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务] 17-5讨论

楼主: SeedDgas (雷姆是谁?)   2022-08-26 11:10:05
话先说在前面,
本文只代表个人立场,之后怎么做板主群还在讨论。
文长,慎入。
这次的事件目前主要的争议点看起来就两个,
wn到底有没有违规,该不该限缩板主在17-5上的心证空间。
=====好久没出现了,我是分隔线=====
先说前者吧,我觉得wn是一个很聪明的板友,
他刚好一脚踩在违规的线上,
所以要罚可以,不罚也可以,
但反过来说就是不罚不可以,罚了也不可以。
总之怎么判都会有人有意见,
因此那些说什么判了就会开启大xx时代的我听了也就听了,
因为反过来说不判搞不好也会开启大暴力时代,
以后人没事就把类似“我理解你老婆会因此被OO”挂在嘴边,
这个OO随便你爱填什么都行,杀人放火奸淫掳掠,怎样刺激怎样来,
相信这样也是多数板友所不乐见。
又因为本板是婚姻板,所以对婚姻相关,比如家暴,
抓比较严格也是可以理解的事情,那什么叫比较严呢?
在我的标准,踩线算违规,这就叫比较严,
踩线不算违规,这就叫比较不严。
原则上两个人互骂互酸我都不认为违规,
是要真的口吐芬芳还是口吐芬芳都是个人修养,
举个热腾腾的例子:
→ **** : 啊 忘记了 你只想出张嘴嘛 做事比较难 我懂我懂08/24 23:54
→ **** : 毕竟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啊 你这鸿鹄 待在婚姻版太小看08/24 23:55
→ **** : 你了 去当站长拉 还是想要航向宇宙? 快去吧 08/24 23:56
这样我就觉得是在酸,不至于到17-5。
至于家暴的适用范围是否该包含精神与经济,
这我也坦白说了,实务上不可能,因为举证太困难了,
印象中啦,在婚姻关系中你要被骂很久才能主张被精神暴力或是语言暴力,
经济虐待就更难了,光定义就有的吵:
根据104年7月29日新修正家庭暴力防治法施行细则第二条之规定,“经济上不法侵害”系
指下列足以使被害人畏惧或痛苦之举动或行为:
一、过度控制家庭财务、拒绝或阻碍被害人工作等方式。
二、透过强迫借贷、强迫担任保证人或强迫被害人就现金、有价证券与其他动产及不动产
为交付、所有权移转、设定负担及限制使用收益等方式。
三、其他经济上之骚扰、控制、胁迫或其他不法侵害之行为。
什么叫过度?骚扰控制胁迫又怎么判断?讲起来是不是又是板主自由心证?
所以目前我个人原则上还是倾向17-5指的家暴限缩在肢体部分。
=====好久没出现了,我是分隔线=====
再来是该不该限缩板主在17-5的心证空间,
我的看法是这样的,这条板规是板主的最后手段,
因为板规不到四千字还一堆重复字眼,总是有漏洞可以钻,
当然也可以发现漏洞后板主马上立新法堵住,
但想新增板规我个人认为是该投票的,
那投票前总该有个宣导跟蒐集民意的过程吧,投票本身也要时间吧,
一来一回搞不好就快一个月,中间可以预期板上应该会很热闹,
三天两头就开趴会是板友所乐见的吗?
那如果板主不用经过讨论就自行增加新版规呢?
先说现状就是如此,理论上板主想怎么改版规根本不用问过板友意见,
现在靠的是板主自制跟约定俗成,但确定要开这个权限给板主?
所以既然实务上板主需要一条这种板规,
那要对17-5做出限制当然没问题,
讲真的啦,我也是老阴阳家,这条板规不能常用我会不知道?
所以再观察一阵子看看,人少就算了,
如果犯这条的人太多搞不好就弄个投票增加板规,
只是到时候没了这把倚天剑,应该还是会想办法找把屠龙刀吧。
文末还是再强调一次,以上纯属个人看法,并非板主群的最终结论,
感谢各位板友耐心看完。
作者: ivycheng0415 (珠宝盒里的小羊)   2022-08-26 11:19:00
版主辛苦了 推
作者: endorphin424 (endorphin424)   2022-08-26 11:31:00
辛苦了,推推
作者: CHRISTINAYEN (CHRIS)   2022-08-26 13:19:00
辛苦了!!加油!!
作者: iloveannasui (坐看云起时)   2022-08-26 19:16:00
真是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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