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婚前] 买房登记谁名下

楼主: cclia (天天)   2018-09-09 00:23:14
小小浅见
夫妻想事情
要以一个家稳固为主
不要先想怎么不吃亏或占便宜
所以第一要找善良愿意一起承担的伴侣
这样比较能成为 你付出他领情 更付出更回馈的正循环
一开始就你算计我精算 你计较我挑剔 变成负循环
我自己是这样想的
首先 婚后再买房
挂谁名下不重要 但尽量不要共同持有
原因是因为婚后买房本来就是共同资产
挂名只是谁有处置权
只要还有基本良善的人
不会恶意脱产(其实就算恶意脱产也可以法律追诉吧)
夫妻资金流是一个家的
放左口袋跟右口袋的区别
左右口袋互通有无
如果房子在A 那股票现金等就放B
这样一个人出事 另一个人有现金处理 或能卖房增贷求现渡难关
一种鸡蛋不放同篮子的概念
夫妻互相扶持小家 稳固基础 互信 互惠
如果先生要房子的挂名
为了以防以后急需用钱周转救命度难关(昏迷失踪等意外)
家里的存款或定存有一笔要规划在妻子名下(我们家是股票帐户)
男方出意外女方有现钱
女方出意外男方能增贷或卖房
至少能撑一段时间 这对养育小孩满重要的
一点浅见
作者: filiaslayers (司马云)   2018-09-09 02:16:00
还是没有说明为什么不要共同持有?
作者: silveriodide   2018-09-09 02:54:00
不认同 本来就应该讲清楚 什么打官司 太麻烦了 有法律上的权益没错 但上法院就是浪费时间跟金钱的事而且 告赢了真的就是一张纸 对方皮你只是更不爽而已讲清楚不叫算计好吗我跟我先生分得超清楚的 清楚到家人都觉得夸张 可是我们还是结婚四年 生了两个 好得很 而且互相不干涉自己的钱花得很开心
作者: kamayer ( 没我的日子 妳别来无恙)   2018-09-09 03:15:00
不认同妳说的不要共同持有这边 如果房子被处分掉要用法律追回来很难又很久 而且就算法律上胜诉好了 多得是官司赢了但一毛钱 仍然拿不到的人挂名不是只有处分权而是有所有权 两者相差很大
作者: kitten631 (未知带来恐惧)   2018-09-09 03:23:00
她未婚夫连生活费都挤不出来了还谈什么股票啊XD
作者: icolee (icolee)   2018-09-09 07:25:00
人心存良善,更应懂自保洗脑文
作者: mepe1018 (mepe1018)   2018-09-09 07:29:00
当然是只要有出钱就有持分共有持有~~股票自己的户头
作者: icolee (icolee)   2018-09-09 07:29:00
这么会讲 男女交换啊 女生付房贷登记房子名字就好 男生出其他 天下太平啊
作者: deltaz (我还懂不懂飞翔)   2018-09-09 07:52:00
务实一点看贷款利率,贷款成数等等,另外买房子首购有税务上的优惠,一次全部用光除非夫妻感情很差,不然实在不太聪明,毕竟夫妻共有财产制,一般人家离婚房子挂谁名下差异不大,当然如果家里家财万贯,有财力玩脱产等等的,那就不一样了
作者: wowowe (奉兒)   2018-09-09 09:43:00
那你知道持有人卖房子,钱藏在小三小王那边打官司要钱要时间欸,另一半会被搞死,别说什么感情的,很多都是到了突然变心的
作者: bossonwin (bossonwin)   2018-09-09 09:52:00
到了翻脸那刻 哪还有情份可言 这种婚前就算计你的 还期待婚后当你是唯一?不管男女 没本事同时扛房贷、生活费 也无法让另一半心甘情愿认同 就乖乖的租房或独身 不要要人家资源 又不给名分或权利 难看死了 占便宜还理直气壮
作者: hotaka (离...)   2018-09-09 10:21:00
不要共同持有的原因是什么?今天又不是女人不出钱还要求共同持有,根本吃像难看
作者: elvis533 (变成御姐控了 囧)   2018-09-09 13:33:00
不认同,你的讲法是建立在互信和人性本善的前提下,但所谓的人性是最经不起考验的东西。假设今天房子在丈夫名下(婚后购买),某天老公外遇,要把房子卖掉与小三共筑爱巢,试问老婆有办法阻止吗?要阻止,就要打冗长的官司
作者: zyx12320 (zyx12320)   2018-09-09 15:09:00
我觉得这篇不错阿 上面d大也提到蛮关键的点
作者: gay7788 (批踢踢喵勃哑)   2018-09-10 09:29:00
都要结婚了,还整天假设对方会外遇,那结心酸的喔?
作者: wowowe (奉兒)   2018-09-10 09:39:00
如果可以确定结婚就不会有人外遇的话 我觉得很多问题就不会存在 可惜的是小三跟小王满大街都是~不要拿自己的幸福去欺负人~
作者: tingei (swimming~~~~~~~~)   2018-09-12 15:55:00
共同持有代表夫妻俩人都会被银行征信(若有申请贷款),多年前买房时,专职放款的朋友劝我们登记在一人名下就好,因为1. 婚后财产默认共有。2. 登记共有后想再买房时,双双都非首购。3. 被征信在某些情况、条件下可能造成之后贷款的不利。
作者: Ta152   2018-09-12 18:31:00
是不是对人性太乐观了?
作者: courtesy (uhih)   2018-09-18 14:57:00
在本板只推老婆拥房管钱,老公只拿零用金过活
作者: overfly (Ruka×Rumi)   2018-09-19 12:48:00
房子本就不应共同持有了,自住、税金都会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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