评审委员或有公信力
的作家再次比对两造作品。然而,如何比对?比对什么?如何判断“有”抄袭和“没有”
抄袭?这始终都没有一个完整的论述,最后仍取决于少数评审的一念之间。但相较于论述
的缺乏,文学读者们对于“是不是抄袭”却有非常明确的定见。这意味着标准不是不存在
的,只是没有被好好说出来。
以下我简单整理三种最常见的抄袭模式,并分别举例。这三种抄袭深浅有别,严格说起来
,在伦理上的意义也不一样,不过至少都是会引起文学读者哗然的做法。我的用意不在指
责已经抄袭的人——我宁可相信,有些人真的不知道这就叫做抄袭,我们只要让更多人知
道这样是行不通的,或许就能减少这类事情的发生。
一、字句的抄袭
这是抄袭的最低层次,基本上不太需要什么阅读经验就能判断出来:就google看看有几个
字一样就好了。在学术写作上,若无注明引用,连续14字的雷同就到达抄袭的标准。如果
连相对不重视语言风格的学术写作都这么严厉,以语言风格区别自身与他人的创作者,那
应该更不在话下才对。但实际上,嗯。
比较著名的案例,可见中国时报专栏作者“谢微笑”的事件。——它抄袭的是维基百科。
另外,今年马华诗人陈强华抄袭多位台湾诗人的事件中亦有此类案例。连结内为香港诗人
陈某的脸书,有详细的比对:
“通常”这种层次的抄袭实在过于明显,所以一旦被指控都很难逃过去。我是说“通常”
。如果你真的非抄不可,建议至少抄到底下两个层次,逃过去的机率会大幅上升。
反过来说,要避免被指控这种抄袭其实也很简单,只要标注引用就可以了。或者像黄锦树
的小说〈凄惨的无言的嘴〉那样,该文虽然有几处完全照搬陈映真的字句——比如来自陈
映真〈凄惨的无言的嘴〉的对白:“把窗帘拉开罢,”伊突然挺起上半身,喝道,“让阳
光进来。”还有结尾那只从陈映真〈一绿色之候鸟〉飞过来的:“那只绿色的候鸟”。—
—但它从标题到内文无不强烈告诉读者,这是一种典故和致敬;更重要的是,这些元素从
来不占小说推动的主要地位,换掉它们或许会少一层意义,却不会让故事完全无法运转,
所以可见故事的轴心是作者自己的、而非抄袭来的。
二、叙事框架的抄袭
这部分开始,聪明的抄袭作者能蒙混过关的机会就大幅上升了。在这个阶段,抄袭者会将
别人的故事拿来,抽换掉一些元素(男变女、上海变台北、高铁变新干线),但是所
有叙事步骤都是照着走的。因此我觉得,在讨论一篇作品是否抄袭时,特别是小说,一定
要至少有一位稍微了解叙事学的成员参与其中。检查这种抄袭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把一篇
小说所有发生过的事件,简化成“谁做了什么动作”的叙事单元,然后罗列两篇作品的所
有叙事单元,互相比对。原则上,就算次序有所差异,只要影响事件的主要动作大致雷同
,我们就可以推测有抄袭的可能性。今年的〈莫召奴〉抄袭向田邦子〈隔壁女子〉就属此
类。以下以去年联合报极短篇得奖作品〈温柔子弹〉抄袭韩国漫画的作品来举例。
〈温柔子弹〉的叙事单元:
她中弹
她回到办公室
她辞职,清空办公室
她报名德文课程
她吃火锅
她在男友家过夜、做爱
她和男友结婚
她完成自己的所有愿望
她产下一名男婴
她看着男婴长大
她参加儿子的毕业典礼
她死前召来家人聚集在床前
她死去
韩国漫画的叙事单元:
他中弹
他回到办公室
他和女友去餐厅吃饭
他和女友结婚
他和妻子生下儿子
他和孩子玩耍
他参加儿子的毕业典礼
他看着儿子结婚
他得到孙子
他死去,死前家人聚集在床前
划线处是雷同的地方。这样一对照,有没有抄袭其实就一目了然了。不但若干叙事单元完
全一样(中弹之后爬走、都先回办公室、结婚、参加儿子的毕业典礼),连这些单元
发生的次序都一样。有一些单元只是换了场景(从吃火锅换成吃西餐),本质上还是同一
个动作。 当然,每一篇小说可以分解成几个叙事单元,每个人的切法会不太一样,所以
