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给想打侵害配偶权的你一些参考

楼主: Jeteaime (感謝生命)   2020-05-08 12:45:13
别觉得我躲在推文
以免害人嘘不到而感到失落
头上有光环的我 怎能让你们失望
信春哥 得永生 嘘J大 获救赎
开始之前 先讲个古
有人知道邓如雯杀父案吗
嗯 依法来说 她杀人是事实
受害者多可怜啊 死的好惨
被当成乌龟敲铁锤致死
没错 邓如雯是该被起诉
但是呢 她为什么如此
她是被强暴 只好嫁给对方
之后被那个男人家暴外
家人还被性侵 威胁恐吓
是的 某部电影的情节
说这个是在说什么
加害者和被害者的身份
不会是一直都不变的
在法律上被告或有罪
也不代表不能同情
回到原文
很多人讲到最后 只剩下一句
不管过去发生什么
原po就是法律上的合法
很好 说的对 说的好
那除了嘴巴 你有没有仔细看
一直都说原po合法
所以呢 是在一直跳针什么
有人说过她没资格告吗
争执的点在于合不合情理
就像邓如雯事件 她犯法是事实
但不准别人同情她吗
小金或老习都管不了我
怎么我在台湾 却不准别种声音
我可以有自己想法同情a
就算a可以提告 我却不认同
回过头来说 就算我不认同又如何
原po又不会改变 我也没逼她啊
相对的 你们也可以有自己看法
我有说过 你们支持原po提告
就是检讨受害者 还是人身攻击吗
很好啊 你的支持 原po会感谢的
但我还是可以有自己想法 不是吗
第三 没依据的臆测 叫做脑补
有所依据的猜测 叫做推论
你们要质疑 我怎么有这样想法
在出口谩骂前 先看清楚别人推论
不合理 妳可以直接指出
注意啊 我在说自己推论时
很少会直接把它当作事实
而是把问题指出来 问你想法
为什么要这样做 都不是当事人
本来就不可能完整知道想法
即便是在法律上 也是如此
证据不可能都是百分百
最后还是得从证据推导
什么更符合事实
所以有人问 为何翻以前文章
废话 就跟邓如雯杀夫案一样
单看案件 她杀人罪无可恕
但从情理上看 她情有可原
而这些情理 哪个不是过去的事?
就像原文 可以啊 妳可以提告
反正你是正宫啊 法律上妳最大
但由她说的这些事情
不妨碍我去同情在被提告的a
另外有人说 如果我是a
我会很乐意作证
但妳是妳 a是a 所以呢
你在岸上快乐 所以鱼也要快乐吗
我不知道a的想法
但是我却知道 她是被原po要求
所以你乐意与否 能证明a什么
最后 别说什么后来才补充
很多蛛丝马迹
不管从文章 还是别人说的
只是你们不愿意去听去思考
我曾经和朋友说
听人讲故事 我不是单纯在听
而是透过各种行为和反应
去勾画出这个人的性格
你讲的越多 不管掩饰的再好
多少都会被发现
加上这里都是单方面的说法
完全没办法得到对方说法
这样都还能让人怀疑
那么就不能过于直接下结论
最后再给妳们一些去思考
男的曾跟前女友说
他不爱原po 是为了满足癌母
你们可以自己思考看看
满足? 满足什么?
婚姻吗? 这男的缺人结婚吗
当你把所有过程都思考过
就算妳反对 我不赞同原po提告
因为我觉得她合法 但不合情理
至少妳可以理解 别人不是来闹的
自然就不会动不动谩骂
因为别人有所依循 有所想法
才会不赞同 更别扯什么男女
那只是突显妳的想法贫瘠
作者: candyrainbow ( )   2020-05-08 13:56:00
我也看不懂同情A,为何却要一直批判原po?A无辜倒霉是站在上帝视角,但是做为原配,为何她要先去体谅第三者是否无辜?
作者: carefree1028 (Elaine公主)   2020-05-09 09:39:00
所以依照你的逻辑,都是原原po的错?千错万错都是原原po的错?我都想问原原po要去A作证,A不能拒绝吗?都要和解了?更何况是男的隐瞒自己已婚身份。。到底为何要模糊焦点成这样?搞不清楚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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