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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NTU123 (成功掌握在自己手中)》之铭言:
: 背景简述:
: 成员:夫妻+6m女童
: 薪水:夫6.8w/妻4w
: 生活费:夫/妻/共4万
: 定存: 夫0.8w/妻1.3w 婚前就有!
: 故最基本开销6.1w
: 那目前来说只剩4.7w (含房租/小孩开销)
: 预估有下列费用发生
: 小孩保母24hr 2.5W(不含吃穿用)
: 家庭式房租2.6W
: 小孩的吃穿用...上至少0.5w起跳
: 事件背景:
: 我台北人希望把租房子的钱转换成缴房贷!
: 老公桃园中坜任希望房子有两间房,主卧+小孩房
: 故事背景:
: 我:租房倒不如买个房,永远有地方住!买台北,地方小点,离娘家近,医疗/生活/交
: 通都便利,对于带一个小孩来说环境友善,且房贷600万,一个月2-3万,若我留职停薪
: 五年小孩自己带,生活还过得去!
: 男方:只要有地方住都好,一家在一起花点钱没关系!
: 我家曾看到800万的房子,小套房一房一厅一卫,希望双方家长各拿200万出来,就只剩
: 400贷款,生活就不会没有生活品质,老公坚持五岁小孩要有自己房间,所以他不愿意买
: 希望我的家人自己拿头期款买,登记我名下,男方愿意付贷款,但我当时请育婴假=
: 无工作无法贷款,势必要老公来协助签约核贷,但依老公认知如果五年后没得卖,又
: 不持续拿钱出来缴房贷女方自己缴虽没问题,但还是认为五年后情况会搞得太复杂对老公
: 也不公平所以作罢!
: 而陆续看房,老公看上了青埔,2房一厅一卫,很符合老公需求,但总价格拉高到1200,
: 我认为价格本来就超出预算/环境方面,对一个妈妈带一个小孩不至于太有善,所以一
: 开始就说不愿意出钱买房,且他们下订的情况是我自己在oulet逛不愿一起去了解房屋
: 状况,然后一通电话打来给我说要下定了(男方认知是征求同意/女方认知是打来告知
: ,不认为是征求同意),签订后因为这样的负担老公自己没办法负责,告知我希望在不够
: 时要拿出来帮忙贴家用(我的理解,贴家用其实就是在帮忙付房贷)...可我认为是,
: 本来的预算就算在那了,没理由自己算错帐还要我帮忙贴(我都没有要靠老公养了,
: 只希望老公能够把小孩负责好就可以了),所以老公想出解套方法,婆婆那350头期
: 款+负担每月房贷的15000,老公也缴房租15000,房子挂婆婆名下(婆婆自己跟我坦承有
: 私
: 心,希望房子留给老公,不希望我拿到,但可以住)
: 但问题来了,婆婆用自己名字买房子,贷款要我老公作保,要求每月要老公缴15000(房
: 贷
: 或孝亲费)
: 我认为不妥的是,本来就希望结婚后自己成一个家,钱都自己收自己处理,现在老公自
: 己做了一个错误的决定,我也是一直有在帮忙照顾一个家,顾到现在变成家都还不是自
: 己的(现在是婆婆的不是我的,未来是老公的也不是我的),租房租到要作保实在是很不
: 划算,虽说婆婆不会害儿子,可媳妇就会害老公?就一定要无怨无悔帮婆婆买房子吗?
: 其实我懂老公的想法,因为现在登记在他名下是他的,未来婆婆死了过户给他也是他的,
: 对他来说没差,可对媳妇来说这是个是心情问题,凭什么媳妇持家,一样对家有付出却不
: 是媳妇的?只因为没有实质的拿钱出来缴房贷吗?
: 想请问各位大大,在这件事情中,男方家庭是否有做错的地方?女方的心态真的很不可取
: 吗?
: 希望大家给点见解,鞭小力点!
1.太太想买套房,但先生认为至少要两房,让小孩长大后有独立空间
2.先生看中两房的屋子,但太太认为总价太高,不愿意出钱
(先生在下订前曾打电话征求太太的同意
但太太认为他只是告知,并没有顾及太太的意愿)
3.由于太太不愿出房贷,先生无法负担
最终决定由婆婆出头期款350万以及一半的房贷15000
先生负责另一半房贷,房子登记在婆婆名下
4.太太很不悦
认为自己有出家用,结果房子没自己的份
想问大家意见
1.有小孩不适合买套房
你有想过要在哪敦伦、换衣吗?
2.既然你有出家用,可以请教你出的比例吗?
在育婴留停之后,你个人又会负担多少?
总不是只要出钱,不管多少,都可以登记自己的名字吧
3.
: 我认为不妥的是,本来就希望结婚后自己成一个家,钱都自己收自己处理
老实说 这段话我觉得莫名其妙
你认为钱该都自己收自己处理
但是
1.你的套房计画是要两家人各出两百万
2.你要请育婴假五年,由先生负担大部分家计(至少包含先生和小孩的费用)
说穿了,你是要把小家庭(先生)的金钱握在手里吧
如果很想要买房,可以按照原定计画买套房
请娘家帮忙出头期款,你付房贷
如果你工作,也付不起房贷
那还是早点认清事实
去上作文班,拜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