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似乎都忽略原po一点
就是老公最后以自己考量 选自己喜欢的
其实板上不知道住台北的多不多
就交通便利带小孩来说 台北就是大胜其他城市
光出门下楼梯 一堆小七 大创 餐厅小吃 说真的 妈妈方便很多
更不用说捷运公共汽车到哪里都可以 一堆地方带小孩逛不完
原po现在小孩还小
等到3.4岁 小孩子整天想出门
中南部开车 光汽座载上载下就饱了
虽然小套房一厅一卫 但把周边算进去
坦白说台北就是比较优势啊
平平都是花钱 为什么地点屋型终究以老公为主
原po又不是没钱 说真的 如果家里都是老婆在带在顾
老公一句话打死 就算全出钱 也似乎不太妥当吧
不一样的意见 让大家讨论
※ 引述《NTU123 (成功掌握在自己手中)》之铭言:
: 以下资讯更新给各位了解,有任何想法再请提供见解....
: 1. 1.5w房租+高铁通车台北上班月费5千/人,大概差不2.5w了,所以这部分就大家所理
解
: 2.6w->2.5,基本上没太大差异,只是钱给谁,我老公要不要租房租到作保...
: 2. 因为第一间房的经验,所以我留职停薪一个月后立马复职上班!只为了有类似物件
我
: 自己承担,不需要老公帮忙贷款!
: 3. 若真的留职停薪后我也强调我自己的开销我自行负担,不需要老公负担,同时他负
责
: 出小孩的费用,我在家带小孩,认为劳力与出钱,等价交换应该算公平?
: 4. 就大家的观点,我收入四万所以出的家用较少,我就不该对这些事情有意见?而我
在
: 意的点是婚前就已知道彼此收入,在婚后才要说要公平1:1支出家用?那是要逼比较低
薪
: 的我去偷抢拐骗?还是回家找娘家?且明知道家中开销就这么重..为何要买一间自己负
担
: 不起,而且老婆也不认同的房子?
: 5. 一开始就跟我老公说,房子登记在他名下,不须一半登记给我,我希望台北可以再
买
: 一间,我想要有首购族优惠之类的!老公还跟我说不会有这问题,因为我也对家有付出
..
: .所以他买房当下我认为阻止不了...结果变成买婆婆的名下,我当然大受打击,不能接
受
: !
: 6. 住青埔,首要面临小孩托婴问题: 今天我真的上班去赚钱贴家用好了...小孩24小时
周
: 一到周五保母,预估2.5W(板上大大说甚至更多...)那所以超出的金额谁要补?怎么
补
: ?(24小时托婴是我老公主张的需求...我主张最多12小时,再辛苦小孩晚上自己带比
较
: 亲,而且省点钱)
: 7. 我们婚后一直是假日夫妻,小孩都是我跟娘家妈妈在顾,为了买房子,我让他每个
月
: 的存款自己收(因为老公没有钱的概念,很容易钱花光了就没存款了,或者与预计要存
的
: 金额有落差),户头有点钱可以当作之后贷款依据.... 所以我认知中的状况,他目前
来
: 说不算有付家用,我娘家妈妈付劳力当保姆没收保母费,我出钱买小孩日用品!
: 8. 为何电话中的我不阻止? 因为我的婆婆要出钱帮我老公买房,人家出钱我阻止什么
?
: 挂我老公名下,我有什么资格再讲不要?而且,我那间房看了,就觉得不佳/不想买,
不
: 喜欢...样样做得明显了,老公去看要买,我在跟他说不喜欢有什么用呢?倒不如顺他
意
: 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