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著作权的法条 我从来都不想点开来看
我只想问marvel还剩下什么?
虽然大家都知道"尊重著作权是对的"
我也愿意配合~但我不满的是
在Marvel待这么久的某人 从来没听他提过
尊重作者这个口号 直到别人家的版主来这边"提醒"
就摆出一副道貌岸然的样子 好像为善从不落人后一样
在某人的选板主政见当中
写了
当然故事我不排斥
只是我觉得小说、故事类的文章都很长
有点看不下去
这时也没听见某人说要尊重著作权
最后希望版主能够开一个至底 让我们可以推文分享好故事 好的创作
有在看故事的版友 我们就当作练习看简体字吧 说不定对工作还有帮助呢
Orz
写的好的创作还是很多的,除了经验以外,我也很爱创作
作者:
pennyty (囧囧。)
2008-08-03 12:36:00我同意原PO文章内容,但我觉得标题下的有些太过了..
作者:
pennyty (囧囧。)
2008-08-03 12:38:00看起来像是马摩板除了转贴小说外什么都不是,建议修改一下
作者: RAM4615 2008-08-03 12:40:00
我倒是觉得标题下的很好~恰如其分 点出飘板小说族群的闷!!
作者:
fucoid (转职渔夫中)
2008-08-03 12:48:00话说本来就有推荐置底区阿~~~
作者:
red0210 (My Name Is Red)
2008-08-03 13:17:00Marvel还剩下什么? 又不是不能转
我觉得这样一闹,我反而比较知道要去哪找文章看了,也比
较知道要怎么低调。希望以后有板友能上网推荐好文章,不
方便贴的就让大家自己去找来看吧,反正简体网站很方便。
小说相关连结 这样就方便许多 我是常客>////<
作者: ouya (用心做点心) 2008-08-03 13:54:00
法归法,理归理,但我不爽某板跑来闹完之后屁股拍拍就闪
作者: ouya (用心做点心) 2008-08-03 13:55:00
闹完板后连正式的道歉也没有,甚至在该板上自己人就聊起来了
作者: ouya (用心做点心) 2008-08-03 13:57:00
这种正义,感觉很幸灾乐祸,是还要开香槟庆祝吗?
作者: duckie1121 2008-08-03 13:59:00
我觉得跑来闹版就应该水桶吧 真的是没水准
作者: btx 2008-08-03 14:03:00
装正义的闹板者 讨厌鬼!!!
作者:
BlackM (新北战士(?))
2008-08-03 14:11:00那种人没值得理的水准,假正义的伪善者
作者: athenak (雅典娜) 2008-08-03 14:15:00
推楼上
直接在本版创作的文章还是可以看的阿 只是比较少而已
作者: nwonknu (朋交四海千杯少) 2008-08-03 15:27:00
结果就是转贴变低调... 根本没改变什么
作者: zenk 2008-08-03 15:32:00
还是有啦~变成推荐书单而已
作者:
stoub (蓝田)
2008-08-03 16:23:00既然讨论版务 纯嘘不存站内信
作者: CA1ROS (不是太好的地方....) 2008-08-03 17:02:00
同意 虚伪的闹版他版版主,有种就用同样标准对待身边所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