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lite9q ()》之铭言:
: 我觉得婚姻版的某些人也很有趣。
: 之前有一个文章不是说有个人钱要留着买车,
: 但房子要登记共有。
: 这些说要大气一点,不要这么计较沙小的。
: 这件案子,苦主房贷出六成。
: 以一间1000万的房子计算,
: 头期款两成200万,贷款不算利息也要800万。
: 这样少说要出480万耶。
: 而且还有利息,再加上他说岳母出的头期款是要还的耶。
: 这种状况,某些人的意见是,
: 你住房子不用房租吗!
: 登记给她刚好而已。
: 真是令人大开眼界。
算出来少说要出480万, 但实际或已经出了多少?
对建商来说, 女方可是出了头期又贷款背债借钱付了房款, 所以可以登记她名下.
男方出张嘴说 以后我会分担六成还有还头期就要登记,
试问, 你口头跟卖家说以后我会慢慢付钱, 先登记给我, 人家会理你吗?
还是你认为配偶就该买单?
没头期,没头洗下去贷款的决心, 那缴的就是房租不是房贷.
只是买房人身份是配偶才衍伸这些东西.
当然, 原原PO提到的未来已缴的部分是否可以拿回,
这部分确实该谈清楚也该白底黑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