真正的重点是分辨哪些动作特别重要,抽掉它故事就不能成立;在这些重要的叙事单元上
雷同是最不可饶恕的,因为那往往就是作品的价值所在。比如像这两部作品中的“中弹之
后还活着”这个动作。而〈温柔子弹〉有而漫画中没有的部分,也都不是整篇小说运转上
的关键所在,抽掉也没有影响,主要的概念是来自漫画殆无疑义。
这个层次的抄袭,其实一般读者只要两篇作品都读过,一定都会有所感觉,但不见得能够
具体指出来。有时,如果抄袭者够用心,还可能把表面上的元素通通抽换掉,这个时候就
要用这种方法来把它原本的框架给还原出来。
三、概念与创意的抄袭
最后这个层次,往往也是最有争议的层次。如果字句不同、叙事单元也不完全相同,只是
概念相似,这样能够算抄袭吗?这就是吊诡所在:我个人觉得这是最严重的抄袭,但却是
最难被确证的抄袭。上述〈温柔子弹〉的事件也属此类,它除了叙事框架与原作雷同,它
还抄走了“人无不是带着痛过了一生”这样的寓意,且用“中弹”作为此意的比喻。在这
种状况里面,需要比较强的文学敏锐度才能够看出两篇作品的核心是什么,而各自的核心
是否有差异。
这里我们就可以回到这次〈黑心货〉和〈成家〉的比较了。如果我们用刚刚分解叙事单元
的做法,我们至少可以找到以下几个雷同处:
叙事者死了
叙事者的父亲烧生活用品给他
叙事者收到生活用品的反应
叙事者的父亲烧了一个女子给他
叙事者的父亲寄信说明原委
然而,此次文学奖的评审委员认为,两作只在“叙事手法”类似,主题则不同。那我们就
可以观察一下,扣掉这些部分,〈黑心货〉自己的设计还剩下什么:
劣质纸钱的细节
劣质生活用品的细节
叙事者被中国配偶当仆人使唤
叙事者的父亲被中国配偶盗走积蓄
归纳来看,其实就是回扣标题的“黑心货”,纸钱和生活用品是黑心货,中国配偶也是黑
心货。这部分确实出自〈黑心货〉作者的新设计,评审委员认为两作“主题不同”也是可
以理解的。但是,回到我们前面说过的,如果我们去检查真正影响故事能否成立的核心是
什么的时候,我们会知道,〈成家〉最大的创意所在,在于“用死者的观点,看到物品一
件一件从阳间烧来”。两篇小说,抽掉这个部分就会直接垮掉,在这个意义上,如果〈黑
心货〉的作者真的参考了黄丽群的作品,“被启发”过,虽然我知道此事的抄袭与否仍有
争议空间,但站在创作者的立场,我没有办法认同这是一篇出自于该作者独特匠心的作品
。如果〈黑心货〉最重要的部分都是别人的创意,就算真的未达抄袭门槛,我都很难同意
:难道我们要奖励的是它表现出“中国的东西都是黑心货”这个简单粗陋的概念吗?
学术一点说,这其实牵涉到如何划定界线的问题。当我们把两篇作品的所有字句、元素、
叙事单元全部并列比较,到底有百分之多少以内的雷同是我们可以接受的?那条线在哪里
?如果没有量化标准,我们要怎么去标定“最关键”的部分,并且认定只要超了“最关键
”的部分就算抄袭?(比如,为什么我们不会认为郭松棻的〈月印〉抄了川端康成的〈水
月〉?)这似乎很值得开一个研讨会来专门处理这件事。比起套用理论或挖掘史料,我觉
得文学研究者也应该投注精力来协助面对当前的文学问题——如果文学抄袭变得比职棒签
赌还要频繁的话,那一套如何辨别抄袭的知识、以及随之而来的伦理规范,就显得非常非
常必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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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内文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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