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 修鞋师父

楼主: claireboa (爱久见人心)   2015-09-04 01:44:19
昨天掉了钱包,
里面有帮妈妈换人工水晶体所需要,
近2万元的台币,和身分证健保卡等…
一大堆的重要証件。
所有经过的警局都问过了,一无所获。
弟弟推荐七王爷线上卜卦求签,
王爷指示:事有转机,但寻回有困难。
今天下午去昨天修鞋的摊子取回鞋子,
师傅提说他捡到很多钱的事,
我大吃一惊、再三感谢,
结果师傅说他" 不能还我"
因为已经进入" 法律程序"
连哪家派出所都不能说,
“晚点就会来连络妳”、
“30%的报酬我不愿意拿但是法律规定”
结果我打去那摊位的辖区派出所,
没有…
打去我立案挂失的警局询问,
没有…
两小时之后,7:00,
案发8公里外的派出所员警打来,
请我过去,并依照那个拾获人的要求,
电话内核对了一堆巨细糜遗的我的物品
我顺口问了员警关于遗失物酬劳的问题,
却发现警察很不愿管这些:
“这民事问题我们不能管也不管。”
对方抢过电话,说30%不是警方诉求,
去了再谈,而且不要带妈妈,
因为她会担心。
旁边听着我妈就火了。
最后全家和我一位朋友一起陪我去,
他到场,先被人数吓到,
再被警察不帮他要钱的态度消掉一大半气势。
交接手序中,对方一再重复:
“东西都没少,钱都没动”
要求警方把诸如"人民币1元3枚"
"美金一元一张"、"会员卡7张"
这些内容一一列清单要我对…。
最后我决定按民法规定上限10%给赏,
还包红包袋,在警局给他,
可是回去之后他居然打来,说钱太少,
远少于30%,现在不给就法院见…
原本呛法院见就法院见,
可是友人和母亲担心,
我们就回到警局去打电话对质,
对方态度和在警局当面时判若两人,
呛说我看起来人很善良,结果这么坏,
给这么少真的太过分,告定我。
回想七王爷说的“转机”、“寻物难”
大概就是这样吧…………
Marvel点其实是人…………
台湾的最美风景真的是人吗?
难过…………………
作者: cindy2006921 (rikkn)   2015-09-09 08:08:00
最后再反告他污告,无言==
作者: ariiodi (木子容)   2015-09-04 01:48:00
到底是可以告什么? 这种滥告的都没有法条可以规范吗
作者: ifee (ifee)   2015-09-04 01:51:00
叙事能力有待加强
作者: iuowsiq   2015-09-04 02:16:00
所以是修鞋师父捡到钱?
作者: farnight (压波一小桥)   2015-09-04 03:38:00
不要因为老鼠屎坏了对人的信念
作者: sowoman (sowoman)   2015-09-04 04:59:00
我有类似过情形,母女侵占我钱包,妈妈说女儿拿的她不知情,法院请到公辩律师态度马上骄傲,证人影片都有,法官判无罪
作者: charlotteli (charlotteli)   2015-09-04 07:18:00
哇在这里巧遇了!!
作者: cjtaotao (*-*)   2015-09-04 09:43:00
歹年冬,碰上这种有理也说不清
作者: jejeyu (原来...我想要的是自由)   2015-09-04 10:49:00
民法都上限10%那他还要吵什么……而且有生意往来耶!
作者: SaiXi (塞西)   2015-09-04 12:14:00
太过分了吧......啧啧歹年冬搞消郎
作者: u424008   2015-09-04 12:22:00
垃圾无误
作者: greensdream (放弃)   2015-09-04 12:29:00
真的很欺负人耶
作者: bambibaby (小蜜桃)   2015-09-04 14:18:00
真的好过份
作者: kisscat1023 (40岁大妈)   2015-09-04 15:03:00
民法第805条,拾得人[得]请求报酬,但不得超过十分之一,就算他告你也告不成。
作者: ko76910 (小纬)   2015-09-04 20:58:00
还真的有点看不懂再打什么
作者: WFSGT (金星)   2015-09-04 21:04:00
老实说,师父毕竟还是有送警察局,而不是直接侵占没有可恶到需要骂垃圾吧?...
作者: errorouo (吉儿鸡)   2015-09-04 21:44:00
垃圾..
作者: smile30511 (小天)   2015-09-04 22:06:00
垃圾回错..
作者: denju   2015-09-04 23:20:00
垃圾
作者: cornsoup0207 (追逐成瘾者)   2015-09-04 23:41:00
你可以不给那十分之一的,那是开刀要用的钱,上法院的话,法官有衡平的空间
作者: natsukaki   2015-09-04 23:41:00
就是垃圾
作者: luosnow   2015-09-04 23:50:00
世界上不是每个都是好人但也没必要因为这样就以偏概全吧......
作者: miniriver (一点点)   2015-09-05 00:43:00
小贪小恶 虽然不可取 但是太过较真在是非上,有时候更伤本。之前遇过类似事,殄不知耻的卖菜阿婆硬要报酬,后来想也是自己不注意的代价,要不是多亏她会损失更多。虽然他可能得到白吃午餐,但建议要放下想给对方教训的执著,想着能寻回都是好事,毕竟财是流动的身外物。对方平白得到的,未来会因其他原因流出。别因小失更大了。
作者: dreamer16 (FOX)   2015-09-05 03:12:00
该是你的就是你的,不该是你的却想要,就是贪
作者: vic80920 (Vic)   2015-09-05 05:28:00
真过分 嫌拿不够还要告 根本变向从里面拿钱
作者: tsuzki (mao616)   2015-09-05 08:19:00
@@好烂的人品……这样算另类勒索了吧
作者: jorhsu (总是有人爱答非所问)   2015-09-05 16:16:00
垃圾人渣无误
作者: blue1996 (耐阴)   2015-09-05 20:26:00
就是垃圾啊 连这种钱也要贪 小心他以后怎样了没钱看病超想在红包放指甲跟头发欸...
作者: Iris945 (狗狗)   2015-09-05 23:14:00
垃圾
作者: g8330330 (负债700万)   2015-09-06 00:12:00
到底能告什么 真的是
作者: azdc (听猫猫的话)   2015-09-06 05:50:00
好妈佛
作者: breakryu (breakryu)   2015-09-06 23:46:00
把那一家修鞋店告知一下
作者: praymoon (祈月)   2015-09-07 01:14:00
Marvel人类
作者: pie926 (Pie)   2015-09-07 22:39:00
法条规定1/10,上法院吧,甚至你还可跟法官主张有特殊用途,一毛都不用给,不必怕他民法805-1其中一种情形, 有受领权之人为特殊境遇家庭、低收入户、中低收入户、依法接受急 难救助、灾害救助,或有其他急迫情事者,拾得人不得请求报酬。
作者: jcian (这是我的生活)   2015-09-08 09:59:00
他根本无30%的请求权 最好告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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