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skyjazz (史盖爵士)
2015-10-14 19:39:37大家好,我是史盖,
本篇公告对"朋友在葬仪社工作(3)"一案作说明。
文章代码(AID): #1M6zS5Rq (marvel) [ptt.cc] [经验] 朋友在葬仪社工作(3)
1.
本案只有删除 [经验] 朋友在葬仪社工作(3) 这篇文章与此文章的回文,
两文同时收录进精华区 z-10-3-6
[经验] 朋友在葬仪社工作(1)(2)(4)为作者本人删除。
2.
本案只删文并收录进精华区,未给作者警告或水桶的判决。
考量的点是:警告可累加,若同一板规累积两次或不同板规累积三次会变成水桶,
相较起"删文并收录进精华区",警告的惩处更为严重,故做此决定。
9. 无marvel点或marvel点薄弱
1. 以板主群讨论之判定为主。
2. 处理方式有文章删除、警告、水桶及退文,经板主群讨论后决定。
V. 警告部分,违反同一板规者第二次起水桶一周;
不分种类累计满三次者,第三次起水桶一周。
3.
关于marvel点薄弱的解释,
很多人质疑遗体发出香味不marvel吗?
因为以我过去在安养院担任过一阵子志工的经验,
虽然大部分年长者都会有股俗称"老人臭"的体位,
但是真的有少数年长者,
身上会散发出淡淡的、不是沐浴乳洗发精洗衣精会有的香味,
(因为沐浴乳洗发精都是志工在准备,所以对味道很熟悉)
檀香、青草香都闻过,
因此对遗体会发出淡香并没有讶异感。
对于这个marvel点没有考量到此点已经超出大部分人的认知,
我在这边跟大家说声抱歉。
至于食物腐败的marvel点,
这..食物腐败的原因有太多了,
有可能是那食物本来在外面就放很久、拿去祭拜又经过一段时间,
拜完包回家里产生腐败实在是不足为奇,
所以判断这项没有marvel点。
4.
关于marvel点的判断标准,
这牵涉到每个人的主观意识,
历任板主的判断标准都不同,
甚至每位板友的判断标准都不同,
要我们订出一个量化的标准作为依据也实在是有点阻碍..
举个例,
被原作者删文的 [经验] 朋友在葬仪社工作(4)
里面提到陈哥瞎掰已逝的阿嬷想去看养子一家,
结果养子一家真的被这句话影响而过得不好,
才急忙到灵堂前谢罪。
不少人质疑、甚至不少人写信检举这没有marvel点,
我也是绞尽脑汁才做出"养子一家心理被严重影响导致疑似看到阿嬷鬼"这个惊异的结论,
判定该篇文章有marvel点。
总而言之,两位板主的判断标准,
仍是以本板发文的文章主体(比例原则)跟重点应该要能够符合以下Marvel点:
惊异、惊奇、惊愕、奇蹟
并不限定以"飘点"为主体,
但也不能以他板的讨论范畴为主体。
未来若有类似案例,
板主会再更审慎更全面的考量,
若板友有对于如何客观评断marvel点的建议,
也欢迎至置底讨闲聊区或站内信给板主提供意见。
[经验] 朋友在葬仪社工作(3) 已收录至精华区z-10-3-6,
[经验] 朋友在葬仪社工作(1)(2)(4) 欢迎原作者重新贴回,
或原作者同意,我可代为将文章备份转录回板上。
作者:
RLH (我们很近也很远)
2015-10-14 19:41:00板主辛苦了
作者:
moidasu (mo)
2015-10-14 19:43:00有讲清楚有推推推
作者: v420746k (Tyrone_Huang) 2015-10-14 19:56:00
谢谢QQ大推!!
作者:
wmigrant (migrant)
2015-10-14 20:00:00澄清推...版主删文请更谨慎...
作者: dreamchild (心,小孩( ̄▽ ̄)~*) 2015-10-14 20:10:00
推版主详细回应!
作者: ghostxx (aka0978) 2015-10-14 20:12:00
辛苦了,你之后还有的受呢XD
作者:
breakryu (breakryu)
2015-10-14 20:13:00遗体发出香味不marvel,那被鬼压也只不过是睡眠障碍而已。妈彿点薄弱讲白了跟本就是版主个人主观意思,就如同用警察的眼睛来测速,未来争议ㄧ定会更多。
只因遗体发出香味这小惊奇点就可以不删,以后还得了。breakryu 不然你去当板主嘛。不当又一直念的人真的很.
