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让大家久等了,关于18082公告做以下修正(它现在在精华区里,晚点会出现):
10. 转贴好文及鬼故事请注明原作者及来源出处,并事先告知原作。
违者删文,累犯水桶三天、一周、永久
10-1. 转录自PTT其它版之文请先经由原作同意
10-2. 因为网络文学有可能作者不可考,若找不到该作者,请加上作者ID或其来源
10-3. 已出版的文章需征求原作或出版社授权书后才可转载,授权书请寄至版主信箱
10-3-1. 授权书为确保作者的权益,保留撤文权
10-3-2. 授权书内容可向作者征求转贴文条件
例如:出版后多久才能转贴、转贴的文章篇数...etc
10-3-3. 授权书可为书面或电子书面型式
10-4-4. 伪造授权书一律永久水桶,同意书格式为原作者自订
10-4-5. 为感谢版众辛劳,取得授权书者以 15000P 答谢
这些修正也是未来的新版规 10.
希望大家都可以尊重文章创作者。而惩处方案依原先不变动。
对于这次的事件,我有几点向各位说明:
1. 在处理任何版务之前,我都必须征求S版务的意见,所以速度上会有些慢,因为S版务
现实生活也很有多事要处理,所以上线并不能很频繁。不过这篇没有征询到他的意见
因为他一直还没上线。可是这件事来自各方的压力,所以必须尽快处理。
2. 关于18082公告里的内容,我对于引用的法条,对所有版众们致上最深的歉意。
“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标准”,我为这句话做了最不好的示范,不管法律上是否站的住脚
,都应该尊重创作者的心血结晶。在发18082公告时,我也很犹豫,早期的Marvel版
历任版主对于转贴文的看法究竟如何?而S版主则是倾向于“只要台湾没有出版社代理
或没有人发现,Marvel就不禁转贴”。我想网络文学转贴这方面本来就处于灰色模糊地
带,而既然之前的版主们没有禁止过,为何到了我任内却要剥夺掉版众们每天的期待。
所以,我发了18082公告。
在此,我为其不当的内容万份抱歉,并且重申“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标准”,请大家尊重
作者。
3. 处理版务时我一律秉持着低调且冷处理。为何要低调?因为我不想让大家在一进版时就
看到混乱的版面,所以我会尽快将有纷争的文章禁止。尤其是有关版务的事,我认为都
不应该出现在版面上。而冷处理并不代表我不会处理,任何判决都是需要时间来考量,
,我也不想看到大家战的心情不好,酸文和战文无助于解决事情,只会摸糊焦点。
所以才有版规13,至于判决的最终依归也是版规。
4. 不管对18082公告的判决意见的看法如何,有赞成有反对,而也有很多人提出很多意见
到我的信箱。新版规的依据将会从这些信里着手。在此我也对那些没回到信的人表示感
谢之意。我相信版众们都是为了使这里更好,既然小组长的判决已经下来,也请大家冷
静的了解小组长的判决。
至于那位在版上被踢爆神棍的,你的人格是多高尚到哪可以让你在这里搧风点火,落井
下石。判决都下来了还想把事情闹更大。
新版规将会在S版务过目后公布。在新版规未公布前,请参照目前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