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很多人讨论房子的问题,坦白说撇开要增贷的问题。
贷款360万
头期款180万+
假设总价是540万好了,140/540=26%
老公的态度很明显,不管原因为何,就是要找个地方安置妈妈。
然后设身处地想,如果我老婆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必须安置他妈妈,然后他妈妈愿意出房屋
总价26%的现金,
买一间房,然后登记在我老婆名下,基本上我觉得这也不是坏事,等于是我老婆用74%总
价拿到一间房子,
至于贷款在谁身上、房子挂谁身上,这个问题一点都不重要吧?婚后买的,挂谁身上有差
吗?贷款的部分一堆人说风险,说什么房子卖了贷款会留下来….
阿房贷不就是拿房子当抵押?要卖掉的前提就是要清偿好吗?真的损失顶多是这个过程中
还款的房贷金额吧?
但这房贷看似也不是原一人po缴的。
简单来说啦,你婆家没有那么雷,多得是没钱却需要被安置的家庭,你婆婆还愿意拿出总
价的26%换取被安置,真的已经比下有余了,
不需要把人家讲的那么雷,但你担心小家庭撑不过去的心情也是可以理解,但换个角度想
,原本单靠你们自己,基本上是买不起这间房子的不是吗?
虽然现在使用权在别人手上,但这产权扎扎实实的是你们小家庭的,况且,如果不买这间
房子,你老公就不需要安置你婆婆吗?
还是婆婆原本就有自有住宅?如果是的话,可以建议从原本的房子下手,看要出租、卖掉
都可以。
※ 引述《Lynnpinn (卿卿)》之铭言:
: 是否同意记者抄文:NO
: 结婚刚满一年
: 第一年各种原因
: 买了非居住地的房子
: 登记先生的房子但贷款人是我
: (先生婚前半年属待业状态)
: 目前贷款月缴15000,20年期
: 房子给婆家人使用不收租金
: 原本婆家人打算叫我先生除了房贷还多贷二胎去装修房子
: 被我挡下,我说要贷二胎就离婚
: 不要用婆婆之后会付钱这件事说服我
: 不正常缴款的理由很好找
: 最后钱还是我们自己要负责
: 而扣除生活开支后,我们赚的钱仅是刚好够生活+养一个小孩+月存几千而已
: 现在婆婆要急用钱
: 我们也身上没有足够的现金帮忙
: 婆婆要求要用先生名下的车子去增贷,增贷后金额是60万
: (原本婚前就有用先生名字贷款,目前还剩28万)
: 婆婆说会自己按时缴款
: 但不知道婆婆私底下借贷状况
: 只知道不只这一笔车贷在缴交
: 婆婆的工作是接案性质
: 月薪可以7万以上
: 有做有钱,不工作直接断炊
: 我在意的点是为什么用先生的名字去贷款
: 已经背了一个月15000的房贷
: 还要再承担第二次风险(车贷)
: 如果婆婆不缴了或是又急用钱
: 是不是又要先生想办法去生钱
: 试算了车贷一个月近18000
: 我们根本负担不起
: 先生只会说婆婆有不得已的苦衷
: 说我很难理解
: 如果我阻止,我就是那个恶媳妇
: 但如果不阻止,我看到的就是我们夫妻的负债好像会越来越多,永无止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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