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已经在黑特版和道歉版po过了
但我还是觉得 应该让更多人看到 好表达我的歉意
作者:
dv6 (为台湾加油)
2008-05-09 21:09:00我可不可用推文,问你阿?我不用站内信问喔。
作者:
oralsex (恋爱的感觉)
2008-05-09 21:14:00你把哪一栋说出来很重要阿 难道你想要让人 住到所谓的死过人的房间麻 这有关道德的问题ㄟ
作者:
oralsex (恋爱的感觉)
2008-05-09 21:15:00不是你不说 就没发生过
作者: kyfang (kyfang) 2008-05-09 21:39:00
1.2楼好奇的话 直接问管区员警就好了 我租房子都问管区的
作者: Qubit 2008-05-09 22:17:00
一二楼挺耗呆的 都说未证实的讯息还得要告诉你哪一栋
作者: coldfire712 2008-05-09 22:23:00
口交先生~你去口交比较实在啦~不要在那里搧风点火~
楼主: irislata (哥达) 2008-05-09 23:46:00
对方要告 所以我必须道歉 况且要租房子本来就要自己打听
楼主: irislata (哥达) 2008-05-09 23:47:00
不是我文中所打的那家店楼上 请把文章看清楚
楼主: irislata (哥达) 2008-05-09 23:48:00
真有其事 但不是我说的那间 所以对方可以告
楼主: irislata (哥达) 2008-05-09 23:49:00
要我讲出那一间 是想要我真的被告吗?
楼主: irislata (哥达) 2008-05-09 23:50:00
什么叫有关道德 我出来道歉是没道德吗?我可是很有诚意的
楼主: irislata (哥达) 2008-05-09 23:53:00
你到底有没有看完之前那两篇? 没看过就没资格批评我
楼主: irislata (哥达) 2008-05-09 23:54:00
今天换作是你会冒被告危险讲出来吗?我就是讲了被警告ok?
作者: caic86 (天阿~~不要再耍我了!!) 2008-05-10 00:33:00
如果是事实 会被告吗? 我只是单纯想知道相关法律问题
楼主: irislata (哥达) 2008-05-10 01:30:00
对不起 我也想说真相 但不是我不愿意 而是不能说
楼主: irislata (哥达) 2008-05-10 01:31:00
被m了 (惊)
作者:
colatea (可乐茶)
2008-05-10 01:40:00会不会被告跟是否为事实没有绝对关系 只是若能证明为事实
作者:
colatea (可乐茶)
2008-05-10 01:42:00就没有赔钱等后续问题 但很难证明啊 而且吃上官司就很讨厌
作者:
colatea (可乐茶)
2008-05-10 01:43:00过程烦死了 原po已经算尽力啦 拍拍
楼主: irislata (哥达) 2008-05-10 01:43:00
各位去派出所自行查证吧 会有满意答复(?)
作者:
drwei (中年大叔)
2008-05-10 09:38:00可怜的原PO 连在飘版都被查IP 以后讲现实鬼故事也要隐晦点
作者:
lLT7399 (8301246–30 )
2008-05-10 12:38:00我觉得原po很倒楣 这样子以后po文章都要很小心了
如果是说出该房有过自杀事件这一类可以求证可以举例的话
是不怕被告的...但是有没有鬼的事情如何举证(摊)
我没看过原文,但相信原po的初衷应该是好意 委屈你了
作者:
MELOEX (MELO)
2008-05-11 03:50:00现在的问题就是,该房完全没有问题...所以原PO可能被告
作者:
MELOEX (MELO)
2008-05-11 04:39:00整理:该房没问题,但是原PO听信警卫谣言加上自己的疑心于是补风捉影,以为自己看到鬼...然后现在房东生气了
作者:
panfin (请任意领养喂食)
2008-05-12 08:09:00给原PO拍拍...
作者: cbao (陈小宝) 2008-05-12 17:12:00
QQ
楼主: irislata (哥达) 2008-05-12 17:58:00
其实ME只有一半说对喔XDDDDDDDDDDDD
作者:
MELOEX (MELO)
2008-05-12 18:16:00所以原PO是主张,房间真的有问题吗?
给原PO一条活路吧XD...这种事本来就不好拿出证据了= =不过我一直很好奇的是...闹鬼=无科学根据...那法官也
无法证实闹鬼是谣言阿= ="。(与原PO无关.只是好奇)
话说...看到这篇新闻~小弟只有愤怒而已XDDDD
作者: cakekiller (QQ) 2008-05-13 13:01:00
我比较好奇的是房东怎么知道这件事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