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婚前] 头期由我贷款,男友希望登记共同持有

楼主: djboy (雞尾酒)   2020-09-08 17:09:50
反正我猜妳应该一定会结,加上男友至当口头上同意3,所以
我直接讲建议解决方法。
(1) 背景资料
(甲) 男:23岁,银行业,4万/月,存款20万(存款-信贷),孝亲费
NT9000/月。实际可以支配额度 3万/月。
对结婚的心态:不知,但是同意女方结婚的要求。
对金钱非常在意,有高度想要赚钱的需求。
PS:个人建议,这种人可以转做理专试试 XD。
(乙) 女:31岁,??业,4万/月,存款80万。乡下和弟弟共同持有
房子,月租可分5000/月,可贷款150万(弟弟同意)。
对结婚的心态:很急,想快结快生孩子。
(丙) 小结:
说穿了,就只有女方有资金可以运用。
所以,我觉得男方在讨论金钱时,看到的只有女方的资金情况,
是非常正常的。因为男方就是没有钱可以运作啊~~~。所以我不会
用“男方机关算尽”来思考,毕境女方那个第3项也是机关算尽等
级,前面还有同个案例被骂到翻。
(2) 建议作法
(甲) 一定是“共同挂名”
二位都机关算尽,所以房子由任何一方持有,都会引起另外
一方的不满。一个婚姻由"很多不满"开始,其实我是非常不
建议,就像"先有后婚"一样。
所以,剩下的问题,只要是怎样解决“共同挂名”而己。
(乙) 付钱方式
以下是我多年来看着各位驻版律师给的建议,综合如下。
(A) 首购贷款:共同挂名仍能用(网友补充)+行员有低利贷款。
(B) 讲好各自的比例,签合约按比例付款。我是不知道以下方式
有没有用,就请驻版律师帮忙。
(B-1)500万的房子,女 :男 = (头期100万+250万贷):150万贷
(B-2)设立共同帐户,女方先汇100万头期,接下来每个月
女:男各汇贷款比例的(250:150 = 5:3)到共同帐户缴房贷。
假设每个月缴房代2.4万,那女方付1.5万,男方0.9万。
(B-3)假设真的离婚,那房屋的价值就按照己付款的金额拆。
(B-4)女方建议比例高一点,因为男方真的没有钱。
(C) 请结登记结婚后,再购买房子。反正不宴客,那真的随时
都可以登记,以减少离婚时的问题。结婚后买的房子,接下来
又按照合约比例付款,理论上房子一定是共同持有,大家心
理也不会有什么疙瘩。
(D)装潢费
怎么办? 我也不道。男女双方都没有啥存款,建议AA吧。
看手上有多少钱,做多少事。
(3)结论
结论就是:你们不适合买房子。
生一个孩子的开销,最少大约1万/月,尤其你们应该要请保姆,所以每月
要花上3万/月,等于二位每月还要分出1.5万来给小孩。
男方每月低消:0.9万(孝)+0.9万(贷)+1.5万(孩) = 3.3万。
女方每月底消:1.5万(孝)+1.5万(孩) =3万。
二位每月薪水总合是8万,8-6.3 = 1.7万。
所以,真的,原原PO你不适合买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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