作者:
s89227 (Kei)
2015-10-14 20:17:00推一个哭哭,没推到,楼下帮我!
那篇文就一直鸡掰来鸡掰去。还一直呛网友去躺冰柜..
作者:
breakryu (breakryu)
2015-10-14 20:19:00用妈彿点薄弱扣人帽子删文跟本就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作者:
Bignana (凤燄凌秀翼掩北天)
2015-10-14 20:20:00扣人什么帽子?又加了什么罪?
breakryu我的文也因marvel低被删了。但我觉得板主判的没错阿。
作者:
s89227 (Kei)
2015-10-14 20:21:00哼,666是小气鬼!
欲加之罪是指不公平的对待吧.Bre成语真的有学好?
不过板主删文又不是有钱赚,这样能保证文章品质也不错
作者:
fucoid (转职渔夫中)
2015-10-14 20:22:00推版主
作者:
Bignana (凤燄凌秀翼掩北天)
2015-10-14 20:22:00这么说好了,原po都自认薄弱了,还要在判决上循环 ...
作者:
breakryu (breakryu)
2015-10-14 20:22:00xd讲一句直白的你不喜欢就去嘘爆他,我也没有去推他的文,看到不爽的文我也直接嘘,不然ptt设计推嘘文干嘛
作者:
Bignana (凤燄凌秀翼掩北天)
2015-10-14 20:23:00你讲的只是ptt功能性而已好吗
我嘘爆他干嘛?我就事论事而已.你就很像吵不到糖的小孩
作者:
Bignana (凤燄凌秀翼掩北天)
2015-10-14 20:24:00Ptt有站规 组规 有申诉流程 范围 别扯在一起有推嘘就不要管事了?这言论挺可爱的就事论事不难吧?单纯想看故事不会去图书馆吗原作者对于判决有问题可以沟通之后再上诉 这是制度ok?
作者:
breakryu (breakryu)
2015-10-14 20:30:00我并不是他的粉,动不动就用妈佛点不足删文很无聊,反而一堆作梦的没事
作者:
Bignana (凤燄凌秀翼掩北天)
2015-10-14 20:31:00Marvel 不足这是管理尺度,梦境文有问题请去检举。大家都喜欢把自己的看法加诸在判决上却没有人讨论,遇到这些管理时要用什么方式争取权益而且一事论一事就这么简单的事情 用无聊两字来概括管理手段这是不公平的
作者:
breakryu (breakryu)
2015-10-14 20:35:003梦到爷爷反而有妈佛点,这不更好玩。重点是妈佛点薄不重点在于明确定义什么是妈佛点薄不薄弱
作者: Hitimothy 2015-10-14 20:38:00
推 版主辛苦大娜娜也辛苦了
作者:
Bignana (凤燄凌秀翼掩北天)
2015-10-14 20:39:00请提供什么是明确定义?请有质量的叙述。
作者:
breakryu (breakryu)
2015-10-14 20:41:00像你们之前就定义有提到钱处罚这不就很朋确。
作者:
Bignana (凤燄凌秀翼掩北天)
2015-10-14 20:41:00我认同你说的,我当版主也很想定义,无奈资质驽钝,今天兄台似有解我心中疑惑之大论,我就洗耳恭听。那是利益相关,不是版规9的问题,重来!
作者:
breakryu (breakryu)
2015-10-14 20:43:00我就是认为妈佛点薄弱很难定义,所以跟本不应该用这当规定删文罚人
大概要变成判例下去依归了,然后还要讨论是否有超越的因果关系
作者:
Bignana (凤燄凌秀翼掩北天)
2015-10-14 20:45:00不改用之前煮方便面蛋不见了这种文出现 希望阁下不要叫版主删除喔。
作者:
breakryu (breakryu)
2015-10-14 20:45:00今天不管是谁被删,我都很想说这句。完毕,去洗洗睡了。
我是认真觉得欸,惊异不就是依照通常情况无法想像到的事情吗?
