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婚前] 头期由我贷款,男友希望登记共同持有

楼主: skytowerlll (东尼)   2020-09-08 14:23:04
※ 引述《anglains (Wendy)》之铭言:
: 由于我和弟弟有继承父母的一栋房产(已无房贷),目前男友的想法是希望拿那栋房子去
: 设定抵押借款150万左右来做为头期款、装潢等费用,买房登记为共同持有(一人一半)
: ,后续房贷由他当主借款人每月还款,我当连带保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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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头期款以我父母留给的房子去贷款,那意思是否等同头期款是我出,如果由我先支付
: 头期,这样直接共同持有的话对我而言在权益上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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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其实我也考虑过目前是否先不买房再继续存钱,但男友表达房价只会越来越高。但如
: 果真的要买,我是觉得那是否不如头期款+贷款都我支出,屋子放我名下。但这样就意味
: 着我要完全的扛房贷,经济压力就来了,而男方坐享其成(可能会请他付管理费和水电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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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的),但如果不幸离婚了的话,至少我还有一栋房子
你的案例和前面不同的地方在于,
出头期款的人和贷房贷的人不是同一人.
你用个人持份抵押贷 "头期款".
男方则要去贷"剩余房贷".
500万的房子, 假设头期150万, 等于男方贷款350万.
卖家实质上是收钱才有交屋这件事, 只是你们欠银行钱.
简化计算不计入过程中的损失,
500万的房子缴不出钱来又卖了500万, 一人登记一半分250万.
权益上是否合理, 妳可以自己再想想.
不过妳应该要对连带保证人这点有疑虑.
因为这近似等于由男方贷剩余房贷这个部分, 若他落跑就会掉到妳身上.
这就使得上述的内容变得一点也不香.
但如果由他贷款,由他家人当连带保证人,
结果妳贷150, 他贷350, 却是登记一人一半.
那是不是又换他思考权益有没有受损?
假设在这彼此没有足够的信任 或彼此计较之下 (计较清楚也不是坏事)
合作的可能性就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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