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jet31 (捷特)》之铭言:
: 是否同意记者抄文:/NO
: 最近与女友有结婚的想法 开始讨论买房的事情
: 但因为和女友为了买房登记的问题闹得不可开交
: 虽然爬过文了 想说再次发文询问大家的想法
: 先简单介绍我们的背景
: 男生: 住新北父母家 女生:南部人来台北就业
: 年薪70万 年薪60
: 资产200万 资产50万
: 我的想法是找一间1000万内的房子
: 房贷可以贷7成约700万
: 因此头期款只须300万 (我自己负担100万 父母愿意帮忙拿200万)
: 700万以还款年限30年利率1.7%来算
: 以我的薪资能力可以单独负担房贷
: 因此觉得房子应该登记在我的名下
: 我女友主张
: 以后她也会负担家用家具房贷之类的 应该按比例写共同持有
: 以上述的例子 她可以写35%
: 她这么说我也觉得有道理
: 不过考量到万一哪天真的离婚
: 按照目前民法 婚后剩余财产可平均分配
: 她本来就可以主张持有35%
: 但她觉得没保障 我也同意可以先写好离婚协议 以保障她的权益
: 她认为我很自私小气 没给她足够的安全感
: 而我觉得女友尚未承担相关金额 急着主张自己的权益 是不是过分躁进了...
: 而我没说的是 万一未来我们想买第二间房子
: 第二间房子买在她名下 才可以适用青年优惠贷款利率之类的
: 只是觉得第一间都还没买 就在说第二间太遥远...
: 因此想请问大家 在这情况下该怎么做比较好?
: 两个人租屋等存够钱? 请她家里也拿出300万?
: 若觉得我太自私 或者哪里观念有误 直说也没有关系
: 非常感谢
时间有限,直接讲建议。
(1) 共同家用基金
因为二位的薪水实在不算高,所以未来家用应该是共同出。
所以建议二位拿出部份薪水当成家用基金,家庭支出含房贷就都从这边出。
男方:70万/13个月 = 5.4万/月,所以月出 4.0万当家用。
女方:60万/13个月 = 4.6万/月,所以月出 3.0万当家用。
不够双方再增加。
(2) 新家装璜
我建议就平分啦,别再吵了。抓个50万,双方各出25万。便宜买。
(3) 房贷持份
男方:100+200(公婆) = 300,所以持份:30% + (100-30)/2 = 65%
女方:35%。
(4) 不公平
对,不公平。
这个世界原本就不公平,尤其只有女方能够生孩子。当生了孩子,在
照顾和付出上,女方确实是比较多;我猜你女友也不是那种要赚大钱出
人头地的那种。
在现实上,女性因为孩子与性等因素,男性确实提供的就是金钱诱因。
我觉得请你认命点,身为男人就多付出点金钱吧。
未来如果双方如果薪水增加了,可以再谈怎么修改出家用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