作者:
breakryu (breakryu)
2015-10-14 20:46:00大娜娜我觉得你们做的很好
作者:
Bignana (凤燄凌秀翼掩北天)
2015-10-14 20:47:00版规9本身考量的就是版主群对marvel的主观,依据我一直都认为有争议给组务判决 判决完就是具文 以后可以拿来衡量判决尺度。
作者:
breakryu (breakryu)
2015-10-14 20:48:00我没叫版主删过文,我都直接嘘的。XD
作者:
Bignana (凤燄凌秀翼掩北天)
2015-10-14 20:48:00Marvel本身没有客观,但是可以依靠慢慢累积的判例当依据。所以判决本身不能满足所有人,因为无法因人设事,无法针对个人。
作者:
breakryu (breakryu)
2015-10-14 20:51:00我个人认为薄不薄弱是否可以多人评断,不要只有版主二人认定,或许会更公正
楼上的建议可能得增加版主一人 否则还是尊重版主判断吧
作者:
gogo666 (三叔)
2015-10-14 20:57:00版主辛苦你了
作者:
breakryu (breakryu)
2015-10-14 20:58:00有争议的时候,比照国外法院制度,找7或9个乡民判断有没有违规,最起码比较公正
作者:
Bignana (凤燄凌秀翼掩北天)
2015-10-14 20:58:00多一人问题不会解决。吵标准的事情不会更少。
作者:
arlun ( 风吹雪无痕)
2015-10-14 21:00:00其实推文多有的时候就是代表版友认可这样的尺度是符合一定比例上版友的标准的除非后续造成争议等状况 要不然版主跳出来删文真的是吃力不讨好
作者:
arlun ( 风吹雪无痕)
2015-10-14 21:02:00如果今天版主或是作者双方都互不相让的话 我想又可以吵好几天了
看某A讲话真有趣,我记得我当初下面爆文你可是一直说我
作者:
breakryu (breakryu)
2015-10-14 21:02:00怕被骂可以用匿名投票XD,这样的判决就不是版主的责任
作者:
arlun ( 风吹雪无痕)
2015-10-14 21:03:00只有板上的讯息是公开透明的 私信 水球等其他版友看不到的东西 真的没办法做评论你的爆文又不是经验或是创作…
作者:
Bignana (凤燄凌秀翼掩北天)
2015-10-14 21:05:00....明明就有体制内的方式可以申诉,体制内不走要走体制外是不是很奇怪
爆文不就是多数版友认可这样的尺度?还分经验创作喔?
作者:
Bignana (凤燄凌秀翼掩北天)
2015-10-14 21:06:00至少这组的组长判决很快啊。
作者:
arlun ( 风吹雪无痕)
2015-10-14 21:06:00我讲的是当板上有作者发文时 版主其实可以参考推文数量当作处理的标准之一 看文章的人不会在里面狂推文刷推文数的
作者:
wmigrant (migrant)
2015-10-14 21:06:00电梯门关不起来算有飘点吗?摸毛呢?版主不处理吗?
作者:
arlun ( 风吹雪无痕)
2015-10-14 21:07:00我讲的和你想表达的不太一样…
作者:
breakryu (breakryu)
2015-10-14 21:07:00申诉,吵架,版主下台,改选,很烦的。
作者:
wmigrant (migrant)
2015-10-14 21:07:00不处理这种, 挑爆文开刀, 难怪版主的主观认定引起争议
作者:
wmigrant (migrant)
2015-10-14 21:09:00爆文至少有一定程度的人数认为在飘版有可看性
作者:
gdm0037 (gdm0037)
2015-10-14 21:09:00被推爆不就好棒棒可以无视板规
作者:
wmigrant (migrant)
2015-10-14 21:10:00所以只要说见鬼了, 即使被嘘爆也算有飘点???
作者:
arlun ( 风吹雪无痕)
2015-10-14 21:10:00纯粹的经验或是创作 通常推文数多是代表认同或是喜欢这个观点的人数多 你要挑战他 势必就要让更多的人心服口服 比起推文数少的文章来说
作者:
wmigrant (migrant)
2015-10-14 21:12:00现在问题就是无法准确定义出飘点的标准...那退而求其次
作者:
bagaomae (おまえばか)
2015-10-14 21:12:00比较想知道之前海龟汤为什么能当选?
作者:
wmigrant (migrant)
2015-10-14 21:14:00原来见鬼了也不算有飘点...
