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快眼脱
理解有错误会改~
引述《NTU123 (成功掌握在自己手中)》之铭言:
: 背景简述:
: 成员:夫妻+6m女童
: 薪水:夫6.8w/妻4w
: 生活费:夫/妻/共4万
: 定存: 夫0.8w/妻1.3w 婚前就有!
: 故最基本开销6.1w
: 那目前来说只剩4.7w (含房租/小孩开销)
: 预估可能会有下列费用发生
: 小孩保母24hr 2.5W(不含吃穿用)....老公需求,老婆主张小孩自己带!
: 家庭式房租2.6W
: 小孩的吃穿用...上至少0.5w起跳
老公6.8w
老婆4w,目前育婴假中,未来想留职停薪5年
有一个6个月大女儿
目前生活费4万
未来需要保母费2.5w+小孩吃穿开销
(要留职停薪为何要请24小时保姆?)
要买房定存就别想了...
: 事件背景:
: 我台北人希望把租房子的钱转换成缴房贷!
: 老公桃园中坜任希望房子有两间房,主卧+小孩房
: 故事背景:
: 我:租房倒不如买个房,永远有地方住!买台北,地方小点,离娘家近,医疗/生活/交
: 通都便利,对于带一个小孩来说环境友善,且房贷600万,一个月2-3万,若我留职停薪
: 五年小孩自己带,生活还过得去!
: 男方:只要有地方住都好,一家在一起花点钱没关系!
: 我家曾看到800万的房子,小套房一房一厅一卫,希望双方家长各拿200万出来,就只剩
: 400贷款,生活就不会没有生活品质,老公坚持五岁小孩要有自己房间,所以他不愿意
买
: 希望我的家人自己拿头期款买,登记我名下,男方愿意付贷款,但我当时请育婴假=
: 无工作无法贷款,势必要老公来协助签约核贷,但依老公认知如果五年后没得卖,又
: 不持续拿钱出来缴房贷女方自己缴虽没问题,但还是认为五年后情况会搞得太复杂对老
公
: 也不公平所以作罢!
老婆想买台北小套房(1房1厅)
希望离娘家近,台北资源各方面都比较好
老公不在意地点,但小孩需要有自己房间
: 而陆续看房,老公看上了青埔,2房一厅一卫,很符合老公需求,但总价格拉高到1200
,
: 我认为价格本来就超出预算/环境方面,对一个妈妈带一个小孩不至于太有善,所以一
: 开始就说不愿意出钱买房,且他们下订的情况是我自己在oulet逛不愿一起去了解房屋
: 状况,然后一通电话打来给我说要下定了(男方认知是征求同意/女方认知是打来告知
: ,不认为是征求同意),签订后因为这样的负担老公自己没办法负责,告知我希望在不
够
: 时要拿出来帮忙贴家用(我的理解,贴家用其实就是在帮忙付房贷)...可我认为是,
: 本来的预算就算在那了,没理由自己算错帐还要我帮忙贴(我都没有要靠老公养了,
: 只希望老公能够把小孩负责好就可以了),所以老公想出解套方法,婆婆那350头期
: 款+负担每月房贷的15000,老公也缴房租15000,房子挂婆婆名下(婆婆自己跟我坦承
有
: 私
: 心,希望房子留给老公,不希望我拿到,但可以住)
夫妻俩去看房
老婆不满意环境、预算,所以没跟去看房也不愿意出钱
老公告知要下订青埔的房,但钱不够希望老婆能多贴家用(叙述看起来老婆不肯出)
改成婆婆出头期350万+每月1万5房贷,挂自己名下
跟老公每个月收1万5当租金,未来房子留给老公(先生有弟弟)
: 但问题来了,婆婆用自己名字买房子,贷款要我老公作保,要求每月要老公缴15000(
房
: 贷
: 或孝亲费)
: 我认为不妥的是,本来就希望结婚后自己成一个家,钱都自己收自己处理,现在老公自
: 己做了一个错误的决定,我也是一直有在帮忙照顾一个家,顾到现在变成家都还不是自
: 己的(现在是婆婆的不是我的,未来是老公的也不是我的),租房租到要作保实在是很
不
: 划算,虽说婆婆不会害儿子,可媳妇就会害老公?就一定要无怨无悔帮婆婆买房子吗?
: 其实我懂老公的想法,因为现在登记在他名下是他的,未来婆婆死了过户给他也是他的
,
: 对他来说没差,可对媳妇来说这是个是心情问题,凭什么媳妇持家,一样对家有付出却
不
: 是媳妇的?只因为没有实质的拿钱出来缴房贷吗?
: 想请问各位大大,在这件事情中,男方家庭是否有做错的地方?女方的心态真的很不可
取
: 吗?
: 希望大家给点见解,鞭小力点!
然后这段不知道原PO诉求是什么?
是老公做保你不高兴?
未来房贷婆婆不缴了=换你老公担保要缴
可是房子在婆婆名下=帮婆婆买房
还是你没分到房子不高兴?
挂你婆婆名下不算你们夫妻的财产
未来房子给老公是遗产你也没份
可是你也没付租金,也没付房贷?
但身为媳妇有出家用所以这样不公平?
而且原本房租预算2.6w,婆婆只收1.5w还赚到欸
你说婆婆不会害儿子,难道媳妇会害老公这点
我是觉得夫妻有机会离婚,母子不会,所以婆婆才挂她名字不想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