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要求房屋改共同所有却被拒绝

楼主: skytowerlll (东尼)   2019-05-02 23:49:07
※ 引述《SAPANA (梦)》之铭言:
: 我和老公婚后合购一间房子,
: 当初头期款他出6成5、我出3成5,
: 之后房贷他出6成、我出4成。
: 和他讨论房屋是否可以改成共同所有,
: 改成他持有6成5、我持有3成5,
: 没想到对方居然扳起脸孔说没得谈!
: 问他能不能告诉我为何不可以?
: 他还是坚称没得谈!
: 因为对方拒绝说明他的立场,
: 我也不知道我是否考虑不周道,
: 因此想问版友能否提点我没考虑到的部份:
: 1、我这样主张,他实际权益有损失吗?(可是我至少有出3成5啊)
: 还是有对他不公平吗?
仅就妳提到的部分, 男方可能会觉得不公平.
妳看到的是, 妳出了35%头期款,也出4成房贷, 理当登记三成五.
但是,
当初会登记他名下也不是没沟通过.
不然干嘛他要出6成5?
除却房贷外,平常家用怎么分? 房屋负担的差额有跟妳收房租吗?
平平买房一起住, 为何就要比妳多负担30%头期,20%房贷,
然后卡个共同登记, 钱出的多却不能自主处分.
这就是一个代价,
不然各出一半,共同登记不是更好.
房子买来自住,不卖掉又不能变成钱.
省下来的部分自用或另行理财还更灵活.
若真要偷吃,离婚搞资产转移, 现金也都比房子方便.
若是想私自把房子变现, 那也是一开始就是现金灵活阿.
换个方式来说,
假设头期房贷都是妳出100%, 也完全登记妳名下.
妳的财产一部分以房地产的形式存在,且是婚后财产,还供老公住.
此时老公手上的财产是以现金或其他方式存在,可灵活运用.
这不爽吗?
现在改成出35%但是没登记,
不过房子是婚后财产, 少出的钱还是自己的现金.
各位怎么看?
然后妳现在提出妳出的三成五就要登记三成五.
因为这样对妳比较有保障.
那男方会不会主张他的保障?!
而且目前他较多资金以婚后财产-房地产形式保留.
还不知道你们其他的财产状况和多寡.
讲极端点的, 若真到清算财产那一步, 反而没钱等著分另一半钱的不用怕.
只要心里想着怎么挖就好.
妳不安想要更多保障, 男方也会想要有更多保障,
当初谈好登记他名下, 现在当然更不会放阿.
作者: AppleAlice   2019-05-03 10:27:00
睁眼说瞎话,原文明明就有写会登记在男方的原因,你引用时删除掉还自己帮男方脑补一大堆"他(老公)说,婚后是财产共有""房仲说先登记夫,再登记妻,可以有2次首购优惠"我只是引用原文告诉你她当初登记在男方的考量有明确写出来,虽然是出于错误(以为可以用两次首购优惠),但毕竟是明白写出原因,总是比你脑补男方动机可靠我并没有说男方比女方多出这部分有没有价值和意义,可能男方觉得有,也可能没有,我不会去臆测这个
作者: paopaotw (pao)   2019-05-03 22:48:00
原po头期出3成5,房贷出4成,要求持有3成5,到底哪里不对等?大家都想要保障,那就按比例拿保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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