过程叙述的够详尽,就不会被删,但推也不多罢了因为板规是惊异,只打“见鬼了”,无法表达出此点
作者:
wmigrant (migrant)
2015-10-14 21:16:00所以要说, 我见鬼了, 好好描述一下鬼长什么样子才算有见鬼了还不够精液???那要怎么样才算精液?门关不起来
作者:
gdm0037 (gdm0037)
2015-10-14 21:17:00不然依W大的说法 不到十推的文全删掉好不好
对,最好还说怎遇到,哪遇到,鬼对你做什么,那就推多多了
作者:
wmigrant (migrant)
2015-10-14 21:18:00那门关不起来是哪里有飘点???
作者:
wmigrant (migrant)
2015-10-14 21:20:00那鬼没对我做什么..他面无表情走过去...算有飘点吗?
作者:
arlun ( 风吹雪无痕)
2015-10-14 21:22:00查了一下 原来是布袋戏宅版主!政见好像没有特别针对飘点微弱的部分做说明 从其他政见也看不出会针对这个部分 不知道怎么会因为这个起争议?
作者:
breakryu (breakryu)
2015-10-14 21:23:00个人建议版规改成这样:妈佛点薄弱属个人主观认定,故版主群不主动认定。如同一篇文章经不同帐号(非小号)3或5或7人以上检举,版主群再判定,以下同旧
作者:
arlun ( 风吹雪无痕)
2015-10-14 21:24:00炸弹前版主没有做经验传承!不过没关系 一回生 二回熟…
你看得这么清楚就可以讲仔细点,包括三围。这都不是重点,你要以推多就视为标准,那要怎么纳入没有在台面上的意见?推爆就真的要无敌条款?曾经有的文爆了,结果被删了后反而不少叫好的
作者:
wmigrant (migrant)
2015-10-14 21:27:00标准既然是浮动的, 先砍推爆文当然容易有争议没啥飘点的根本也不会有人想去推...这很容易理解吧
作者:
arlun ( 风吹雪无痕)
2015-10-14 21:29:00推文多的相反就是阻力多啊 正常情况之下 炸弹前版主的海龟汤就是因为推文太少 在活动期间一直被人鞭 超惨的qq
作者:
arlun ( 风吹雪无痕)
2015-10-14 21:33:00毕竟这是鬼 故事 版!不过经验有加分!
作者:
wmigrant (migrant)
2015-10-14 21:33:00没飘点的文章根本也没人想去检举, 结果烂文还是一堆啊
楼主:
skyjazz (史盖爵士)
2015-10-14 21:34:00当然是有很多人检举我才会去处理,所有的公告说明我也都有看过..但还是很难量化阿
作者:
arlun ( 风吹雪无痕)
2015-10-14 21:35:00都已经没人推文了 还要被检举删文 这样对作者太残忍了 看来检举人还是很有同情心的!
作者:
Bignana (凤燄凌秀翼掩北天)
2015-10-14 21:35:00这样好了 改成本版罚不罚看推文数 哈
作者:
wmigrant (migrant)
2015-10-14 21:35:00然后这种事本来就很吃文笔, 文笔差就只写得出我见鬼了
作者:
arlun ( 风吹雪无痕)
2015-10-14 21:36:00那篇文章好像是因为大体遗体什么的争议引起双方的不满 然后就开始有人检举了…
作者:
arlun ( 风吹雪无痕)
2015-10-14 21:37:00只能说版主变成别人的刀了…无奈
板主不是万能,处理板务必定先从检举多的先弄,没人检举只能用巡的,真的只是台面下你没看到
作者:
wmigrant (migrant)
2015-10-14 21:37:00用引起纠纷来砍文章可能好一点, 用飘点低只引起更多争议
不用量化啊,你把自己认为不行的举例出来就好,就像你觉得有味道不是Marvel点,那以后大家就知道这不行啦至于版友接不接受、版主要不要修正是另外一回事
反正标准本来就是能接受的就留,不接受的就走有时候锁文纠纷只会更多,哪有一定的Zzz
作者:
arlun ( 风吹雪无痕)
2015-10-14 21:39:00你说的是有争吵的文章 那种通常要放个几天等大家发泄完才会锁文这次纯粹只是版主变成别人的刀而已…
我相信用作者的朋友的话引起纠纷之类的锁文,肯定一阵臭骂
我不是很想这样讲,但你讲这种话表示Ptt看的不够多
作者:
arlun ( 风吹雪无痕)
2015-10-14 21:41:00锁文是锁回文而已啊 其实大家比较在乎文章的留存
楼主:
skyjazz (史盖爵士)
2015-10-14 21:41:00美篇文章我都仔细看很久,怎么做都会有人骂,我已经是用
我想到了,我要学别人之前讲的话,不要都你出来坦,另
楼主:
skyjazz (史盖爵士)
2015-10-14 21:42:00有人问 为啥不用暗网案例来处理
我建议版规是不是可以修正成不告不理 不然版主还要主动巡也很累
作者:
arlun ( 风吹雪无痕)
2015-10-14 21:43:00因为不是每个人都会去养老院当义工的!
