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同意记者抄文:NO
结婚刚满一年
第一年各种原因
买了非居住地的房子
登记先生的房子但贷款人是我
(先生婚前半年属待业状态)
目前贷款月缴15000,20年期
房子给婆家人使用不收租金
原本婆家人打算叫我先生除了房贷还多贷二胎去装修房子
被我挡下,我说要贷二胎就离婚
不要用婆婆之后会付钱这件事说服我
不正常缴款的理由很好找
最后钱还是我们自己要负责
而扣除生活开支后,我们赚的钱仅是刚好够生活+养一个小孩+月存几千而已
现在婆婆要急用钱
我们也身上没有足够的现金帮忙
婆婆要求要用先生名下的车子去增贷,增贷后金额是60万
(原本婚前就有用先生名字贷款,目前还剩28万)
婆婆说会自己按时缴款
但不知道婆婆私底下借贷状况
只知道不只这一笔车贷在缴交
婆婆的工作是接案性质
月薪可以7万以上
有做有钱,不工作直接断炊
我在意的点是为什么用先生的名字去贷款
已经背了一个月15000的房贷
还要再承担第二次风险(车贷)
如果婆婆不缴了或是又急用钱
是不是又要先生想办法去生钱
试算了车贷一个月近18000
我们根本负担不起
先生只会说婆婆有不得已的苦衷
说我很难理解
如果我阻止,我就是那个恶媳妇
但如果不阻止,我看到的就是我们夫妻的负债好像会越来越多,永无止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