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能理解原PO的心情。
我的收入100以上,女方40,中配。
房子是我买的,车子是我买的,小孩一切生活费用也是我负担的,女方的想法是
她的收入是她的收入,还会很自豪跟我呛说她现在已经能负担自己
一切奢侈品的费用,再也不需要靠我施舍。
我的收入就是她的+两个小孩的。
发脾气时会对我动手,当然打架没有单方面,但是结婚这六年我因为她总共缝了17针。
她身上可没有任何一处伤疤,除了生孩子正常状态下缝了几针。
也因为我们长期住在宿舍,吵架时也在我宿舍大吵大闹还报警让我成为宿舍红人。
第一次报警理由说我在宿舍客厅装监视器侵害她隐私权(因为她老是说我打她)。
第二次是因为我们动手了,我身上两个剪刀戳出来的伤口噗噗噗的流血,她左手瘀青。
这阵子也在谈离婚,我的要求很简单,中国房子车子给她,存款(也没多少)都给她。
两个小孩归我,不限制她的探望但是我也不需要她负担一毛钱赡养费。
给原PO参考下,这年头男人开口要离婚要有点骨气,至少我是这么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