楼主:
skyjazz (史盖爵士)
2015-10-14 21:43:00blizzard在跟新公告奋战中 我刚刚用很靠杯的举例质疑他XD
作者:
arlun ( 风吹雪无痕)
2015-10-14 21:44:00这次案例应该是被告啦 毕竟文章内好像有些许争吵的样子?
知道这次有告呀 不过他说他还要巡文 如果版主主观认定有争议且无人检举 版主处置也更容易引起争议
作者:
arlun ( 风吹雪无痕)
2015-10-14 21:45:00不知道有没有办法让版主偷偷请作者增强飘点 要不然又变成别人的刀子
所以是否所有文章都以不告不理为原则 明文规定在版规不然有人又要乱战
作者:
Bignana (凤燄凌秀翼掩北天)
2015-10-14 21:46:00锁文等等又有版务文出现
作者:
arlun ( 风吹雪无痕)
2015-10-14 21:46:00有点类似说我处理是因为有很多版友偷偷私信请我处理?
楼主:
skyjazz (史盖爵士)
2015-10-14 21:46:00不可能所有文都不告不理,明显违规当然要优先处理
作者:
arlun ( 风吹雪无痕)
2015-10-14 21:48:00或是强制要求版友必须写在检举区才会处理 这样才找的到凶手?
我想顺便提建议,有的系列文第一篇很不怎样或看不出后续,是不是可以限几日内去信板主说一下后续的大意?不符规定的就请他不必费时了
作者:
Bignana (凤燄凌秀翼掩北天)
2015-10-14 21:49:00而且梦文的问题明明就是拿张飞打岳飞 就说就事论事了你看到一篇梦文 不代表他没人处理 那是需要讨论的 而且拿梦文来讲这系列也太远了
楼主:
skyjazz (史盖爵士)
2015-10-14 21:51:00我知道666在说哪篇,我也在等他后续文再决定要怎么处理..
作者:
Bignana (凤燄凌秀翼掩北天)
2015-10-14 21:51:00检举的问题比较容易处理,要嘛成立检举版要嘛站内信跟水球的检举不要理 只管致底检举的
作者:
arlun ( 风吹雪无痕)
2015-10-14 21:55:00看来版主今天睡不着了 写不完的版规!
作者:
s89227 (Kei)
2015-10-14 21:56:00说板主没有经验传承的人也是满好笑的,精华区里板主工作区跟历年公告文不都是板务传承?
楼主:
skyjazz (史盖爵士)
2015-10-14 21:58:00别这样,我是每一篇都看完啦ˊ_>ˋ别人也不一定清楚
作者:
s89227 (Kei)
2015-10-14 21:59:00而且文章一篇归一篇,你觉得没marvel点就去检举,一直扯其他文章来说干嘛
作者:
arlun ( 风吹雪无痕)
2015-10-14 22:00:00我说的经验传承是遇到类似这次案例的处理方式及后续 因为炸弹前版主好像没多久以前才遇过 也有在板上发公告的样子不过这次好像还算圆满落幕的样子?
作者:
s89227 (Kei)
2015-10-14 22:05:00那,你是前板主还是现任板主,或者他们四人之中有人跟你说他们没任何传承?
