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个标题,我一直觉得很疑惑?
为什么要把公婆当作家人?公婆不就是老公的父母而已。
是谁规定结婚后,公婆就突然变成媳妇的家人了?
这是什么道理?那可不可以反问老公,公婆把媳妇当作家人了吗?
另外一个问题是,为什么结婚后,夫妻双方因身分的转移,
而有了奇怪的期待?像是当家人了,就应该要作啥什么的?
这是谁规定的?到底为什么别人怎样,我们就一定要怎样。
我结婚就说好了,你家是你家,我家是我家,我们家是我们家。
没有什么大家都是一家人的观念,所以也不会叫公婆爸妈。
过年也是你回你家,我回我家,各自不用看到讨厌鬼,
有人说过年就演演好媳妇的戏码,大家一家亲阿。
但不是人人都爱当演员,享受虚假的一家和乐融融,哈哈哈。