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大家会帮老公缴房贷吗?

楼主: acman (三喵演义)   2018-05-28 15:23:43
※ 引述《ulazoo (summer)》之铭言:
: 房子是先生婚前买的,目前有一个共同基金的帐户,是准备给未来的小孩。
: 若房贷之前都是先生缴的,婚后大家会帮忙负担房贷吗?
: 因为先生觉得如果以后离婚,依照法律层面,剩余财产分配这样他会亏
: 举例来说:
: 婚前房子他买并登记在他名下,房子总价假设600万,婚后他继续缴房贷,若离婚时剩余
: 房贷还剩400万,这样我能跟他要求剩余财产分配,600万-400万=200万
: 就等于离婚他还要给我100,然后加上未缴清的房贷....
应该是这样算:房子总价$600 假设头期款$100
离婚时剩$300 未清偿,也就是结婚期间还了$200
先生:婚前给的头期款$100+ $200/2 (婚姻存续其间缴的一半),所以是$200
老婆:$200/2 (婚姻存续其间缴的一半),所以是$100
若离婚后他不想处份房子,要出房子现值的1/6给老婆将比例买回来
要在乎,就去办分别财产制
不去办的话,婚后不管是谁缴的,全都是一人一半
: 如果会帮忙缴房贷的话,又会以什么作为前提呢?
: 其实一起缴房贷我是可以接受,只是我不晓得先生会想的这么后面,所以只好认真思考一
: 下
: 再请大家分享一下做法,谢谢。
: ===================== 以上请按Ctrl+y删除,以下请勿删除 =======================
: 是否同意记者抄文:NO
我家的作法:我前面文章有提过,头期是我老婆出的,可是是在我的名下
虽然当年我们完全没有"赶时间"的打算,但是实际上就是:
六月看房+签约,七月登记,八月过户,九月入住
1. 我们没谈过房子持份怎么分这回事
2. 在过户前先登记结婚是我提的,原因就是要让房子变婚后财产
3. 房屋土地的权状都是我老婆收著,我有提醒她所有她汇款的单据跟权状一样重要,要她收好
4. 我们没特别去处理财产制,所以是法定财产制
这房子,她持有的是上面"先生"的那部份,我持有的是已缴清贷款的一半
在言行举止就先表明清楚了,也不需要去谈要怎么分
至于妳的问题:婚后大家会帮忙负担房贷吗?
我自己个人的想法是:
若对方是我不想一起承担的人,我干嘛跟她结婚
这跟房子是在谁名下或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没有关系
作者: skytowerlll (东尼)   2018-05-28 15:48:00
实务上真的很常听到房子登记A, 但是权状放在B.不过那可以补办就是了
作者: angele (yukino)   2018-05-28 16:13:00
我才刚补办,要公告30天,承办说的确有急忙来异议的 XD
作者: Jiaking   2018-05-28 16:22:00
作者: ast2 (doolittle)   2018-05-28 17:12:00
我才遗失 补办,要公告30天+1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8-05-28 17:41:00
原po说的是对的,没遗失不能补办,否则被发现就是使公务员登载不实
作者: skytowerlll (东尼)   2018-05-28 18:35:00
等他都弄完了, 在去追究登载不实也来不及了而登载不实的部分, 权状是他的, 足以生损他人之损害也甚微.就像1030一样, 脱产还不是找"合理说词"真要防到这个地步, 还是事前讲清楚比较好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8-05-29 07:27:00
我有看过房子在A名下,权状在B那,后来A偷补办权状把房子转手掉了,A跟买家以及仲介都被起诉了
作者: skytowerlll (东尼)   2018-05-29 08:18:00
新闻都有阿, 也有A不起诉的, 或起诉之后无罪的.更多的是缓起诉, 以及公务员根本懒得管家务事.至于成罪的, 如果A跟B有财务纠纷, 借贷关系等等有足以生损他人之损害者, 会较严重所以这是实务上, 但法律规定上确实是灭失才可办至于灭失的部分,机关不负主动查核责任, 只有公告30天
作者: angele (yukino)   2018-05-29 08:56:00
手上有别人权状又有担心,就定期去地政事务所查公告囉补办时我问"真的有人看公告?" 对方说有呢,补办后户籍地、居住地址都有收到地政事务所的挂号通知。所以扣权状是有一定的作用,减少偷卖的成功率。不过夫妻间这样也太累了吧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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