作者:
arlun ( 风吹雪无痕)
2015-10-14 22:06:00我怎么觉得你讲的和我想表达的不一样…我的意思是炸弹经验丰富 其实新版主可以请教他qq
作者:
s89227 (Kei)
2015-10-14 22:07:00我的意思是,你不是板主,也不是前板主,没资格在不清楚状况下就指着人家说没传承
作者:
arlun ( 风吹雪无痕)
2015-10-14 22:07:00去年10月 今年2月都有删文的相关讨论所以才说你想讲的和我想讲的不一样啊因为那句话我不是用来指责新版主的也不是指责前版主的qq话说你是有当过社长干部 还是有和新同事交接吗 怎么对经验传承那么敏感qq
作者:
s89227 (Kei)
2015-10-14 22:14:00身为前前板主,很能理解板主使用板规9上的困难,不是说对
作者:
disp999 (disp999)
2015-10-14 22:14:00推推
作者:
s89227 (Kei)
2015-10-14 22:15:00经验传承特别敏感,是处理高知名度使用者的违规一定有争议,我是zsh水桶争议,炸弹是ga,现任是p大,这种事情本来就会一而再再而三的发生,不是没有经验传承,而是这根本无解
作者:
arlun ( 风吹雪无痕)
2015-10-14 22:17:00还真的是版主xd 新版主快来和他们请教请教 至少以后收到的辱骂信件看会不会少一点…
作者:
wmigrant (migrant)
2015-10-14 22:18:00版规9既然有争议, 版主就少拿版规9来处理爆文吧
作者: farmerA 2015-10-14 22:20:00
有争议的marvel点薄不薄弱也来掷筊决定好了
作者:
s89227 (Kei)
2015-10-14 22:21:00其实我比较好奇的是板规更动,毕竟现在板规是被我大改版过的,我跟颗颗颗用起来顺手不代表板主顺手,不同板主群不同违规行为带入板规后会有什么状况挺感兴趣的w大,只要板主标准一致,爆文为什么有豁免权?
作者:
wmigrant (migrant)
2015-10-14 22:24:00不是爆文有豁免权, 而是会爆多半有一定的飘点市场有一定的飘点市场, 版主却用没飘点来处理, 容易有争议
版主判决非常合理啊!谢谢你们维护文章品质!辛苦了那篇真的飘点超弱又一直呛网友==我还以为是黑特版
作者:
wmigrant (migrant)
2015-10-14 22:26:00用引战文来砍比较不会引起纠纷...
作者:
arlun ( 风吹雪无痕)
2015-10-14 22:27:00砍文都会有争议啦…
作者:
jo6xjp6 (Karen)
2015-10-14 22:28:00说明得很清楚,让大家知道版主的判断过程,值得推
作者: hiroki0514 2015-10-14 22:28:00
a大,这是"marvel"版,不是"鬼故事"版好吗
作者:
arlun ( 风吹雪无痕)
2015-10-14 22:29:00是阿 问题是往外跳 生活那边是 鬼故事 军旅 烟
一直用“我朋友说”但又打得钜细靡遗,很难不猜测是偷渡发言吧?我来marvel版不是要看友情故事好吗
作者:
wmigrant (migrant)
2015-10-14 22:31:00只是建议啦! 爆文用版规9处理, 相信以后会吵更凶
作者: hiroki0514 2015-10-14 22:35:00
喔,所以呢?a大你真的知道本版版名是什么吗?
作者:
s89227 (Kei)
2015-10-14 22:37:00只要是爆文,用哪条板规处理都会有争议,用9:marvel点板主自己说了算,用其他:根本针对XX作者
作者:
wmigrant (migrant)
2015-10-14 22:38:00有没有引战至少比有没有妈佛点清楚多了
作者:
s89227 (Kei)
2015-10-14 22:39:00板规9是为了方便板主做事,所以应该让板主有一定的自由去解释及使用,但板主也要好好解释原因最少当初写板规我是这样考量的,像这次有补充说明就没问题了呀
作者:
wmigrant (migrant)
2015-10-14 22:41:00没妈佛点我是不接受的, 但是推版主出来解释比起什么电梯门关不起来, 葬仪社处理死人妈佛多了
我是原作者,版主如果有看见麻烦去我最新的文看一下最后一段,是写给您的。
作者:
s89227 (Kei)
2015-10-14 22:47:00所以你能做的就是用板主现在的判决标准,对你觉得不合格的文章去检举,而不是说不要用板规9
楼主:
skyjazz (史盖爵士)
2015-10-14 22:50:00ok,那就当作不愿意重新转录回板上处理
作者:
wmigrant (migrant)
2015-10-14 22:51:00我并没有说不要用版规9, 而是这种定义模糊的少用..
作者:
wmigrant (migrant)
2015-10-14 22:52:00只是给版主建议啦...继续这样搞以后还是会吵的
作者: EdwardSE (三角锥) 2015-10-14 22:58:00
没有不敬 但是葬仪社不处理死人 是要处理什么?只讲葬仪社处理死人到底妈佛在哪?并不是说电梯关不起来就很妈佛 去检举应该也会删文才对
推 人死掉又不是一定会马上发臭我阿嬷过世到入殓身上也都还是香香的阿 (非佛教徒)版规九定义哪里模糊了 反过来说你能完全定义妈佛点吗?能的话才妈佛吧?!
作者: leokind (打字超慢的啦) 2015-10-14 23:27:00
推
作者:
linein (linein)
2015-10-14 23:29:00快死的人身上会有植物味,临终病房服务过都知道
作者:
jojia (jojia)
2015-10-14 23:35:00推
我是原po,在这边要跟版主们说声辛苦了。关于之前被我删掉的文章,其实我是有想过说要不要让版主们恢复,但是想一想其实每一篇都有可以争议的点阿。所以还是算了哈,大家都辛苦了,明天还要上班上课,早点休息喔!谢谢喔!
作者:
peine (peine)
2015-10-15 01:15:00我外婆也是在庙里做志工奉献了几十年,身上永远都是一股拜拜的香味
作者: eggegg1107 (蛋蛋) 2015-10-15 01:21:00
觉得新版主做的很好,态度跟处理方式都佳,继续加油喔!
妈魔点问题不能用投票解决吗 把板主放成三个 不用一致通过而是多数决
作者:
b150427 (銀æ鹿尾)
2015-10-15 01:46:00推
marvel点的判定是有主观成分在没错,但最重要的是大家看得开心吧....没必要每次看到还满有去的文章....隔天再来看....不是删文....要不就是开始战marvel点....版主还要发文解释....恼....
作者:
iitt (屋漏偏逢连夜雨)
2015-10-15 02:12:00每篇都改成创作就不用薄弱了......好文都不见了是要版众看什么...
作者: yiwwwen (猛禽度度鸟) 2015-10-15 02:44:00
支持
作者: onlysolitary (贝鲁特) 2015-10-15 05:45:00
一群人吃饱撑著在检举阿,用心良苦
作者:
ice76824 (不成熟的绅士)
2015-10-15 08:21:00呵呵呵
那板主以后看到妈佛点薄弱又只有几十推的文要处理否?如果处理了人气低的文不处理人气高的文板主要怎自圆其说?
作者: Ladyrose 2015-10-15 08:56:00
扣人帽子,用错成语也不见你道歉,反在那跳针,还真好意思。
作者: UDK0821 (UDK) 2015-10-15 09:16:00
没看完怒嘘
作者:
dragon6 (阿龙)
2015-10-15 10:14:00于理删文,于情收录,还OK。
作者:
RS232 (梦中的情话)
2015-10-15 10:42:00光是描述一般人无接触的领域就有marvel点了 不然各行各业都有能人可以出来指责没有marvel点 那不就通通不用分享了
作者:
spooky221 (Aki + Haru = 色情涂鸦)
2015-10-15 10:48:00推板主认真处理、细心解释。
作者:
gleemoore (æ¡æ¨‚ç„¡é™)
2015-10-15 11:06:00难得有有趣的文章,又被搞掉了
作者: Monchestnut (いばらの涙) 2015-10-15 11:12:00
检举的人是吃饱没事干吗 质疑没marvel点实在x你x鸡x
作者:
v7q4 ((.)(.)乳剑双修 -|=>)
2015-10-15 11:28:00"对遗体会发出淡香并没有讶异感" 这是因为你个人有过经验对别人来说,这件事却是很惊奇的!而且你闻的年长者是"活人" 你有闻过真的遗体吗????
作者: yiwwwen (猛禽度度鸟) 2015-10-15 11:34:00
大家要好好讨论别乱扣帽子喔~如果硬要说也要言之有物,理性沟通喔~
作者:
cloudin (☁云应)
2015-10-15 11:34:00推
作者:
j31712 (手中的幸福)
2015-10-15 11:35:00推楼上,版主只是闻过老人有淡香,没有闻过遗体有淡香。
作者:
hengyen (我是阿伯)
2015-10-15 13:00:00反正大家没有文章可以看不就得了
作者:
Vick753 (彬彬)
2015-10-15 15:14:00辛苦了
作者: sabishi1129 2015-10-15 15:57:00
版主辛苦了
作者: weier08 (我们君) 2015-10-15 23:35:00
讲清楚推。话说,本板不是飘或鬼故事板,是marvel啊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